做账用什么科目(做账用到的接管)(1)

财务做账经常需要用一个新的科目去接管原来的科目。大致有下列几种情形:

直接“接管”

最典型的就是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替代原来做错了的“损益类”科目。这种“接管”很直观,因为哪个原科目有问题,就直接用一个“接管”科目替代。

又例如:“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接管”原来做错了的、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相关科目。

再比如:即将破产的企业所有做账直接由破产会计的一套新规则所“接管”。

过渡类的“接管”和反向“接管”

我们处理一些资产的时候,在最终审批通过以前会先暂时放入“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过渡;

又如:在确认收入的时候,对于未来条件成熟再转正为收入的事项,先暂时放入“合同负债”科目。

再比如:用“合同履约成本”替代“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作为过渡,“合同资产”科目替代“应收账款”科目作为过渡。相类似的,还有建筑业会计当中常用“合同结算”科目,替代“应收账款”作为过渡。

此外,还有诸如“固定资产清理”科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库存股”科目等等均可理解为过渡类的“接管”科目。

和过渡类相类似的,有一类大致可理解为反向“接管”科目,而不是直接“接管”替代相关科目;——其所影响的对方科目,就是要调整的对象。

有些“结转”类的科目,就可以理解为一种反向“接管”,亦表现为了“此消彼长”:

例如“主营业务成本”接管“库存商品”科目,库存商品“此消了”,主营业务成本“彼长了”。

又如:“本年利润”科目接管损益类科目等等。

再比如:月度终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或者“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就反向接管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相关余额。再将这些当月应缴未缴或多缴增值税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就好比连续传球一样,还倒手了两次。

形式主义色彩的“接管”

还有几种有点“形式主义”色彩的“接管”情形:

例如:交易性金融负债会存在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转为同为损益类的“投资收益”科目;

又如: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转为同为损益类的“其他业务成本/收入”科目……

当然,上述几类“接管”情形,还能举出很多例子来。财务的日常工作,想要达到融会贯通的效果,大概需要类似这样"纵横捭阖、总结发散”般的思维训练和头脑风暴。

大家还有什么补充的,可留言交流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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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友饭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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