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年,北洋政府仍承袭前清厘捐征收之章江苏划分宁属、苏属厘金两个系统民国3年(1914年),宁属厘金设40个局征收机关,其中扬州、泰州、里下河各县境内设孔仙、瓜洲、樊兴、高邮、宝应、界口、东台、海安、姜泰、泰兴等厘局(又称厘金局,相当于现在的税务局),时白米、曲塘、胡集等地划属海安厘局民国7年(1918年),东台厘局、海安厘局合并至姜堰,设立泰东税务总所,海安设稽征处于东街上河边百子桥东首,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30年后的海安?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30年后的海安
民国初年,北洋政府仍承袭前清厘捐征收之章。江苏划分宁属、苏属厘金两个系统。民国3年(1914年),宁属厘金设40个局征收机关,其中扬州、泰州、里下河各县境内设孔仙、瓜洲、樊兴、高邮、宝应、界口、东台、海安、姜泰、泰兴等厘局(又称厘金局,相当于现在的税务局),时白米、曲塘、胡集等地划属海安厘局。民国7年(1918年),东台厘局、海安厘局合并至姜堰,设立泰东税务总所,海安设稽征处于东街上河边百子桥东首。
厘金征收章程,因地而异,极为混乱,多为逢卡抽厘,按道完捐,后有就大宗土特产,如猪只等货品改办统捐,即:厘局将沿途应完之厘税,于货物起运时,按道统收。民国初年,厘金之害,有增无减,有识之士屡议废除,当局终以财政收入短绌为托词而未果。民国20年(1931年),国民政府迫于国人之强烈要求,正式宣布裁撤厘金,代以统税,厘金遂废。
在议撤厘金之前,国民政府试行特税,烟酒实行公卖及营业牌照税,油类首办产销税,对工商户普遍开征营业税,海安属泰东营业税局征收,由经办人向税局承包,税率为千分之八,按季征收。各商号的营业额由商会居间协商估定,但往往因估定过高,商民不堪负担,民国21年(1932年),海安镇商民为此罢市二日。此罢市风暴有案可稽。
民国21年(1932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江泰日报》载:
海安征收营业税之风潮,引起全镇罢市。
泰东营业税局局长洪思福,偕同曹二助理,前日由泰至海,下榻有斐旅馆元号,两日以来均在商会接洽营业额数,以便收税,而各商号以频年灾欠(笔者注:1931年里下河地区遭遇大水灾)、营业衰落,所订税款碍难遵照,是以未能妥洽,容再从长计议。不意洪局长急需进行,于今日(十八日)上午,先在东街征收,有数小店,业已将七、八、九之三个月税款,照章纳讫。其中有华兴者,乃新开之洋广货号,洪局长令其每年三千元营业额数,照千分之八收税,而该号以开张伊始,毫无把握,恐不能如数负担,而洪立令承认,无得支吾,如再不遵,即带局罚办,该号见其出言压迫,群体反对,一般民众,相继附和,乃至西街要求罢市,各商号因洪如此横蛮,均纷纷上门,实行罢市云。
当晚,商会召集执监委暨各公会主席开联席会议,讨论解决罢市风潮之办法,由各公会通知照常营业。
本邑营业税局局长洪思福氏,来海办理营业税,因用高压手段,以致民众咸为不平,发生罢市风潮,本区商会召集执监委暨各公会主席,开临时紧急会议,讨论议案两项,探录如下:
一、由各公会通知所属会员,劝令开市。
二、会同各机关电呈县府,报告情况。议毕散会,并闻各商号于二十日开市说。
来源丨南通发布
( 作者:程太和 编辑:严晓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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