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5月14日发布4条针对支付机构的行政处罚公示。其中包括: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随行付支付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上海点佰趣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2018年5月14日人民银行南昌中支行发布处罚信息公示,四家支付机构因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处罚日期为2018年5月9日。

中汇停止收单城市(点佰趣随行付现代金控)(1)

四家支付机构处罚信息如下:

1、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7万元罚款;

2、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1万元罚款;

3、随行付支付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3万元罚款;

4、上海点佰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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