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改编版权贸易(推动文学和影视有机结合)(1)

签署仪式现场(图据中国作家网)

封面新闻记者 张杰

文学与影视渊源很深、联系密切、互动频繁。文学作品为影视创作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充沛的水源。同时,电视剧等的热播也会使文艺作品又一次受到读者的认同,让文学作品焕发出新的生机活力。

9月2日下午,中国作家协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仪式,在中国现代文学馆举行。中国作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敬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咏雷,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这意味着,这两大艺术门类的互动从个体的、自发的、随机的,上升为有常态机制、有组织保障、有计划安排的交流合作。

中宣部副部长,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徐麟出席并讲话。徐麟指出,中国作家协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加强战略合作,意义深远。这是两个部门的大事,是文学创作和影视创作两个领域的大事,也是两个领域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大事,必将给文学创作和影视创作领域带来新的变化、新的推进。

中国作协党组书记、副主席张宏森在讲话中指出,一直以来,文学事业和广电事业紧密相关、相互促进,结出丰硕的成果,也留下了很多佳话。中国作协将持续加强原创精品供给,激发优质影视作品创作活力,同时也期待广电总局的充沛资源和广阔平台给文学以大力推动和支持,将“新时代山乡巨变创作计划”“新时代文学攀登计划”与广电总局“新时代精品工程”等重点工作同步聚合、同频共振,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据悉,中国作家协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将加强重大项目合作,共同开展重点作品选题策划和交流,探索建立具有新时代特点的创作规划组织模式,加强创作生产各方面、各环节协调联动,推动优秀现实题材作品创作生产。推动版权再创作再生产,共同建立完善优秀文学作品版权改编、衍生、转化的有效机制,促进优秀文学作品向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等形式转化,加强对网络文学的版权开发,营造网络文学版权发展良好生态。

此外,双方还将联合开展推介评价,共同建强文艺评论阵地,组织开展对影视作品的评论、研究工作,提高影视评论的专业性、权威性、针对性,推动影视评论走近大众、引领舆论,推动影视创作与评论有效互动。共同加强人才培养,共同探索建立文学影视双栖人才培养途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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