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谋取非法利益,19名被告人在屠宰活牛前,强行对活牛体灌水,以增加牛肉重量,获取高额利润,涉案金额达1400余万元。日前,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检察院对肖平辉等19名被告人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娄底市2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观摩。
经查,2015年2月26日至2017年4月6日,肖平辉等19人先后在娄底市娄星区花山办事处山塘居委会坎上组罗湘家租赁屠宰场地宰杀活牛。这些注水牛肉,分别被运到娄底市城区的观化市场、中兴市场、民营市场等城区市场以及双峰、涟源等 地部分超市、市场销售。
被告人肖平辉等6人共计生产、销售注水牛肉金额800余万元;被告人肖凯生产、销售注水牛肉金额100余万元;被告人周辉清等5人分别购进金额为16.2万余元、18.7万余元、14.2万余元、36.6万余元、22.8万余元的注水牛肉予以销售;被告人朱华先等4人共计生产、销售注水牛肉金额为400余万元。被告人周述清等3人共计生产、销售注水牛肉金额为100余万元。
“一头重量在300斤左右的牛,如果经过充分灌水,可以注入近百斤的水。也就是说,一头牛在注水之后,可以凭空多赚近3000元。”承办检察官介绍,早在侦查阶段该院就依托“两法衔接”平台,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取证,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检察官细审数百份证据,将繁复的案情梳理清晰,并及时复核、补充证据,为有力指控犯罪打下了坚实基础。
“民以食为天。牛肉虽然注水,但司法工作没有注水,这个案件的依法办理守护了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值得点赞。”当日,在现场旁听的一名人大代表表示。 (检察日报 张吟丰 谢特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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