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关乎长春市
每一位交通参与者!
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错峰上下班措施的通知》,自2020年12月7日起,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及各大队窗口上班时间调整为9:00,中午不间断服务,下班时间冬季为16:30,夏季为17:00。望周知!
关于调整长春市房屋交易与管理服务场所
作息时间的公告
关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调整业务办理时间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职工:
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错峰上下班措施的通知》要求,自12月7日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包括所辖分理处)将业务办理时间统一调整为:
办公时间:
冬季 工作日9:00-16:30
夏季 工作日9:00-17:00
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时间:
冬季 工作日9:00-16:00
夏季 工作日9:00-16:30
公积金归集窗口业务(缴存、变更、转移等)办理时间:
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业务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
每月扣款日(20日,遇节假日顺延至20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及扣款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不能办理
12329热线人工语音服务时间:
注:冬季工作日16:00为银行轧账时间,16:00-16:30无法办理业务
夏季工作日16:30为银行轧账时间,16:30-17:00无法办理业务
其他业务工作日正常办理
此通知。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4日
原文标题:快看,关乎长春市每一位交通参与者!| 关于调整长春市房屋交易与管理服务场所作息时间的公告 | 关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业务办理时间的通知
来源 | 综合自长春交警、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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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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