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分封制"和"宗法制"是西周的立国之本,那么"井田制"就是西周的安民之本。西周能在建国后不久就迎来成康之治,除了政治、军事等方面的成功外,"井田制"也功不可没。

论西周的井田制度(成也井田败也井田)(1)

79.1西周重要国家制度间的关系

何谓"井田制"?

井田制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一种土地国有制度。出现于商代,西周时发展成熟,春秋时期开始瓦解,商鞅变法后废止。

商朝覆灭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天灾造成的饥荒。商纣末年天下久旱,关中、河洛、豫北等粮食主产区均不同程度受灾,人心浮动、朝局不稳,周国趁机夺取天下。

论西周的井田制度(成也井田败也井田)(2)

79.2武王伐纣,建立西周

武王克商后,如不能尽快解决百姓温饱问题,西周政权同样岌岌可危。

相比于重视畜牧业和商业的商国,周国无疑是一个农业大国。自周祖后稷时代开始,周族就已经是一个以农业生产为主的氏族。通过数百年的发展,周国的农技水平远超夏商时期,这为西周推行"井田制"提供了便利条件。

论西周的井田制度(成也井田败也井田)(3)

79.3中华农神,周人先祖-后稷塑像

井田制与分封制和宗法制紧密相联,将平民与土地捆绑在一起,适应当时的生产力状况,在恢复和促进农业生产的同时,还便于管理民众。

在生产力相对落后,生活娱乐需求不强的周初,能让平民吃饱饭的君主就是好君主,"井田制"由此确立,短短四十多年就创造了一个成康盛世。

论西周的井田制度(成也井田败也井田)(4)

79.4西周建国仅十年就进入成康盛世

井田制是西周重要的经济制度,是研究西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

一、井田制的核心--"土地国有"和"土地多重所有权"

西周的井田制是在执行分封和宗法的过程中形成的,与分封制和宗法制密不可分。

《诗经·小雅·北山》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即周天子是西周土地及权利的最高所有者,他将土地分封赐给诸侯,诸侯再行封赐卿大夫、士等,通过层层封赐,最终形成多层次宗族贵族占有的土地所有制

论西周的井田制度(成也井田败也井田)(5)

79.5溥天之下,莫非王土-《诗经·小雅·北山》

周朝的土地分为三大部分:一是属于周王室直接管辖的籍田;二是分封给诸侯建国的土地,由诸侯再次分封给各级宗族贵族;三是周天子直接赏赐给王朝卿、大夫、士等的食邑(无封爵,不可称诸侯)。

二、井田制的分配原则和管理方式

井田制是一种计口授田制度,反映了西周分封制下的土地授受分配关系,先秦的许多文献中都有提及。"井田制"设立之初,田地是不允许买卖的,《礼记·王制》中"田里不鬻",即是此意。

《孟子·滕文公上》记:"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所以别野人也。"讲的是井田制的分配原则和组织模式,一方里分九份,每份一百亩,公田一份、私田八份(分配到户),先种公田,后种私田。

论西周的井田制度(成也井田败也井田)(6)

79.6井田制相关史料记载

天子是西周最高的土地所有者,有权向每一位生活在土地上的贵族和庶民收取贡赋,有权向接收土地者收回土地。得到授田的百姓称为"平民",平时向授予者交纳贡赋,战时有服兵役的义务;没有授田的乡野之人,称为"野人"。

事实上,孟子对井田制的描述十分理想化。在现实操作中,田亩分配极少出现整齐的"方里"和井字格田块,因为贵族会首先挑选光照充足、土地平整、土壤肥沃、灌溉方便的田地作为公田,将其余的土地作为私田授予平民。

论西周的井田制度(成也井田败也井田)(7)

79.7井田制示意图-元王祯《农书》

《周礼·大司徒》载:先按照所封之国都城的大小制定都城的疆界;沟封之后,再按照土质的好坏划分土地的数量。在搭配好份地之后,还要定期(三年)逬行重新分配(轮更、防止土壤退化)。这些方法使得农业生产有了很大进步。

有人将井田之"井"理解成水井之"井",说一里配一井,浇灌九百亩田地,这就更加理想化了。以当时的凿井技术和各地不同的地下水位状况,根本无法保证一里一井的标准,更不要说浇灌庄稼。

所以西周的农业灌溉还是以沟渠大田漫灌或靠天吃饭为主。中国农村为"抢夺水源"械斗的事情一直延续到解放后,西周时期绝对没有这种灌溉配置。

论西周的井田制度(成也井田败也井田)(8)

79.8古代木制耜(农具,功效似铲)

还有人对一户人家种"百亩地"提出质疑。根据史料记载,西周时的农耕几乎全靠人力浅耕薄种,结果只是广种薄收,故有"一人跖(踏)耒而耕,不过十亩"。

而随着春秋时期铁农具和牛耕的推广,以及水利工程技术的进步,到战国时就有了"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岁收亩一石半,为粟百五十石。"

论西周的井田制度(成也井田败也井田)(9)

79.10牛耕铁梨让中国农业水平得到极大提升

"周石"显然不是明代的一石120斤,或清代的一石100斤,甚至不是秦汉时期的27-30斤。因为即便按最少的27斤/石算,战国一家五口百亩地可以收4050斤,人年均有810斤粮食,这有悖常理。要知道2018年印度人均粮食占有量不过415斤,也没听说大面积饿死人。

(PS:文中"斤"都是折算后的现在"500克/斤",古"斤"和今"斤"各朝代有较大差距,资料可自行查询。)

就算古代人没有副食,这主粮供应量也太多了。周代授田百亩的目的是让平民吃饱,不至于饿死,而不是发家致富。所以"周石"很可能只有"秦汉石"的一半左右,即15斤/石。五口之家一年2250斤左右粟米基本够用,碰上灾年就不够用了,这样比较合理。

论西周的井田制度(成也井田败也井田)(10)

79.11中国古代以容积计量粮食单位

战国亩产15斤是不是有些少?答案是不算少。"周亩"比现在亩小,当时百亩地只相当于现在30亩左右,折算成现在的产量为45斤/亩,跟秦汉时期旱地粟米亩产量相近。

这里特别说一下"什一税"。很多文章将"什一税"等同于"井田赋",其实这是错误的。

《孟子·滕文公上》有"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之说,这里的"什一"是约数。井田赋只取公田全部收成,并不再向私田收税,比例很明确是"九取一",所以这里的"什一"并不是"什一税"。

论西周的井田制度(成也井田败也井田)(11)

79.12什一税并非欧洲独有,中国曾经出现的更早

《孟子·滕文公上》又有"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意为:希望你们在田野上实行九分抽一的助法,在都城中实行十分抽一的税法,让人们自行交纳。可见此处的"什一税"不应是田赋,而是商税。"什一税"的出现,说明春秋战国时期手工业和商业已经有一定规模。

三、井田制为何会动摇?对周代有什么影响 ?

1、西周国初制定的"分封制"运行百年后,终于难以为继--无地可封,因此建立在分封制上的"井田制"也难以延续。尤其是畿内之地,姬姓宗室小国、封地数量惊人,到西周末春秋初,诸侯封国超过140个,是国初的两倍。

论西周的井田制度(成也井田败也井田)(12)

79.13春秋初期诸侯国

大量的分封使周王室的力量越来越分散,而得不到封地的宗室子弟则被封为卿、大夫、士,虽然没有封地,但仍需国家供养,财政负担愈发加剧。

2、周共王错误的施政策略。因国库入不敷出,为了增加赋税,共王废除原来的"土地国有,分封臣下"的旧制,施行土地私有制,允许土地自由买卖,国家按规定向土地所有者收缴税金。

周共王原意是在小范围内(王畿)重新核定田亩数量,多收一些地产交易税和田赋,但挡不住贵族对土地的渴望,很快整个天下掀起了土地私有化的浪潮,更加破坏了"井田制"的根基。

论西周的井田制度(成也井田败也井田)(13)

79.14周共王时重要青铜器史墙盘及铭文

土地私有化后,周朝的税收并没有明显增加,诸侯的贡赋倒是显著下降,而且不朝不贡的诸侯越来越多,周王室难以正常运转,国力越来越衰弱。

3、随着生产力提升,公田种植积极性下降。井田制下,农夫固着于土地,与领主形成人身依附关系。因此世代受领主的支配与剥削。史籍中"民不迁,农不移"、"死徙无出乡"等记载就是说的这种关系。

《春秋谷梁传》云:"私田稼不善,则非吏;公田稼不善,则非民"。意为:当私田收成不好的时候,责任在管理的官吏(田畯),当公田收成不好的时候,责任在平民。

论西周的井田制度(成也井田败也井田)(14)

79.15《春秋谷梁传》为儒家经典之一

说明:在周代,官吏是有责任指导农民耕种,所以若私田的收成不好,官吏应该承担责任;但如果农民只顾自己的私田,而荒废了公田,导致公田的收成不好,就应该由农民承担责任。这套责任追踪体系从侧面说明:在春秋时期私田公田收成不一的情况已普遍存在。

前文提到过,随着东周生产力的发展(铁质农具、牛耕、水利设施),农业生产可以实现以户为单位的耕作,每个劳力可耕作的土地面积成倍增长。大集体的井田耕作模式,尤其是公田耕作让耕作者的生产积极性大幅下滑,出现了"民不肯尽力于公田"的普遍情况。

论西周的井田制度(成也井田败也井田)(15)

79.16散氏盘是研究西周土地制度的重要史料

再加上公田劳役分配不均、私田开征税赋等原因,一些耕种者就从顽固坚持井田制的旧贵族手下纷纷逃往新贵族门下,与这些新贵族建立了地主与农民的崭新社会关系。

随着耕种者的逃亡,大量的公田荒芜,不适应当时的社会形势的"井田制"更加难以为继,诸侯国内变法的呼声越来越强。

4、人口增加造成领主田地不够分配。井田制是一种计口授田制度,它必须在农业生产力水平不高、人口稀少、土地相对过剩的情况下才能实行。

论西周的井田制度(成也井田败也井田)(16)

79.17井田劳作复原像

《韩非子》说:"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实足食也;妇人不织,禽兽之皮足衣也。不事力而养足,故民不争"。可随着各国人口不断增长,土地的压力越来越大,各诸侯国都面临人多地少的情况。

而各诸侯国为了提升国力,还在不断鼓励生育,或努力吸引移民,人多地少的矛盾更加突出。为了解决这个矛盾,诸侯贵族开始鼓励民众在井田之外开垦新的农田。

这些新开垦的农田不计入国家"井田"体系,也不采用"井田税制",更不会向周天子贡赋,可称为"贵族私田"。"贵族私田"可租佃给农人耕作,还可转让和交换,最主要的是增加了诸侯国的农税收入。

论西周的井田制度(成也井田败也井田)(17)

79.18周王室自周共王开始每况愈下

随着诸侯国收入增加,实力更强,周王室的收入却停滞不前,甚至减少,进入了此消彼长的死循环。而出于对更多土地和人口的渴望,使各诸侯国间陷入长期的战乱之中。

公元前594年,鲁国正式废除井田制,实行初税亩,承认私田合法,所有田亩一律征(什一)税,新的生产关系和土地制度正式登上历史舞台,随后各诸侯国纷纷仿效,至商鞅变法,井田制彻底废止。

初税亩的实行,增加了诸侯国财政收入,适应和促进了新生的封建土地占有关系,该税法延续到汉代才取消。

论西周的井田制度(成也井田败也井田)(18)

79.19初税亩标志古代真正意义上税法的诞生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当作为西周基本经济制度的"井田制"瓦解后,西周原有的政治制度(分封制、宗法制)和文化制度(礼乐制)也相继崩溃,这就是东周"礼崩乐坏"的重要根源之一。

(文中图片均取自网络,如果侵权立即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