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小心驶错车道
抱着侥幸心理“知错不改”
我行我素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2021年3月30日
婺城迎宾大道和龙盘路交叉路口
一辆正常行驶的摩托车
突然遇上同方向行驶在直行车道的白车
致使摩托车驾驶员腾空飞上轿车车顶后掉落
所幸摩托车驾驶员伤势并不严重
最终白车因未按规定导向车道行驶
需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本
期
曝
光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1 车牌:浙G0G699
车辆登记人:陶*中
违法时间:2022-10-11 8:03
违法地点: 解放西路双龙北街
2 车牌:浙G5JA61
车辆登记人:傅*田
违法时间:2022-10-11 9:40
违法地点: 解放西路双龙北街
3 车牌:浙G30U33
车辆登记人:李*霞
违法时间:2022-10-10 17:37
违法地点: 八一南街东莱路
4 车牌:浙G38NS9
车辆登记人:翁*有
违法时间:2022-10-10 9:16
违法地点: 五一路劳动路
5 车牌:浙G57Z97
车辆登记人:徐*和
违法时间:2022-10-9 16:55
违法地点: 人民西路凤山街
6 车牌:浙G93U06
车辆登记人:李*婷
违法时间:2022-10-11 9:19
违法地点: 浦江街双溪西路
7 车牌:浙G97T16
车辆登记人:徐*军
违法时间:2022-10-9 17:31
违法地点: 人民西路凤山街
8 车牌:浙G920BN
车辆登记人:徐*林
违法时间:2022-10-10 17:31
违法地点: 八一南街丹溪路
9 车牌:浙GGN095
车辆登记人:徐*红
违法时间:2022-10-11 9:22
违法地点: 浦江街双溪西路
10 车牌:浙GY8T78
车辆登记人:郑*
违法时间:2022-10-11 8:24
违法地点: 八一南街丹溪路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第1项: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将处罚款100元(事故200元)。
驾驶员在行经路口时
应及时观看路口前的分道行驶标志
做到心中有数
当车辆驶入错误车道时
司机应“将错就错”
根据已驶入车道相应的信号灯行驶
到下一个路口再掉头回来
千万不能选择降低道路运行效率
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
遵守交规 各行其道
安全自己 方便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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