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 “不风不雨正晴和,翠竹亭亭好节柯”......成都出太阳,朋友圈像过年,随着气温日渐升高,晒太阳成了成都人民的幸福时光。

但如果你服用或使用部分药物后晒太阳,可能会出现皮肤红肿、刺痛等不适,这就是发生了光敏反应。今天,西部战区总医院药剂科专家就来讲讲,什么是光敏反应。

阳光晒多了皮肤癌(晒完太阳皮肤红肿刺痛)(1)

什么是光敏反应

药物的光敏反应,顾名思义,指的是患者服用或局部使用某些药物后,晒太阳、接触紫外线后产生的不良反应,被晒的部位皮肤会产生日晒斑或日光性皮炎,其主要症状为刺痛感、红斑、水肿甚至水泡,继而脱屑、色素沉着等,并且这些症状甚至会发展到没有被晒的部位。

哪些药物易引起光敏反应

抗菌药物

喹诺酮类:喹诺酮类的光过敏反应和药物本身的结构有关,主要表现为光毒性反应,皮肤出现痒性红斑等,严重者出现皮肤脱落糜烂。

其引起光毒性反应的作用强弱顺序为:司帕沙星>洛美沙星>氟罗沙星>托舒沙星>环丙沙星>依诺沙星>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

注:莫西沙星和加替沙星,对紫外线的稳定性明显增强,在治疗条件下一般不存在光毒性。

四环素类:临床表现为光毒性反应,主要表现晒伤样反应,另外有扁平苔藓样反应、假卟啉症、光照性甲脱离表现,系由服药后药物汇集于皮肤真皮内层所致。早期以手足、口鼻出现刺麻等异常感觉为主,继之在裸露部位出现红斑、皮肤色素沉着等。

引起光过敏反应的药物有金霉素、土霉素、米诺环素、美他环素、多西环素、地美环素等,其中后两者最易发生光过敏反应。

磺胺类:临床表现为光毒性反应。其光毒性反应与自由基生成有关,氨苯砜与磺胺药有交叉过敏,也可引起光敏性皮炎。常见药物有:复方磺胺甲恶唑、甲氧苄氨嘧啶等。

其它抗生素:氯霉素、氨基糖苷类药物(如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抗结核药(如吡嗪酰胺、对氨基水杨酸钠),均有引起光毒性反应的报道。

其中在使用氯霉素后,光照可产生对硝基苯甲醛和对硝基苯甲酸造成溶血的副作用。

阳光晒多了皮肤癌(晒完太阳皮肤红肿刺痛)(2)

抗真菌药

使用灰黄霉素也可引起严重的光毒性反应,并可诱发亚急性皮肤型红斑狼疮(SCLE)、加重系统性红斑狼疮(SLE)。

此外还有伊曲康唑、伏立康唑等,近年来相继有特比萘芬引起光敏反应的报道。

非甾体抗炎药

易引起光过敏反应的有萘普生、吡罗昔康、布洛芬、舒林酸等,可表现为光毒性或光变应性反应。有关布洛芬和舒林酸的光敏反应报道的很少。

注意:有些患者在服用吡罗昔康14天后才出现光敏反应。

利尿剂

噻嗪类利尿剂所致的光敏性皮肤损害的形态多种多样,可引起光毒、光变态、红斑狼疮样反应。

抗肿瘤药

甲氨蝶呤、氟尿嘧啶(5-FU)等对光较敏感,服用后易出现光敏感性皮炎。

心血管药物

引起光过敏反应的有胺碘酮、硝苯地平、奎尼丁、吲达帕胺、缬沙坦等。

注:对于长期服用胺碘酮的病人,大概有超过一半的患者可在曝光区出现蓝灰色色素沉着。

降糖药

格列本脲、格列美脲、格列吡嗪、等磺脲类降糖药可引起光变应性。

降脂药

吉非罗齐、非诺贝特、辛伐他汀、普伐他汀、阿托伐他汀等都曾报道出现过药物的光敏反应。

阳光晒多了皮肤癌(晒完太阳皮肤红肿刺痛)(3)

抗抑郁药和抗精神病药

氯丙嗪、奋乃静、氟奋乃静等,涉及光毒性及光变应性反应。

注:氯丙嗪可以产生蓝灰色色素沉着。

避孕药

含雌激素、黄体酮的口服避孕药引起的光过敏反应相继有报道。

维甲酸类

应用异维A酸胶囊(片)、异维酸A乳膏、依曲替酯及代谢产物可能发生光毒性反应。

部分中药

如补骨脂、石菖蒲、人参、桔梗、苍耳子、苍术、山药、知母、黄精、无花果、仙鹤草、山椒、防风、枸杞等都能引起光敏反应。

如何避免发生光敏反应

光敏反应发生的频率和严重程度具有个体差异性,一般来说,易发生光敏反应的人群为:皮肤娇嫩者、因痤疮正在使用抗生素治疗的少儿、老人、女性, 以及人体免疫缺陷病、红斑狼疮、免疫功能受损的患者。

这类人群在使用光敏性药物时必须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以避免光敏反应的损害。

阳光晒多了皮肤癌(晒完太阳皮肤红肿刺痛)(4)

建议用药前需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对说明书中提及光敏性的药物,使用时需特别注意。

在用药期间及停药后5天内,避免过度暴晒在阳光中,应规避日光强的时段和地点,比如避免中午时分外出。

易感人群在使用光敏性药物期间,建议外出时要打遮阳伞、戴太阳帽、墨镜,皮肤暴露部位应涂抹防晒霜。

用该类药物期间最好少吃富含光敏性物质的食物,如芹菜、香菜、油菜、柠檬等,这些食物会增强皮肤对紫外线的敏感性,增加药物光敏性发生的风险。

既往有光敏反应史者,应慎用上述药物,并在就诊时告知医务人员。

阳光晒多了皮肤癌(晒完太阳皮肤红肿刺痛)(5)

发生光敏反应后怎么办

在皮肤最初出现麻刺感或红斑时,立即躲避阳光,可给予局部冷敷及外用润肤霜,避免抓挠,应及时停用相关药物,如必须使用需遵医嘱换为其它药物。

对于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到皮肤科就诊,在症状未消失时及症状消失后5天内,仍不能接受太阳光或紫外线照射,以免再次发生药物光敏反应。

注意:光敏反应一年四季均可发生,特别是在夏季进行野外作业、外出游玩时,更应提高警惕。

温馨提醒:科普内容仅供参考,如有类似临床症状请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遵医嘱用药。

来源:西部战区总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