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资质,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施工设计和监理资质?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施工设计和监理资质(勘察设计监理)

施工设计和监理资质

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资质

等级及承包工程范围(摘录)

(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工程勘察单位资质及承担任务范围:

工程勘察单位资质分为综合类和专业类。专业类资质等级分为甲、乙、

丙三级。各级别勘察单位承担业务范围如下:

(一)综合类工程勘察单位

承担工程勘察业务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

(二)专业类甲级工程勘察单位

承担本专业工程勘察业务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

(三)专业类乙级工程勘察单位

承担本专业工程勘察中、小型工程项目(工程勘察中、小型工程项目见附表

2),承担工程勘察业力的地区不受限制。

(四)专业类丙级工程勘察单位

承担本专业工程勘察小型工程项工程(勘察小型工程项目见附表3),承担

工程勘察业务限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行政区范围内。

附表1 工程勘察甲级工程项目划分表

岩 土 工 程

水 文 地 质 勘 察

工 程 测 量

1.具有重大意义或影响国家重点项目;

2.场地等级为一、二级,抗震设防烈度高于8度的强震区,存在其它复杂环境岩土工程问题的地区,以及岩土工程条件复杂项目;

3.按《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定》等有关规范规定的一级建筑物;

4.需要采取特别处理措施的极软弱的或非均质地层,极不稳定的地基;建于不良的特殊性土上的大、中型项目;

5.有强烈地下水运动干扰或有特殊要求的深基开挖工程,有特殊工艺要求的超精密设备基础工程;大型深埋过江(河)地下管线、涵洞、核废料等深埋处理、高度超过100m的高耸构筑物基础,大于10m的高边坡工程,特大桥、大桥、大型立交桥、大型竖井、巷道、平洞、隧道、地下铁道、地下洞室、地下储存库工程,深埋工程,超重型设备,大型基础托换、基础补强工程;

6.大深沉井、沉箱,大于30m的超长桩基、墩基,特大型、大型桥基,架空索道基础;

7.复杂程度按有关规范规程划分为中等或复杂的岩土工程设计;

8.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大型的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

1.大、中城市规划和大、中型企供水水源可行性研究及水资源评价;

2.国家重点工程、国外投资或中外合资水源勘察和评价;

3.供水量10000m3/d以上的水源工程勘察和评价;

4.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水资源勘察和评价;

5.干旱地区、贫水地区未开发地区水资源评价

1.50km3以上大比例尺大、中型城乡规划测量;大型线路测量,大型水上测量;

2.10km3以上大比例尺大、中型工厂、矿山测量;

3.1km3以上改扩建竣工图和现状图测量。地籍测量;

4.大型市政工程、线路、桥梁、隧道、交通、地铁、地下管网及建(构)筑物施工测量等工程测量;

5.国家级重点工程、大中型国外投资和中外合资项目工程测量。整体性的三等以上平面控制测量与二等以上的高程控制测量;

6.一、二等建(构)筑物变形测量,其它精密与特殊工程测量。

附表2 工程勘察乙级工程项目划分表

岩 土 工 程

水 文 地 质 勘 察

工 程 测 量

1.根据单位技术人员和设备的实际情况,仅限于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测试监测(不含岩土工程咨询监理);

2.按《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等有关规范规定的二级及二级以下建筑物;中小型线路工程、岩边工程;

3.场地等级为三级,但抗震设防烈度不高于8度的地区,没有其它复杂环境岩土工程问题的场地;

4.20层以下的一般高层建筑,体型复杂的14层以下的高层建筑;单桩承受荷载4000kN以下的建筑及高度低于100m的高耸建筑物;

5.小于30m长的桩基、墩基、中小型竖井、巷道,平洞、隧道、桥基、架空索道、边坡及挡土墙工程;

6.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等到级标准规定的二级及以下一般公共建筑;

7.岩土工程治理设计按有关规范规程划分复杂程序为简单的;

8.其他行业设计中型的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

1.小城市规划和中型企业供水水源可行性研究及水资源评价;

2.供水量10000 m3/d以下的企业与城镇供水水源勘察及评价;

3.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复杂的水资源勘察和评价;

4.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中型的建设项目的水文地质勘察。

1.50km2以下的城乡规划测量、中型线路、水文测量;

2.10km2以下大比例尺小型工厂、矿山测量;

3.1km2以下工业企业改扩建竣工图及现状图测量、地藉测量;

4.中型市政、线路、桥梁、隧道、地下管网及建(构)筑物施工测量与二、三级的建(构)筑物变形测量等工程测量;

5.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中型的建设项目的工程测量。

附表3 工程勘察丙级工程项目划分表

岩 土 工 程

水文地质勘察

工 程 测 量

1.只限于承担岩土工程勘察,不含岩土工程设计、咨询监理;

2.按《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等有关规范规定的三级建筑场地;七层以下的住宅建筑;小型公共建筑及小型工业厂房场地的勘察;

3.岩土工程条件简单的场地勘察;

4.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下地区,无环境岩土工程问题的场地的勘察;

5.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小型的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

1.水文地质条件简单,供水量2000 3/d以下的工业企业供水水源勘察;

2.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小型的建设项目的水文地质勘察。

1.5km3以下小城镇规划测量、市政等工程测量;

2.小面积控制测量与地形测量;

3.小型建(构)筑物施工测量、地藉测量;

4.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小型的建设项目的工程测量。

二、建筑工程设计单位资质等级及承担任务范围:

根据民用建筑的类型和特征等因素将民用建筑分为特、一、二、三级四个

等级,划分工程等级的类型及特征详见附表4,建筑及构筑物的等级分类和特征

在各级别资质承担任务范围中表述。各级别设计单位承担任务范围如下:

(一)、甲级

承担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范围绕不受限制。

(二)、乙级

1、民用建筑:承担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下的民用建筑设计项目。

2、工业建筑:跨度不超过30米、吊车吨位不超过30吨的单层厂房和仓库,

跨度不超过12米、6层及以下的多层厂房和仓库。

3、构筑物:高度低于45米的烟囱,容量小于100立方米的水塔,容量小于

2000立方米的水池,直径小于12米或边长小于9米的料仓。

(三)、丙级

1、民用建筑:承担工程等级为三级的民用建筑设计项目。

2、工业建筑:跨度不超过24米、吊车吨位不超过10吨的单层厂房和仓库,

跨度不超过6米、楼盖无动荷载的3层及以下的多层厂房和仓库。

3、构筑物:高度低于30米的烟囱,容量小于80立方米的水塔,容量小于

500立方米的水池,直径小于9米或边长小于6米的料仓。

附表4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

特 级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一般公

共建筑

单体建筑面积

8万平方米以上

2万平方米以上

至8万平方米

5千平方米以上至2万平方米

5千平方米及以下

立项投资

2亿元以上

4千万元以上

至2亿元

1千万元以上

至4千万元

1千万元及以下

建筑高度

100米以上

50米以上

至100米

24米以上

至50米

24米及以下(其中砌体建筑不得超过抗震规范高度限值要求)

住宅、宿舍

层 数

20层以上

12层以上至20层

住宅小区、工厂生活区

总建筑面积

10万平方米

以 上

10万平方米

及以下

地下工程

地下空间(总建筑面积)

5万平方米以上

1万平方米以上

至5万平方米

1万平方米

及以下

附建式人(防护等级)

四级及以上

五级及以下

三、市政工程设计单位资质及允许承担的业务范围:

市政工程设计单位资质分甲、乙、丙三级。各级别设计单位承担任务范围如

下:

(一)甲级市政工程设计单位

承担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

(二)乙级市政工程设计单位

承担中、小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任务(市政公用行业建设项目设

计规模见附表5),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地区不受限制。

(三)丙级市政工程设计单位

承担小型市政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任务(市政公用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见

附表5)。承担工程设计任务限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行政区范围内。

具有甲、乙级资质的单位,可承担相应的咨询业务,除特殊规定外,还可承

担相应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业务。

附表5 市政公用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序号

建 设 项 目

计算(量)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备注

1

给水工程

万吨/日

≥20

5~20

≤5

2

排水工程

万吨/日

≥10

4~10.

≤4

3

燃气工程

管道燃气

(包括气源厂)

万立方米/日

≥30

10~30

≤10

液化气

万吨/年

≥3

0.5~3

≤0.5

热力工程

万平方米

≥500

150~500

<150

4

道路工程

万平方米

≥10

4~10

≤4

5

隧道工程

≥1000

250~1000

≤250

桥梁工程

≥100

30~100

≤30

多孔跨径

≥40

30~40

≤30

单孔跨径

6

轨道交通工程

8

风景园林工程

万元

>1000

100~1000

≤100

9

环境卫生工程

生活垃圾

焚烧工程

吨/日

≥300

100~300

≤100

生活垃圾卫生

填埋工程

吨/日

≥800

300~800

≤300

堆肥工程

吨/日

≥300

100~300

≤100

四、注册建筑师、工程师执业范围:

类 别

执 业 范 围

文 件 依 据

一级注册建筑师

项目规模不受限制。但个人执业范围必须服从单位资质等级所规定业务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二级注册建筑师

限于三级(含三级)以下建筑工程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项目规模不受限制。但个人执业范围绕必须服从单位资质等级所规定业力范围

《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设部、人事部建办设[1997]222号),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限于三级(含三级)以下建筑工程项目。

《关于加强勘察设计市场准入管理的补充通知》(建设部建设[2000]17号)

注:

1、检查办法:查对设计文件上的执业印章注册号和单位证书编号是否吻合,

项目等级与单位资质等级、注册师级别是否吻合。

2、自2000年3月1日起,未标明有效期的印章一律作废。

3、自2000年1月1日起过渡期代审、代签、合作设计签字制度一律废止,

设计文件必须由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师签字盖章。

五(一)、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与承包工程范围(1995年建设部令第48号标准):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分为一、二、三、四级。

承包工程范围:

(一)一级企业

可承担各类型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

(二)二级企业

可承担30层以下、30米跨度以下的房屋建筑物,高度100米以下的构筑物

的建筑施工。

(三)三级企业

可承担16层以下、24米跨度以下的房屋建筑物,高度50米以下的构筑物

的建筑施工。

(四)四级企业

可承担8层以下、18米跨度以下的房屋建筑物,高度30米以下的构筑物的

建筑施工。

[注: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指,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建筑物、构筑物)

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内、

外部的装修装饰工程,上下水、供暖、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等安

装工程;不含工业的设备、管道、线路、仪器、仪表的安装。]

五(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及承包工程范围(2001年建设部令第87号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

筑工程的施工:

(1)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

筑工程的施工:

(1)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aq或建筑群体。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

筑工程的施工:

(1)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注: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建筑物、构筑物)工程。工

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结构工程,房屋工程,内、外部的装

修装饰工程,上下水、供暖、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装

工程。

六、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与业务范围:

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

承担业务范围:

(一)甲级工程监理企业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一、二、三等工程;

(二)乙级工程监理企业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二、三等工程;

(三)丙级工程监理企业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三等工程。

工程类别见附表6。

工 程 类 别 及 等 级

序号

工 程 类 别

一 等

二 等

三 等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一般房屋建筑工程

28层以上;36米跨度以上(轻钢结构除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

14-28层;24-36米跨度(轻钢结构除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0000~30000平方米

14层以下;24米跨度以下(轻钢结构除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下

高耸构筑工程

高度120米以上

高度70-120米

高度70米以下

住宅小区工程

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

建筑面积3-12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下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城市道路工程

各类市政公用工程(地铁、轻轨单独批)

各类城市道路、单孔跨径20-40米的桥梁;500-3000万元的隧道工程

城市道路(不含快速路)、单孔跨径20米以下的桥梁;500万元以下的隧道工程

给水排水建筑安装工程

2-10万吨/日的给水厂;1-5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0.5-3立方米/秒的给水、污水泵站;1-5万立方米/秒的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管道工程

2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1万吨/日以下污水处理工程;0.5立方米/秒以下的给水、污水泵站;1立方米/秒以下的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下的给水管道;直径1.5米以下的污水管道

热力及燃气建筑安装工程

总储存容积500-1000立方米液化气贮罐场(站);供气规模5-15万立方米/日的燃气工程;

中压以下的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50-150万平方米的热力工程

总储存容积500立方米以下液化气贮罐场(站);供气规模5万立方米/日以下的燃气工程;2公斤/平方厘米以下的中压、低压管道、调压站;供气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下的热力工程

垃圾处理

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工程

生活垃圾转运站

七、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及营业范围: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暂定资格。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承担业务范围如下:

(一)甲级:可承担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二)乙级:只能承担工程投资额(不含征地费、大市政配套费与拆迁补偿

费)3000万元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三)暂定资格:只能承担工程投资额(不含征地费、大市政配套费与拆迁

补偿费)3000万元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八、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及营业范围: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按照企业条件分一、二、三、四级。各级别房地产

开发企业营业范围如下:

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可以在全

国范围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

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承担业务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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