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资质,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施工设计和监理资质?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施工设计和监理资质
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资质
等级及承包工程范围(摘录)
(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工程勘察单位资质及承担任务范围:
工程勘察单位资质分为综合类和专业类。专业类资质等级分为甲、乙、
丙三级。各级别勘察单位承担业务范围如下:
(一)综合类工程勘察单位
承担工程勘察业务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
(二)专业类甲级工程勘察单位
承担本专业工程勘察业务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
(三)专业类乙级工程勘察单位
承担本专业工程勘察中、小型工程项目(工程勘察中、小型工程项目见附表
2),承担工程勘察业力的地区不受限制。
(四)专业类丙级工程勘察单位
承担本专业工程勘察小型工程项工程(勘察小型工程项目见附表3),承担
工程勘察业务限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行政区范围内。
附表1 工程勘察甲级工程项目划分表
岩 土 工 程 |
水 文 地 质 勘 察 |
工 程 测 量 |
1.具有重大意义或影响国家重点项目; 2.场地等级为一、二级,抗震设防烈度高于8度的强震区,存在其它复杂环境岩土工程问题的地区,以及岩土工程条件复杂项目; 3.按《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定》等有关规范规定的一级建筑物; 4.需要采取特别处理措施的极软弱的或非均质地层,极不稳定的地基;建于不良的特殊性土上的大、中型项目; 5.有强烈地下水运动干扰或有特殊要求的深基开挖工程,有特殊工艺要求的超精密设备基础工程;大型深埋过江(河)地下管线、涵洞、核废料等深埋处理、高度超过100m的高耸构筑物基础,大于10m的高边坡工程,特大桥、大桥、大型立交桥、大型竖井、巷道、平洞、隧道、地下铁道、地下洞室、地下储存库工程,深埋工程,超重型设备,大型基础托换、基础补强工程; 6.大深沉井、沉箱,大于30m的超长桩基、墩基,特大型、大型桥基,架空索道基础; 7.复杂程度按有关规范规程划分为中等或复杂的岩土工程设计; 8.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大型的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 |
1.大、中城市规划和大、中型企供水水源可行性研究及水资源评价; 2.国家重点工程、国外投资或中外合资水源勘察和评价; 3.供水量10000m3/d以上的水源工程勘察和评价; 4.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水资源勘察和评价; 5.干旱地区、贫水地区未开发地区水资源评价 |
1.50km3以上大比例尺大、中型城乡规划测量;大型线路测量,大型水上测量; 2.10km3以上大比例尺大、中型工厂、矿山测量; 3.1km3以上改扩建竣工图和现状图测量。地籍测量; 4.大型市政工程、线路、桥梁、隧道、交通、地铁、地下管网及建(构)筑物施工测量等工程测量; 5.国家级重点工程、大中型国外投资和中外合资项目工程测量。整体性的三等以上平面控制测量与二等以上的高程控制测量; 6.一、二等建(构)筑物变形测量,其它精密与特殊工程测量。 |
附表2 工程勘察乙级工程项目划分表
岩 土 工 程 |
水 文 地 质 勘 察 |
工 程 测 量 |
1.根据单位技术人员和设备的实际情况,仅限于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测试监测(不含岩土工程咨询监理); 2.按《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等有关规范规定的二级及二级以下建筑物;中小型线路工程、岩边工程; 3.场地等级为三级,但抗震设防烈度不高于8度的地区,没有其它复杂环境岩土工程问题的场地; 4.20层以下的一般高层建筑,体型复杂的14层以下的高层建筑;单桩承受荷载4000kN以下的建筑及高度低于100m的高耸建筑物; 5.小于30m长的桩基、墩基、中小型竖井、巷道,平洞、隧道、桥基、架空索道、边坡及挡土墙工程; 6.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等到级标准规定的二级及以下一般公共建筑; 7.岩土工程治理设计按有关规范规程划分复杂程序为简单的; 8.其他行业设计中型的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 |
1.小城市规划和中型企业供水水源可行性研究及水资源评价; 2.供水量10000 m3/d以下的企业与城镇供水水源勘察及评价; 3.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复杂的水资源勘察和评价; 4.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中型的建设项目的水文地质勘察。 |
1.50km2以下的城乡规划测量、中型线路、水文测量; 2.10km2以下大比例尺小型工厂、矿山测量; 3.1km2以下工业企业改扩建竣工图及现状图测量、地藉测量; 4.中型市政、线路、桥梁、隧道、地下管网及建(构)筑物施工测量与二、三级的建(构)筑物变形测量等工程测量; 5.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中型的建设项目的工程测量。 |
附表3 工程勘察丙级工程项目划分表
岩 土 工 程 |
水文地质勘察 |
工 程 测 量 |
1.只限于承担岩土工程勘察,不含岩土工程设计、咨询监理; 2.按《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等有关规范规定的三级建筑场地;七层以下的住宅建筑;小型公共建筑及小型工业厂房场地的勘察; 3.岩土工程条件简单的场地勘察; 4.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下地区,无环境岩土工程问题的场地的勘察; 5.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小型的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 |
1.水文地质条件简单,供水量2000 3/d以下的工业企业供水水源勘察; 2.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小型的建设项目的水文地质勘察。 |
1.5km3以下小城镇规划测量、市政等工程测量; 2.小面积控制测量与地形测量; 3.小型建(构)筑物施工测量、地藉测量; 4.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小型的建设项目的工程测量。 |
二、建筑工程设计单位资质等级及承担任务范围:
根据民用建筑的类型和特征等因素将民用建筑分为特、一、二、三级四个
等级,划分工程等级的类型及特征详见附表4,建筑及构筑物的等级分类和特征
在各级别资质承担任务范围中表述。各级别设计单位承担任务范围如下:
(一)、甲级
承担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范围绕不受限制。
(二)、乙级
1、民用建筑:承担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下的民用建筑设计项目。
2、工业建筑:跨度不超过30米、吊车吨位不超过30吨的单层厂房和仓库,
跨度不超过12米、6层及以下的多层厂房和仓库。
3、构筑物:高度低于45米的烟囱,容量小于100立方米的水塔,容量小于
2000立方米的水池,直径小于12米或边长小于9米的料仓。
(三)、丙级
1、民用建筑:承担工程等级为三级的民用建筑设计项目。
2、工业建筑:跨度不超过24米、吊车吨位不超过10吨的单层厂房和仓库,
跨度不超过6米、楼盖无动荷载的3层及以下的多层厂房和仓库。
3、构筑物:高度低于30米的烟囱,容量小于80立方米的水塔,容量小于
500立方米的水池,直径小于9米或边长小于6米的料仓。
附表4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
特 级 |
一 级 |
二 级 |
三 级 | ||
一般公 共建筑 |
单体建筑面积 |
8万平方米以上 |
2万平方米以上 至8万平方米 |
5千平方米以上至2万平方米 |
5千平方米及以下 |
立项投资 |
2亿元以上 |
4千万元以上 至2亿元 |
1千万元以上 至4千万元 |
1千万元及以下 | |
建筑高度 |
100米以上 |
50米以上 至100米 |
24米以上 至50米 |
24米及以下(其中砌体建筑不得超过抗震规范高度限值要求) | |
住宅、宿舍 |
层 数 |
20层以上 |
12层以上至20层 | ||
住宅小区、工厂生活区 |
总建筑面积 |
10万平方米 以 上 |
10万平方米 及以下 | ||
地下工程 |
地下空间(总建筑面积) |
5万平方米以上 |
1万平方米以上 至5万平方米 |
1万平方米 及以下 | |
附建式人(防护等级) |
四级及以上 |
五级及以下 |
三、市政工程设计单位资质及允许承担的业务范围:
市政工程设计单位资质分甲、乙、丙三级。各级别设计单位承担任务范围如
下:
(一)甲级市政工程设计单位
承担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
(二)乙级市政工程设计单位
承担中、小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任务(市政公用行业建设项目设
计规模见附表5),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地区不受限制。
(三)丙级市政工程设计单位
承担小型市政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任务(市政公用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见
附表5)。承担工程设计任务限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行政区范围内。
具有甲、乙级资质的单位,可承担相应的咨询业务,除特殊规定外,还可承
担相应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业务。
附表5 市政公用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序号 |
建 设 项 目 |
计算(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备注 |
1 |
给水工程 |
万吨/日 |
≥20 |
5~20 |
≤5 | |
2 |
排水工程 |
万吨/日 |
≥10 |
4~10. |
≤4 | |
3 |
燃气工程 | |||||
管道燃气 (包括气源厂) |
万立方米/日 |
≥30 |
10~30 |
≤10 | ||
液化气 |
万吨/年 |
≥3 |
0.5~3 |
≤0.5 | ||
热力工程 |
万平方米 |
≥500 |
150~500 |
<150 | ||
4 |
道路工程 |
万平方米 |
≥10 |
4~10 |
≤4 | |
5 |
隧道工程 |
米 |
≥1000 |
250~1000 |
≤250 | |
桥梁工程 |
米 |
≥100 |
30~100 |
≤30 |
多孔跨径 | |
米 |
≥40 |
30~40 |
≤30 |
单孔跨径 | ||
6 |
轨道交通工程 | |||||
8 |
风景园林工程 |
万元 |
>1000 |
100~1000 |
≤100 | |
9 |
环境卫生工程 | |||||
生活垃圾 焚烧工程 |
吨/日 |
≥300 |
100~300 |
≤100 | ||
生活垃圾卫生 填埋工程 |
吨/日 |
≥800 |
300~800 |
≤300 | ||
堆肥工程 |
吨/日 |
≥300 |
100~300 |
≤100 |
四、注册建筑师、工程师执业范围:
类 别 |
执 业 范 围 |
文 件 依 据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项目规模不受限制。但个人执业范围必须服从单位资质等级所规定业务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
二级注册建筑师 |
限于三级(含三级)以下建筑工程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项目规模不受限制。但个人执业范围绕必须服从单位资质等级所规定业力范围 |
《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设部、人事部建办设[1997]222号), |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限于三级(含三级)以下建筑工程项目。 |
《关于加强勘察设计市场准入管理的补充通知》(建设部建设[2000]17号) |
注:
1、检查办法:查对设计文件上的执业印章注册号和单位证书编号是否吻合,
项目等级与单位资质等级、注册师级别是否吻合。
2、自2000年3月1日起,未标明有效期的印章一律作废。
3、自2000年1月1日起过渡期代审、代签、合作设计签字制度一律废止,
设计文件必须由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师签字盖章。
五(一)、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与承包工程范围(1995年建设部令第48号标准):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分为一、二、三、四级。
承包工程范围:
(一)一级企业
可承担各类型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
(二)二级企业
可承担30层以下、30米跨度以下的房屋建筑物,高度100米以下的构筑物
的建筑施工。
(三)三级企业
可承担16层以下、24米跨度以下的房屋建筑物,高度50米以下的构筑物
的建筑施工。
(四)四级企业
可承担8层以下、18米跨度以下的房屋建筑物,高度30米以下的构筑物的
建筑施工。
[注: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指,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建筑物、构筑物)
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内、
外部的装修装饰工程,上下水、供暖、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等安
装工程;不含工业的设备、管道、线路、仪器、仪表的安装。]
五(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及承包工程范围(2001年建设部令第87号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
筑工程的施工:
(1)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
筑工程的施工:
(1)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aq或建筑群体。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
筑工程的施工:
(1)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注: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建筑物、构筑物)工程。工
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结构工程,房屋工程,内、外部的装
修装饰工程,上下水、供暖、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装
工程。
六、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与业务范围:
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
承担业务范围:
(一)甲级工程监理企业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一、二、三等工程;
(二)乙级工程监理企业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二、三等工程;
(三)丙级工程监理企业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三等工程。
工程类别见附表6。
工 程 类 别 及 等 级
序号 |
工 程 类 别 |
一 等 |
二 等 |
三 等 | |
一 |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
一般房屋建筑工程 |
28层以上;36米跨度以上(轻钢结构除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 |
14-28层;24-36米跨度(轻钢结构除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0000~30000平方米 |
14层以下;24米跨度以下(轻钢结构除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下 |
高耸构筑工程 |
高度120米以上 |
高度70-120米 |
高度70米以下 | ||
住宅小区工程 |
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 |
建筑面积3-12万平方米 |
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下 | ||
二 |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
城市道路工程 |
各类市政公用工程(地铁、轻轨单独批) |
各类城市道路、单孔跨径20-40米的桥梁;500-3000万元的隧道工程 |
城市道路(不含快速路)、单孔跨径20米以下的桥梁;500万元以下的隧道工程 |
给水排水建筑安装工程 |
2-10万吨/日的给水厂;1-5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0.5-3立方米/秒的给水、污水泵站;1-5万立方米/秒的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管道工程 |
2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1万吨/日以下污水处理工程;0.5立方米/秒以下的给水、污水泵站;1立方米/秒以下的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下的给水管道;直径1.5米以下的污水管道 | |||
热力及燃气建筑安装工程 |
总储存容积500-1000立方米液化气贮罐场(站);供气规模5-15万立方米/日的燃气工程; 中压以下的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50-150万平方米的热力工程 |
总储存容积500立方米以下液化气贮罐场(站);供气规模5万立方米/日以下的燃气工程;2公斤/平方厘米以下的中压、低压管道、调压站;供气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下的热力工程 | |||
垃圾处理 |
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工程 |
生活垃圾转运站 |
七、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及营业范围: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暂定资格。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承担业务范围如下:
(一)甲级:可承担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二)乙级:只能承担工程投资额(不含征地费、大市政配套费与拆迁补偿
费)3000万元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三)暂定资格:只能承担工程投资额(不含征地费、大市政配套费与拆迁
补偿费)3000万元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八、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及营业范围: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按照企业条件分一、二、三、四级。各级别房地产
开发企业营业范围如下:
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可以在全
国范围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
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承担业务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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