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依琴(湖南女子学院)
近日,新华网发布了一则名为《遗体(器官)捐献,他们年轻时做了这件伟大而平凡的事》的视频新闻。#你能接受遗体(器官)捐献吗?#这一话题迅速在网上掀起热议。
有人认为,死后捐献遗体(器官)有利于社会医疗事业的发展,是实现自我价值的一种方式,应大力支持;但也有人困于落后思想,担心遗体无法妥善安置,对遗体(器官)捐献望而却步。
争议是现实的映照。目前,仍有大部分国民不了解甚至抵触遗体(器官)捐献。《医药卫生科技类期刊》2020年刊发的文章指出,“多种调查显示,近30年以来,遗体捐献率仅为4%~20%。因捐献数量低,导致人体标本较少,致使大多数医学科研工作与医学院教学出现难题”。如何增强大众的器官捐献意愿,无疑是一个重要的社会课题。
第一步就是让人们对这一行为有所了解。遗体(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此后由其家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遗体(器官捐献)是高尚人格的体现,是一种对自身、对社会乃至对自然的一种科学的态度和价值观。对社会来说,是对社会医疗卫生事业的极大贡献。
第二步是完善遗体器官捐献法律制度。如捐献者捐献后产生问题无法得到法律保障,捐献程序较为繁琐,对遗体器官捐献相关的政策、程序、途径不了解,以及“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等传统旧思想的影响这些问题的产生,都是因为我国遗体器官捐献工作起步晚,相应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缺乏完整性。
“我们无法决定自己的出生,但我们可以决定自己如何离开这个世界”。我国遗体器官捐献事业任重道远,但如泰戈尔所说,“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随着生命教育的普及、人们思想的转变,一定会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遗体(器官)捐献,托举起生命的希望,以另一种方式唱响生命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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