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是山东省的一个地级市,位置在山东省的西南,从地图上看,菏泽市被河南省“三面包围”,处在鲁苏豫皖四省交界地带,总面积1.2万平方千米。菏泽古称曹州或济阴郡,位于山东省西南部,现为菏泽市人民政府驻地。

山东七个地级市(山东省的这个地级市)(1)

菏泽历史悠久,属于我国地方行政建制设立较早的地区。古代因境内有“菏山,故名其泽为菏泽”;菏泽也因境内的“菏泽”湖而得名。

夏朝为三鬷国,是夏王朝统治的重要区域,也即商汤灭夏的主战场。商汤建都于亳(今曹县南),菏泽境内为京畿之地,成为商王朝统治前期主要的政治活动中心。西周建立后,周武王封其弟“叔振铎於曹”,建曹国,都陶丘(今定陶县境内)。此外,境内当时还分布有贯(今曹县境内)、黎(今郓城西)、郜(今成武东南)等小国。春秋时期位居“天下之中”的曹国成为诸侯国争夺的重要目标,最终为宋所灭,地入宋。后齐湣王联合魏、楚灭掉宋国“而三分其地”,菏泽基本上为齐国占有。不久,秦灭齐,地“为秦所併”。

山东七个地级市(山东省的这个地级市)(2)

秦时该区属东郡南境和砀郡西北境。汉高祖“立彭越为梁王,都定陶”,是为梁国建国之始,今菏泽全境基本上地属梁国。汉武帝建元三年本区设置济阴郡,王莽新朝改济阴郡为济平郡。东汉仍为济阴郡。

三国时,本区为曹魏据有。魏文帝曹丕黄初三年彭城王曹據徙封济阴,改济阴郡为国;五年,曹據改封定陶王,济阴复为郡。南朝宋析置北济阴郡,治单父城,属徐州部。今菏泽市北部几个县区先后为后赵、前燕、前秦、后燕等国占领。

隋朝,济阴郡改称曹州,后又“改州为郡”,曹州复名济阴郡,属豫州。唐高祖于武德元年“罢郡置州,改太守为刺史”,本区仍称曹州。五代,本区再度成为战乱重灾区,人民流移,农业生产萎缩,境内一片萧条。 五代晋高祖天福三年十月“曹州改为防御州”;十二年六月,曹州“依旧为郡”。北宋太宗至道三年为京东路属地;神宗熙宁八年,京东路分为东、西两路,全区除东明一县属开封府外,其余各县区都隶属京东西路。

山东七个地级市(山东省的这个地级市)(3)

北宋灭亡后,本区沦为金统治区。金初本区隶南京路,泰和八年改属山东西路。金章宗明昌六年复为曹州。 元初仍为曹州,隶东平路总管府;世祖至元二年直隶省部,省宛亭县入济阴县,之后冤句(或称宛亭)县不再设置,冤句作为一个县级行政单位在历史上存在 1 千年后消失,其地分别并入邻近的今东明、曹县、牡丹区境内。

明洪武元年仍为曹州,因元末长年战乱和多次河灾,户口减少,省济阴、定陶、楚邱三县入州,并徙曹州治於安陵镇;清初因袭明制,为兖州府属州。雍正二年,以兖州“幅员既广,管辖殊难”,于是“设直隶州分辖”,曹州升为直隶州,领曹、定陶二县;八年,割兖州府之巨野、嘉祥二县改属曹州直隶州;十三年,因菏泽“地邻直、豫,实为要隘”;且“人物繁庶”,清政府升曹州直隶州为曹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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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时期,北洋政府实行省、道、县三级地方行政建制,本区属于济宁道;1925年 10 月后属曹濮道。1928 年废除道制,实行省、县二级制,县直属山东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67 年 3 月设立菏泽地区。2000 年 12 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菏泽地区建制,改称菏泽市,下辖八县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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