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启动以来

楼院亮了、环境美了、秩序好了

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

创文,正行稳致远

5月23日,市创建办发出《“回头看”情况通报》。对5月5日、5月16日、5月21日暗访、回访环境卫生“脏乱差”责任单位作出处理,并要求1—2月环境卫生、交通秩序暗访通报扣分最多的7个单位公开作说明。

通报指出:

环境卫生“脏乱差”,

是不作为的具体表现。

督促脏乱差整改的第一天(脏乱差整改不力)(1)

督促脏乱差整改的第一天(脏乱差整改不力)(2)

通川区糖酒公司来凤路家属楼责任单位落实“彻底整治环境卫生、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不够,达川区南贸农贸市场改造升级责任单位未落实“征集商户意见对其他问题进行整改”要求,达州高新区210国道堰坝片区责任单位未落实“城乡结合部整治达标”要求。根据《达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落实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以上3个责任单位发出“黄牌警告”一次。

同一类问题年内2次被“黄牌警告”,将启动问责调查。

督促脏乱差整改的第一天(脏乱差整改不力)(3)

整改后地面反而呈“黑白花脸”

督促脏乱差整改的第一天(脏乱差整改不力)(4)

机动车开进人行道处罚不力

通报责成通川区、达川区、达州高新区分别对3个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开展“三察”工作。

——察认识看思想上是否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决策部署保持一致。

——察责任,看工作安排是否做到无缝衔接、逐级盯紧,是否存在以开会、发文件代替扎扎实实抓工作。

——察作风,看落实上是否把“解决问题、群众满意”摆在首位,一线办公、一线推进,确保工作效果。

通报指出:达州高新区要下决心整治城乡结合部“脏乱差”。

通报强调: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场“推动城市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文明进步”的全局性硬仗,必须坚持“有责必担、失责必问”的铁规矩、硬杠杠。
根据创文督查问责规定,1—2月环境卫生、交通秩序暗访通报扣分最多的“市、区两级部门和街道(创建乡镇)”的7个单位: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达川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达川区河市镇、达州高新区斌郞街道、达州高新区幺塘乡主要负责人,将在市级媒体公开作说明。

年内2次公开作说明,将启动问责调查。

督促脏乱差整改的第一天(脏乱差整改不力)(5)

商铺漏水,经营户采取的措施无法解决问题

督促脏乱差整改的第一天(脏乱差整改不力)(6)

通报强调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紧扣“点位达标”和群众满意,力戒形式主义,保持常态长效,认真落实“点位长责任制”实施方案,扎实推进54类点位达标工作,为创建时时干净整洁、处处舒适宜人的文明城市作出努力。

督促脏乱差整改的第一天(脏乱差整改不力)(7)

请大家随小编了解

《达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落实管理办法》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工作领域多

涉及单位多

协调难度大

没有铁的纪律,几乎不可能成功

强化暗访和结果运用

15项暗访内容。环境卫生“脏乱差”、点位达标、网上申报、入户调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国文明城市负面清单、城市基础设施整治建设、市容环境、行业顽疾和突出不文明行为重点整治攻坚、结对联创、志愿服务、公益宣传、应知应会、交办工作。

3种暗访方式。以每两周日常暗访、每月专项暗访、季度综合测评三种方式进行,发现问题,推动整改。

4种暗访结果运用

——黄牌警告。对主体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开展“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工作。

——通报扣分。下发《创建工作督查通报》,按每件次0.2分扣减创建工作目标绩效分值。

——公开说明。按照主城外5县(市)主体责任单位、“三区”主体责任单位、市级单位和驻达单位、各街道和创建乡镇四个层面,每两月通报扣分累计最多的两个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公开说明情况。

——对冲扣分。下深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点位达标”创新工作、志愿服务创新项目、整治城市管理顽疾创新工作,经申报审核后,可对冲扣分。

13种问责情形

把板子打到具体单位、具体人

1.同一类问题累计2次被黄牌警告的。

2.累计2次公开作情况说明的。

3.公共文明指数暗访测评,累计2次75分以下的。

4.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在精细化管理评赛中累计2次倒数第1名的。

5.群众反映、测评反馈、网络投诉、媒体曝光、领导批示的问题,2次书面提醒得不到解决的。

6.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

7.未完成创建文明城市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网上申报硬任务,并做好资料采集工作,导致网上申报材料不充分、不准确或弄虚作假的。

8.未完成实地考察点位达标任务,在“国测”“省测”或年度第三方模拟测评中丢分的。

9.入户调查工作不深不细,在“国测”“省测”和年度第三方模拟测评中丢分的。

10.需要出具有关部门评价,我市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不及时、不到位影响得分的。

11.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中,被罚分或取消我市创建资格、参评资格的。

12.在城市基础设施整治建设或市容环境、行业顽疾和突出不文明行为重点整治攻坚中,认识不够、措施不力、工作不细,未按期完成任务的。

13.在创建工作中问题突出,需要提交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督促脏乱差整改的第一天(脏乱差整改不力)(8)

据悉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县(市、区)党委、市级部门党组(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实施问责,问责对象是指承担创建任务的主体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

创城期间,每年将表扬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成绩特别突出的,按程序对其记功。
鼓励在创建工作中改革创新,在整治城市管理顽疾中探索新路,包容失误,容错纠错。

督促脏乱差整改的第一天(脏乱差整改不力)(9)

编辑:郭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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