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站辐射防护原则和剂量控制

一、 概述

1.1大亚湾核电站简介:

广东大亚湾核电站位于深圳市东部大亚湾畔,面临大亚湾,背靠排牙山。这里山清水秀、景色宜人,距深圳市直线距离约45公里,距香港约50公里。

大亚湾核电站是我国引进国外资金、设备和技术建设的第一座大型商用核电站,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建立的最大的中外合资企业之一,总投资40亿美元。核电站安装有两台单机容量为984MWe压水堆机组。1987年8月7日工程正式开工,1994年2月1日和5月6日两台机组先后投入商业营运。

广东大亚湾核电站每年发电量超过100亿度,其中七成电力供应香港,三成电力供应广东电网。通过核能发电,使得广东和香港两地每年减少燃煤消耗370万吨,从而大大减少了导致“温室效应”和酸雨的气体年度排放量

1.2 核电站辐射防护概论

在各国广泛应用核能和认识放射性的漫长过程中,逐渐了解了它所具有的危害并制定和完善了防范的方法,在众多前人的持续探索和实践下,这一方法已发展成如何防护放射性辐射危害的专门学科:“辐射防护”。

根据国际上的研究和实践,辐射防护的原则包括了实践的正当性、防护最优化、剂量限值、源的安全、干预的正当性、干预的最优化、源的设置、源的设计和建立、源的运行使用、法律框架和法律框架内的职责等方面的内容。

如果把核电站看成为一个特定的辐射源装置,上述原则阐述了审管部门与营运单位的职责,涵盖了电站的核安全和辐射防护的基本内容。对营运单位来说,辐射防护的核心原则是实践的正当性,防护的最优化和剂量限值。实践的正当性是指实践产生的社会和经济利益必须远远大于它可能引起的对人员的辐射危害;防护的最优化是指对任何源的照射、受照人数和产生照射的可能性必须保持在可合理做到尽量低的水平;即ALARA(As Low AS Reasonablel Achievable)原则。

剂量限值是指对正当的实践和已优化的防护措施,必须限制对个人可能产生的剂量,保证没有人员受到归因于辐射的不可接受的危害。

二、 辐射防护原则及其实践

2.1辐射防护原则

搞好营运中核电站的辐射防护,重要的是不仅应该知道、理解“正当性、最优化和剂量限值”三原则,还必须在此基础上制定出适合各电站自身特点的政策与规定,保证这些原则在电站实践中得以落实。

每位员工对自身的辐射安全负责,这是国际核电行业中通行的政策,但在侧重点上却不尽相同。 例如,对于作业现场的辐射风险,法国核电站要求工作负责人自我监测并承担包括辐射防护在内的全部安全责任,辐射防护专业人员强调对作业现场及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进行监督和控制。大亚湾核电站在要求每位员工对自身的辐射防护负责并保证其行为不使他人的辐射安全受到影响的同时,要求辐射专业人员的主动干预和监控,确保辐射防护基本原则的贯彻。不论如何侧重,两者的基本要素是一致的,一是强调自我防护,二是要有专业人员的监控、支持和帮助。

在具体措施上,核电站通过三个方面来体现辐射防护原则。首先,对核电站不同区域根据其辐射风险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对工作人员出入这些区域及在其间的工作采取不同的管理和控制措施。其次,凡是进入核电站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包括辐射防护知识在内的安全培训,其中需要进入辐射控制区的人员还必须通过考核并获得授权。第三,对控制区内进行的辐射风险较高的作业,由辐射防护专业人员全过程介入并实施严格控制,包括监测并记录工作人员的受照剂量、审查作业的正当性及防护措施的最优化,防止工作人员的不必要照射和放射性物质的失控和扩散。

2.2职业照射剂量控制

职业照射剂量控制是核电站辐射防护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全部,也不是简单地采用剂量限值实施控制。然而,目前国际核电行业一般仍采用职业照射的集体剂量作为一个重要指标,用其衡量核电站辐射防护管理的水平和有效性,而且放射性辐射对人的危害通常也是用照射剂量来计量的。因此,说到核电站的辐射防护,就必须做好职业照射剂量的控制。

各个国家对职业照射剂量都规定了一个年度限值,目的是保护工作人员,使他们受到的照射不会产生确定性效应,同时随机性效应的发生机率也可忽略不计。大亚湾核电站从投产一开始就采用了“合理可行尽量低(ALARA)”的原则来指导对工作的职业照射剂量的控制。必须注意,剂量限值只是辐射防护的基本原则之一,且也只适用于正常照射的情况,即实践的控制,而不能用于事故状态下的干预行动。其次,剂量限值并不是安全与危险的分水岭,而是在实际控制中“不可接受”与“可忍受”剂量区域的分界线。核电站职业照射剂量控制的根本目的就在于“在考虑了经济和社会因素之后,保证职业受照剂量、受照人数以及不一定但可遭受的照射,保持在合理做到的尽量低的水平”,即ALARA原则。

在实施职业照射剂量控制时,一是要严格遵守个人剂量限值,尽量避免个人剂量超过限值;二是要想方设法,使照射保持在“可合理做到的尽量低”的水平。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大亚湾核电站建立了一组控制指标,按不同时间区间控制个人剂量:

(1) 每日≤2mSv;

(2) 每周≤5mSv;

(3) 每月≤7mSv;

(4) 每年<20mSv 。

这组指标的设定是充分考虑了大亚湾核电站机组运行和换料大修的特点,并且远低于国家规定的剂量限值。此外,大亚湾核电站的大修剂量约占年剂量的90%,大修中主要工作现场的剂量约占大修全部剂量的70%。为控制大修剂量,在充分考虑国外和自身经验又建立了按活动类型或现场控制的指标(见表2.2)。实践证明上述剂量指标的设定符合电站辐射安全管理的实际,有力地保证了电站集体剂量处于世界先进行列。

表2.2

辐射防护原则需要什么兼防(核辐射与防护2防护原则和剂量控制)(1)

大亚湾核电站2号机组第七次大修集体剂量预计值和结果

除了采用剂量限值外,核电站还通过制定和实施多种管理措施来控制职业照射剂量。首先,对电站厂区按辐射风险分为控制区、监督区和非限制区,并将控制区按辐射水平划分为四类子区,对进入不同区域和在不同区域的工作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其次,将电站工作人员(包括承包商)分为辐射工作人员和非辐射工作人员,凡是辐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辐射防护培训,通过考核并获得授权,确认其有能力承担辐射安全的责任,才能在控制区内工作。第三,对辐射风险较高的作业实行辐射工作许可证制度,比如,进入控制区的红区、橙区和进入功率运行的反应堆厂房,必须办理《进入许可证》;从事射线探伤必须办理《探伤许可证》。第四,对放射源和运出控制区的物品,以及放射性物质的运输都严加管理,防止放射性物质失控等。另外,辐射防护人员尽可能地介入重大检修项目的全部过程,比如,审查作业的正当性,分析辐射风险,确定防护措施,设置辐射防护控制点,实施ALARA行动单,监测人员受照的剂量和及时的经验反馈等,以便通过工作管理的手段来控制职业照射剂量。

2.3辐射防护最优化实施

辐射防护最优化实质上是ALARA原则的贯彻过程,使职业照射剂量合理可行尽可能低。同时,ALARA原则的贯彻过程也是电站一项长期和艰巨的工作,体现在计划、实践和经验反馈等过程中。大亚湾核电站的辐射防护最优化管理体系集中体现在全员培训、全员参与和全过程监管等方面。

人是生产实践的根本。电站的辐射安全仅依靠辐射防护专业人员的监管是远远不够的。每一项生产活动中的辐射安全必须依赖于现场的每一个成员,他们也都应该清楚现场各过程中的辐射风险和懂得如何制定并实施正确的防护措施;每一项生产活动不仅体现在现场的具体操作,也包括了计划、准备、辐射风险分析和安全措施制定的审查以及电站各级管理人员的监管;辐射防护专业人员则必须了解生产活动的全过程并在关键步骤上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控制才能保证已制定的辐射防护措施得以贯彻和执行。

核电站员工必须全面了解辐射风险与常规工业安全的区别,通过充分的培训和不断的实践,获得将照射危害减至最小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大亚湾核电站从投产准备阶段就开始了辐射安全的全员培训。在全部新员工最先接受的入厂介绍中,辐射防护知识是其重要部分。之后,员工均要接受为期3.5天的辐射防护一级(RP1)培训,重点讲解个人对辐射安全的责任、电站的辐射防护规定,以及各种防护用品和监测仪表的使用等针对个人的防护知识,考核合格并获得相应授权后可参与一般辐射工作人员的工作。对于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锻炼并可能担任工作负责人的员工,再进一步接受为期4天的辐射防护二级培训(RP2),重点讲解作为工作负责人应承担的辐射防护责任,现场污染控制、热点屏蔽等针对集体的防护措施。他们均在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才允许上岗。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在一至二年内必须分别接受辐射防护复训,目的在于巩固辐射防护基本知识和吸收本电站及国内外核电行业辐射安全的经验反馈。在大亚湾核电站,许多工作由承包商来完成,对承包商员工的辐射防护培训要求与电站员工是一致的。由电站辐射防护人员负责对承包商员工的辐射防护培训进行监察、指导、帮助甚至直接授课,承包商员工进入电站工作前必须接受“套餐式”的入厂教育,明确电站在质保、工业安全、辐射防护和应急响应等方面的规定与要求,经过电站辐射防护人员按其辐射防护授权等级严格考核合格后才允许进入控制区从事辐射工作。大修前,依据大修现场的辐射风险成立ALARA工作小组,作为工作组成员之一的辐射防护人员要组织本组进行风险分析和经验反馈,为各现场和专业能实现预定的辐射防护指标建立坚实的基础。

全员参与辐射防护最优化必须得到组织体系上的保证。大亚湾核电站建立了电站最优化委员会,以电站经理名义审评、协调和决策有关辐射防护最优化的事务。相关职能部门和执行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的最优化组织和会议制度,比如,根据大修项目或特殊作业的需要,建立ALARA工作组;任命大修辐射防护最优化协调员;定期召开辐射防护工作人员例会和辐射防护最优化协调人周会。大亚湾核电站最优化的组织体系既体现了全员参与的特点,又落实了工作负责人对工作现场的安全责任和各级领导对本单位的辐射安全的管理责任。各级最优化组织在电站正常运行和机组换料大修期间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在组织上,电站通过一套完整的辐射防护管理程序,规定领导与个人在辐射防护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各级领导对本单位的辐射防护管理负责,在大型生产活动(如大修活动)中,项目组的负责人在安全方面负全面的责任。无论是对一个单位或是一个项目,安全指标均是业绩考核内容之一。

电站辐射防护科代表电站经理实施辐射防护管理和独立监督,在安全上实行一票否决制。安全人员对违反辐射防护规定的个人和行为通过发出“24小时事件单”、“整改通知”,以及停止工作现场的作业、停止人员进入控制区的授权等手段实施管理。

电站紧紧抓住目标制定、跟踪控制和宣传,大力推进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实施。电站的五年发展规划确定了辐射防护的中长期目标,年度辐射防护大纲制定了电站年度目标,并被细化到生产、维修等各部门的年度目标中。大修中辐射防护指标是大修三大控制:质量、安全和工期的重要组成部分。

辐射防护科在大修期间每天都发布各单位、个人进入控制区工作的次数、时间、照射剂量以及沾污等方面的统计资料,综合各类统计信息的“辐射防护日报”是“大修日报”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类信息报告对各单位在其人员安排与防护方面提供了帮助,张贴在电站某些显著位置的“ALARA日报”为员工了解大修辐射防护总体情况及提高个人安全意识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大亚湾核电站,“ALARA”已经成为为广大员工所熟识,使用频率甚高的一个名词。

辐射防护专业人员采取对重要作业进行全过程跟踪和管理的方法。根据作业的辐射风险等级确定监控和管理的方式。对一项已确定具有辐射风险的作业活动,从计划的制定到项目实施的整个过程都要贯彻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在每次大修前,根据大修检修项目计划,对集体剂量超过5人.mSv或具有较高污染风险的数十个项目,辐射防护人员都要会同维修准备人员通过对现场辐射水平、工作步骤、参与人数和工时等方面的分析,在经验数据和“ALARA行动单”的基础上,进行剂量估算和防护措施制定等工作。在大修前,辐射防护人员审查相关工作的文件包,在文件包中加入该项工作的“ALARA行动单”、“辐射防护控制点(HRP)和见证点(WRP)检查清单”等文件,在工作的质量计划书的相应步骤上盖上专门的HRP和WRP印章,设立辐射防护控制点(HRP)和见证点(WRP),并要求维修人员将其作为工作文件的一部分来执行。

程序规定,所有需要特殊防护措施(包括搭设屏蔽、设立防污染区和工作棚等)的工作,其现场防护方案必须经过辐射防护人员的审查认可,以保证防护措施同时满足人员防护和ALARA原则的要求。现场防护的经验表明,在集体剂量的控制方面,现场准备与工作实施是一对矛盾。现场准备如屏蔽、去污、防护用品的准备等工作做得充分,维修实施阶段检修人员的集体剂量就低。但从ALARA的概念出发,过保护和防护不足都是不适当的,ALARA的目的是限制维修人员和现场准备人员的集体剂量水平。

几年来,ALARA的实施在大亚湾核电站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成果。自电站1994年两台机组投产以来,虽然历经处理控制棒落棒时间超标以及导向管更换等大型检修活动,集体剂量水平仍然呈逐年下降趋势,包括承包商在内的集体剂量从1995年的1.99人.Sv下降到2000年的1.13人.Sv,见图2-3。而且每年均低于公布的世界压水堆核电站集体剂量的最佳四分值,与国际同类电站及WANO压水堆电站指标相比均处于比较先进的水平。

电站的个人剂量也得到较好的控制,几年来从未发生过人员超剂量事件,个人平均剂量维持在较低的水平,见表2-3。辐射防护管理和ALARA的成功实施为实现电站五年发展计划的长远目标作出了贡献。

图2-3

辐射防护原则需要什么兼防(核辐射与防护2防护原则和剂量控制)(2)

图2-3 大亚湾核电站集体剂量趋势(两机组)

辐射防护原则需要什么兼防(核辐射与防护2防护原则和剂量控制)(3)

表2.3 大亚湾核电站历年个人最大剂量

为充分发挥工作负责人的作用和体现全员参与辐射防护最优化,ALARA工作组由本现场的工作负责人任组长,一名专业辐射防护人员任协调员。作业前,各ALARA小组制定出本次作业现场的辐射防护指标并在责任书上签字向电站辐射防护最优化委员会承诺完成上述指标。近几次大修的实践表明责任书的签定有利于激励工作负责人努力完成其承诺的指标,为实现电站大修和年度的辐射防护指标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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