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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元英劫富济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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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说《遥远的救世主》改编的电视剧《天道》中,基于对芮小丹的爱,丁元英答应送给芮小丹一份关于文化属性的神话礼物,从而布局导演了一部杀富济贫的大戏。
而所谓的杀富济贫就是利用格律诗所谓的优势逼迫乐圣公司合作,应该叫劫富济贫更恰当的,但是乐圣公司的当家人林雨锋的刚强性格,最后开车撞下悬崖自杀,而变成了真正的杀富济贫。
当乐圣公司起诉格律诗公司600万损害赔偿的时候,叶晓明等三个发烧友,选择退股离开格律诗这个他们为之奋斗的公司,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
欧阳雪给三人退股之后,大哭了一场,然后去和大哥丁元英把这些事情都说了,而丁元英则是相当的淡定,因为这些都是他预期的,或者是锁定的东西,而此时作为这个礼物的获得者也可以说这场杀富济贫的见证者,芮小丹却是内心极度的复杂。
她既感动于丁元英为她所做的一切,又困惑于合法的杀富济贫是不是社会可以接受和允许存在的合法竞争…
芮小丹认真地听着,格律诗公司的缘起与她有着直接的关系,她对公司命运的关注有着与公司股东完全不同的角度,那是一种实践、一种证明。
诉讼事件于王庙村是神话的序幕还是败笔的开始?退股事件是文化属性的产物还是判断能力的局限?合法的杀富济贫是不是社会可以接受和允许存在的合法竞争……总之,那个神话所需要的、实践了的和能够证明的东西逐渐浮出水面了。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这句话估计是丁元英杀富济贫的根据和来源,但是实际上更多的是对人性的掌控和对法律空白或者说是对规则的另辟蹊径的利用。
丁元英只相信自己,基本上是属于万事不求人的一种状态,而且对任何事情都没有太大的欲望,所谓无欲则刚,因此丁元英基本上是无往而不利。
丁元英做事只是凭着自己内心认为的强势文化或者是他认为的道而在做,不会纠结于是否有结果,是否符合传统意义的文化观念,他更在意的是客观公正的第三方的评价,甚至可以说他更在意的是缘分二字。
这在丁元英和韩楚风问道五台山智玄大师就可以看出一般,丁元英希望借助格律诗公司的扶贫来提出得救之道的讨论,不管王庙村有多穷,也都有生存的欲望,也都有过得更好的欲望,但是,存在即是合理的,如何去改变这种存在的合理性。
而丁元英正是利用了法律空白和规则的漏洞,进行了一场杀富济贫,虽然丁元英在这里面把给女友的礼物披上了一场得救之道的外衣,但不能否认丁元英利用了合法的杀富济贫去做了一件看似合法但又似违法的事情。
因为当时的法律在这一块是空白的,而丁元英正是揪住了这一点,所以才会胜诉,逼迫乐圣公司和格律诗合作,而这一点就像后来的林雨锋说的一样,“这就是你最不地道的地方,什么都知道,还什么都干了。你污辱法律、奴役农户、败坏市场风气,你毁掉了一个响当当的民族音响品牌,从你身上哪儿还能找到一个受过教育的人应有的社会责任和道义,你又算得了什么英雄好汉!”
当时的情况下,丁元英是无话可说的,或者说丁元英也觉得没办法说,毕竟林雨锋说的没错,丁元英这些都做了。而且他也和林雨锋说不清楚。
但是法律的空白而不应该变成强者或者高人渔利的手段,虽然丁元英在这里面没有任何的渔利,但毕竟这是他做为一件礼物送给芮小丹的,也可以算是一种渔利。
格律诗不正当竞争是观念上的不正当,法律上的不正当不存在,没有法律依据,这就是空白地带。既然没有法律依据而且是空白地带,当然格律诗公司和乐圣公司的竞争就变成了一场市场之战,商业之战,是一种市场竞争的状态,成者为王败者为寇,只要我按着规矩做事按规律做事,只要在规矩之内就可以了,甚至可以不择手段,细思极恐啊,你品,你细品。
但而丁元英做这些的最底层逻辑是规律,是道,是境界,君子谋定而后动,顺势而为。
读懂趋势,借势而进,造势而起,乘势而上,时势造英雄。这是恒古不变的真理,万事皆有定律,道法自然。
成功者就是能及早发现趋势的人,当你掌握了趋势和运用了趋势,那么所有的一切就能顺理成章水到渠成。切记:要顺势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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