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男女两性平等协调发展、妇女自身全面发展的一项带有长远性和根本性的总政策。
核心要义
1.尊重妇女的主体地位
重视和发挥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推动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2.尊重男女生理差异
在承认男女现实差异的前提下,倡导男女两性权利、机会和结果的实质性平等,依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从法律、政策和社会实践各方面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构建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先进性别文化。
4.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
切实在出台法律、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男女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
主要内涵
1.要在承认和尊重性别差异的前提下追求男女平等。
2.要将保障妇女实现发展的权利放到突出位置。只有让妇女拥有了更充分的发展权利、机会和资源,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
3.要给予妇女必要的政策倾斜与保障,并充分考虑不同地区和阶层妇女的发展要求。
4.要重视妇女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重视挖掘妇女的人力资源,使她们的聪明才智和创造力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设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
5.要鼓励妇女在与男性的合作与协调发展中实现平等。
6.要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和解决妇女发展与男女平等问题。必须通过法律、政策、教育、舆论等手段,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解决妇女平等发展问题。
主要特点
1.权威强制性
把男女平等作为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和实施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2.普遍约束性
在政策体系中处于最高层次,适用于广泛的社会领域。
规范和引导所有的政策法规,而不是某些政策法规。
落实要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特别需要男性的参与和合作。
3.长期稳定性
是国家长期实行的根本性政策。
从人类社会发展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来看,我国的妇女解放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任务,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也将在一个较长的历史时期存在并发挥作用。
从具体的政策法规看,决策的制定、执行和评估的全过程,要始终体现男女平等的原则。
编辑:崔 杰
撰稿:刘春晓
初审:姚静丽
终审:包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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