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非法谋取不正当交易机会和个人利益的行为之一,商业违规行为会对我国企业经营乃至经济发展造成极大的危害。为维护企业经营清廉、保障经济发展稳定,我国相关部门对商业违规行为展开了一系列监督和管理工作。
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方面,早在2018年出台的《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中就已提出,应将反商业违规作为合规风险较高的一类重点领域之一,可以通过制定具体的合规管理制度以及专项指南对其进行指导和规范,另在今年发布的《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中也再次明确了这一点。
在反商业违规的行动中,反商业违规合规管理机构发挥着很大作用。尽管国有企业已设有纪检监察机构,但其管理的范围仅限于党员和公职人员,而对国有企业中的非党员、非公职人员约束效力不高。在这种情况下,国有企业便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设反商业违规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
这其中既可以由已有的合规管理部门直接负责反商业违规合规管理机构,也可以将反商业违规合规管理职能安排在法律、监察、风控等部门中,通过多方途径加强机构的建设。国有企业应当保证反商业违规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的建立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具体体现在,负责反商业违规合规管理职能的相关部门和人员不能从事公司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以及物资采购等存在与其职责发生冲突的潜在风险的工作。
另外,同时应当确保反商业违规的合规管理组织具有独立的汇报路径,若有重大事项,则应当按照合规管理体系逐层向上级合规官员或合规部门汇报。除建立相关机构和部门外,开展反商业违规管理行动也需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首先应当建立健全商业违规举报制度,例如设置违规行为举报平台网站、公开举报电话、邮箱等渠道,并由合规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和权限对违规举报进行处理。其次,建立健全商业违规风险事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商业违规合规风险事件时,极有可能引发重大法律纠纷、行政处罚甚至是刑事案件,这就会导致企业重大资产被损失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基于此,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当及时向合规管理部门报告此类事件,由各部门协调,妥善处理。
除了反商业违规合规的专项部门和机构外,企业的首席合规官以及合规部门也应当肩负起职责,对企业上下内外一切活动进行合规管理和监督。2021年3月,为了帮助我国企业培养合规意识、促进合规建设,人社部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将企业合规师纳入了《职业分类大典》,并将其认定为我国第四批新职业之一。
针对企业合规师这一新职业的细化,2021年11月,为贯彻落实相关部门《关于加强新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中加快新职业标准开发、并有序开展新职业评价的系列要求,中国企业评价协会发布了《企业合规师职业技能评价标准》。作为国内企业合规师相关的首个标准,该标准正式填补了国内相关领域的空白,推进企业合规师评价工作。
在《企业合规师职业技能评价标准》的基础上,中国企业评价协会举办了全国首个企业合规师职业能力(水平)考试,作为检验相关人才职业能力水平的客观权威标准,通过该考试的考生能够获得企业合规师证书。目前该考试已于10月22日举行第二期,2023年考试的更多信息可以在企业合规师考试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