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你是来自哪里,毕业于哪里
只要你是应届高校毕业生
就可获得↓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1500元
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2000元
创业促就业将可获8项补贴
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们,你们心动了吗?
近日,《广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在广州市人社局官网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截止至11月1日。
新规征求意见稿
还有什么亮点?
赶紧一起来看看吧!
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可补贴2000元
对于高校毕业生就业,
意见稿也有多项补贴政策。
☞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一次性补贴2000元
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广州地区中小微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参加社保的,给予毕业生本人一次性2000元的就业补贴。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岗位就业(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等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不含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可享受补贴每人每月200元。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每人1500元
广州地区高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家庭)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或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500元。
☞创业促就业将可获8项补贴
在创业方面,意见稿设置了8类鼓励创业促就业类补贴。包括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等等,这些补贴主要沿续了现有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
上述涉及高校毕业生的补贴
不再限制为广州市户籍生源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
无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
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
相关就业创业政策
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 可享多种补贴
符合以下条件
用人单位或可按
每人3千元标准获得补助
征求意见稿拟新增“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助”:2017-2020年期间,用人单位每吸收一名本省和对口帮扶地区(包括东西部扶贫和对口支援地区、“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且签订劳动合同时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半年以上,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资金支付到用人单位。
除此之外
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
也有补贴!
根据征求意见稿,用人单位(不含劳务派遣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包括符合当年度政策性安置的随军配偶,符合条件的,依照“先缴后补”原则,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保费给予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同一用人单位补贴期限除对招用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招用其余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在此次新规征求意见稿中
就业困难人员社区就业社保补贴
或将“回归”
在新规征求意见稿中,
“就业困难人员社区就业社保补贴”
与“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一同纳入
“鼓励灵活就业类补贴”,
两类补贴标准和年限都统一了。
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
就业困难人员、毕业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依法参加社会养老、医疗保险,办理了就业登记的,依照“先缴后补”原则,按 400元/月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如果对新规征求意见稿
有自己的想法怎么提意见?
市民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至2018年11月1日。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43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处),邮编:510030;
电子邮箱:gzrsjyc@gz.gov.cn。
快来提出你们的建议吧!
编辑丨张静
责编丨龚倩仪
校对丨陈梦莹
来源丨羊城晚报、广州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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