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演义灿星河,老乐斗胆鼓唇舌。看到标题中有“秦琼五雄闹花灯,诛杀宇文化及的弟弟”这样的字眼,估计不少熟悉隋唐系列主线小说的朋友,可能会觉得老乐的这个说法有问题。因为在大家熟悉的故事中,秦琼率领着王伯当、谢映登、齐国远和李如圭,结伴柴绍一起去长安公干,而在晚上看灯的时候,又结识了天下第四条好汉雄阔海,这七个人路见不平,除掉了宇文化及的儿子,宇文成惠,最终靠着昌平王邱瑞的保护,才躲过了宇文成都的报复。这就是小说中著名的七煞反长安段落,应该说,这段书是隋唐小说前期故事中,比较精彩的部分,不仅交代出了雄阔海和宇文成都的超强实力,也让柴绍和齐国远等重要配角,充分地展示出了自己的特点,故事是很好看的。可是,为什么变成了“五雄”呢?而且诛杀的还是与宇文化及的“弟弟”?老乐又胡说八道,不懂装懂了吧?

秦琼为什么不参加玄武门之变(秦琼五雄闹花灯)(1)

有这种想法的朋友,还请稍安勿躁,且听老乐仔细介绍一下,因为我刚才也提到了“七煞反长安”的大致过程,但这并不是隋唐小说中最原始的故事。如果要找相应的原型,自然就是《隋唐演义》原著中的内容,而在《隋唐演义》小说原著,也就是褚人获老先生的作品中,是没有宇文成都和雄阔海出现的,所以当然也就不存在“七煞”一说了。那么,秦琼一行五个人,都有谁呢?其实,这其中至少了神射将谢映登一位,加上小说中不存在的雄阔海,正好是五个人。而被他们除掉的恶霸,自然也不可能是宇文成都的弟弟,反而是宇文述的小儿子,宇文化及的弟弟,宇文惠及。是不是有点乱?但原著小说就是这样记录的,应该说除了相关人物和细节略有差异外,故事整体脉络没错。那么问题来了,好端端地五雄闹花灯,为什么就要改成七煞反长安呢?

秦琼为什么不参加玄武门之变(秦琼五雄闹花灯)(2)

按照老乐最简单的理解,就是因为刚才提到的,《隋唐演义》中,本来就没有雄阔海和宇文成都,所以作者也没法联想出来更多角色的恩怨纠葛,近一步说,《隋唐演义》的原著,根本也没有什么天下第几条好汉的武评概念。这些英雄排行榜,是始于《说唐》的。而《说唐》正是凭借着这个改动,使之成为了比《隋唐演义》在民间更受欢迎,更成功的小说。再加上后世艺人不断丰富内容,让故事显得更合理,更有逻辑性,才有了最终的七煞反长安,与杨广夺位,以及伍云召南阳关失败等内容联动起来。归根结底就是《隋唐演义》根本没想过介绍伍云召这些与主线无关的内容,而《说唐》以及后续作品,为了介绍更多英雄好汉,才扩充了伍云召、伍天锡和雄阔海等人的故事。但事实证明,云海锡三位在《说唐》中的地位很鸡肋,除了说他们是顶级高手外,就没有“然后”了。

秦琼为什么不参加玄武门之变(秦琼五雄闹花灯)(3)

问题是,雄阔海这个虚构人物不出现在早期的小说中正常,可谢映登作为历史人物,如今也是很多人推崇的谢仙翁,怎么没有在《隋唐演义》中出现呢?原因也很简单,因为谢映登没有在瓦岗山的经历,而褚人获老先生还是想尽量符合历史,适当虚构即可。但《说唐》不一样,这部作品就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人,所以角色更多,但谢映登更多的作用是与仙道法术的内容有关,自身特点并不明显,所以在《说唐》中,神射将军是王伯当,与谢映登无关。自然而然,《说唐》中也是五雄闹花灯,既没有谢映登,更没有此后才出现的雄阔海,尽管当时已经有了神勇无敌的宇文成都,但反派依旧是宇文惠及,也就是宇文成都的叔叔。

秦琼为什么不参加玄武门之变(秦琼五雄闹花灯)(4)

经过这样一番整理,我们就会发现,如果单纯按照《隋唐演义》的介绍,没有那么多超一流豪杰登场的故事,相对是比较完整的,而在《说唐》中,这些人物虽然都登场了,可是捏合在一起,逻辑上有很多问题,起码给人感觉很乱,完全是拼凑剧情。比如秦琼等人闹事之后,靠的是李靖施展的法术,他们才脱身,而后登场的雄阔海,因为跟伍天锡较劲,才耽误了搭救南阳关的伍云召,这些故事实在有些风马牛不相及。因此,后世艺人才在众多版本的基础上,去粗取精,整理除了前后内容衔接完整,让书迷觉得更合理的“七煞反长安”,也让雄阔海和宇文成都的实力,更清晰地对比出来。比如让雄阔海因为在长安避风头耽误了救伍云召,要比他因为跟伍天锡无聊地好勇斗狠,显得更合理可信,否则的话,伍云召指望这么两个莽夫救自己,不也是证明他的智商不高吗?

秦琼为什么不参加玄武门之变(秦琼五雄闹花灯)(5)

由此可见,从五位豪杰闹长安,到最后我们最熟悉的七杰大战宇文成都的故事,看似几处简单的变化,却凝聚了数百年来,无数前辈老艺人的心血,让如今的书迷,可以更清晰简单地了解故事。而这些故事虽然都是虚构出来的,看似与真正的历史无关,但正是因为这些故事在民间深受欢迎,给了老艺人更多改编的动力,才反哺了更多在过去没条件接触史书的人,得到了历史启蒙的机会。所以,无论是虚构的故事,还是评书艺人的智慧成果,都是对推广普及历史常识,做出巨大贡献,起到重要作用的。我们实在不能因为这些演义小说与历史无关,就盲目否定这些宝贵文化遗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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