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1年2月上旬,被告人李某与妻子钱某、帮工潘某驾驶渔船,在长江入海口处,非法捕获中华鲟一尾,后李某试图销售获利未遂,在返回途中,用菜刀将该鱼分解,并将鱼头、内脏抛入长江口水域,鱼身分割成数块带回住处。李某被抓后,公安机关在其住处冰箱内查获已经烹饪的疑似中华鲟鱼肉一盘,共计12.06kg。经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鉴定,该中华鲟年龄约5龄至6龄,系幼鱼。中华鲟被誉为“鱼类活化石”“水中大熊猫”,是我国特有的珍稀鱼类,被列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021年6月4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指控被告人李某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庭审直播敬请关注。
宣讲预告
6月4日当天,在几十公里之外的启东连兴港码头岸边,一场以“人与长江和谐共生”为主题的宣讲活动将同时举行,与庭审现场遥相呼应。检察官将组织渔民观摩庭审直播,并现场宣讲,以案释法,围绕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入罪、处罚标准等全面解读。
央视社教节目中心《现场》栏目、交汇点、我苏网、新江苏、看苏州APP,南通发布、濠直播等20余家媒体、平台将对庭审全过程进行网络直播,敬请期待!
来源:南通崇川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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