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疤又称香疤。指佛教徒为求受清净戒体而燃香于身上所遗留的疤痕。众所周知,佛教中有剃度制度,即凡是出家当和尚或尼姑的人都要剃光头发。实际上,从东汉开始传入我国的汉传佛教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除了剃度仪式外,还有“清心”仪式。即入寺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成绩优秀者,老和尚会用线香为他们点上僧侣生涯的第一颗戒疤,称之为“清心”。
然后在接下来的一两年内,如果表现良好,则有资格得到第二个戒疤,名为“乐福”。一般而言,如果顺利的话,庙里一些年长的老和尚大多可以拥有五六个戒疤;而像少林寺等重要寺庙的住持,则是有八或九个戒疤的“高级和尚”或是“特级和尚”。而第十个戒疤却不是一般和尚所能拥有的,除了达摩祖师、六祖禅师以外,在中国十个戒疤的“首席和尚”拥有者不超过五个。
为什么出家人头上以前会有戒疤呢?戒疤又是什么时候开始有的呢?关于其起源,依谈玄《中国和尚受戒·香疤考证》所述,相传始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沙门志德住持金陵天禧寺时,受到元世祖的尊崇,他传戒时,规定受戒者每人燃香于头项,受沙弥戒的燃三炷香,受比丘戒的燃十二炷香,作为终身之誓。
这样一个小小的发明,后来居然悄悄地流传开来,并且世代传袭下来,逐渐演变成惯例。后世中国佛教徒往往以此表示自己的信心,出家人之烧戒疤更成为是否受戒的辨识方式。然而这并非是佛教的原创制度,而且为中国所独有,并未见于其他国家。
还有一种说法是,宋末,蒙古军队一路南征,所到之处青壮年男子要么被屠杀,要么被强征服劳役,但是蒙古军队对出家的僧人却从不为难,盖因当时蒙古上层推崇佛教。因此汉地青壮年纷纷剃发穿起袈裟,扮作出家人以躲避刀兵劫。出家人陡然增加,令蒙古军队无法分辨真伪,因此蒙古统治者以烧戒疤来区分是否是出家人,而且烧了戒疤以后是不允许还俗的。
因为烧戒疤要忍受剧烈的疼痛,而且日后无法还俗,因此很多人不得不放弃假出家这种方式。从元朝以后,一直到中国佛教协会废止烧戒疤止,戒疤成为了汉传佛教的一个特色。
当然,也有人认为中国和尚烧戒始于南朝梁代的梁武帝,梁武帝是个狂热的佛教徒,他曾三次舍身佛寺当和尚,又三次被大臣用重金向寺庙赎回。当时,他大赦天下死囚,令其信佛当和尚。但又怕他们逃出寺院,重新犯罪,就以黔刑(在脸面刺字的一种刑法)为范本,在头上烧上戒疤以便随时识别,加以捕获,此即中国佛教徒烧戒的开始。后来,烧戒被认为是入佛门苦修的开始,逐渐适用于所有的和尚。
实际上,烧戒疤与舍身供养的佛家思想密切相关,《梵网经》四十八轻戒之第十六条说:“若烧身、烧臂、烧指;若不烧身、臂、指供养诸佛,非出家菩萨。”《大佛顶首楞严经》卷六说:“其有比丘发心决定修三摩地,能于如来形像之前,身燃一灯,烧一指,及于身上一香炷,我说是人无始宿债一时酬毕。”又《法华经药王菩萨本事品》中说:“有一切众生喜见菩萨烧身、烧臂供养诸佛。”从这几段经文的内容,说明了原来烧身有二重意义:一是用以表申至高无上的供养;二是为了消除业障。至于燃烧的位置,则不局限于头顶,身、臂、指都是可以的。
1939年,普利普·摩勒曾在南京、浙江间的宝华山隆昌寺见到了和尚受戒的全过程,并在他所著《中国佛教寺院》一书中对于如何烧戒疤做了详尽的记录:“沙弥将祈祷毯紧紧裹在颈项上,手拿着在前项典礼领得的小红袋。袋里装着12到14颗用艾草做成的黑色小粒艾绒,每颗约一公分高。沙弥面前站着主事和尚中的一位,他把用龙眼干做成的蜡,涂在左手拇指上。
从递来的小红袋中取出易燃的艾绒后,这位和尚将蜡涂在艾绒底部,再一个个放置在沙弥头皮上点有小圈的部位。接着,他拿起纸捻迅速点燃12粒艾绒。他一个人,或者再加上一位站在沙弥(现在跪着)身后的助手,用手紧按着沙弥的头,使头部固定不动。由于灼痛,沙弥必定会发出不由自主的动作,这时艾绒可能翻滚,烙疤在错处,因此这道程序以及在颈上裹毯都是必要的。
在准备阶段,以及艾绒点着、燃烧时,沙弥及助理和尚不停念着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或阿弥陀佛。当12个炽燃的小点逐渐接近头皮时,我们几乎可以根据念佛的节奏,衡量痛楚的程度。佛号在沙弥口中越来越快地重复,音调也逐渐上扬,最后——通常是火烧着头皮的刹那——在痛喊声中停止,艾绒大约燃烧一分钟左右。”
烙疤不仅会给受戒者带来疼痛,如果不采取预防措施,还会引起视力与视觉系统的损伤。烙疤后睡觉,也会引起短暂的血液中毒,以及视力减弱或失明、头肿胀等。为帮助沙弥保持清醒,寺院会允许他们随心所欲漫游全寺各个角落,见见男人与女人,到客堂、方丈室,等等,利用天生的好奇心,帮助他们保持清醒。
由于烧戒疤会带来严重的身体损伤,1983年12月,中国佛教协会理事扩大会议做出了《关于汉族佛教寺庙剃度传戒问题的决议》。该决议中说:受戒时在受戒人头顶烧戒疤的做法“并非佛教原有的仪制,因有损身体健康,今后一律废止”。从此以后,新受戒的汉族僧人,头顶上再也不会有戒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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