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则新闻:
日本《民法》修正案于4月1日生效,日本成人年龄正式由20岁下调至18岁。依据该修正案,年满18岁即可独立签订信用卡办理、投资、消费等涉及财务的合同,但吸烟、饮酒、参与公营赌博等仍需年满20岁。
错愕!难道18岁成年不是共识?
在我国,《民法典》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很明显,在我国,成年是指公历生日的18岁,且要从公历生日的当天开始算起。
但国外很多国家的法定成年年龄都不是18岁,比如:
韩国、瑞士:20岁
奥地利、德国、马来西亚:21岁
捷克、罗马尼亚、斯洛文尼亚:1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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