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放下书:我要出去走一走。

轻轻的一句话,就如同一块石头丢进宁静的水中,惊喜的应和,从这一屋,传到那一屋,隔壁、院子里,还有楼上;连一直趴着不动了好半天的小汪,都抬起警觉的小脑袋,傻傻地停在半空中。

我要出去走一走,去野外。

我要去野外,自然就会有一群人跟着:我有兴趣,他们有乐趣,这大概就是我们之间珍贵的共性了。

他们是这样一群人,淳朴可爱,男男女女大大小小都有,能根据个子高矮依次组成一支奇特的三角洲部队。

来世上走一趟(我要出去走一走)(1)

能根据个子高矮依次组成一支奇特的三角洲部队

他们知道我去野外,一定会从前门转过到屋后,还会沿着后窗看过去的那条小路,经过黄泥坎头,再通往田畈,所以他们都会早早地候在屋后的路口。

野外就是在用手指着的那边,只有方向没有尽头。

野外,就是哥哥嫂子他们种植水稻以及双抢的地方,那里是生产劳作的场地,辛苦且忙碌,而现在,这些都不是了,它现在只是风景,它充满了诱惑。

野外有野火,尾巴渐渐散开的长长的烟带,烟带会带着你飘拂到远方。

野外有轻轻一折就爆发的芦苇花球,弥散在半空中,定格在梦里。

野外有小汪在脚边穿梭,烦人,你驱赶它,它就干脆跟西沟里的田鸡吵架去了。

野外有说不完道不尽的话题,从你的回忆里,我的回忆里,惊喜地迸发出来,然后精致地包装好,打包成下一次的记忆,并且成为永久。

来世上走一趟(我要出去走一走)(2)

野外被黄昏落日渲染得焦黄焦黄

野外始终是有强烈的吸引力所在,从来如此。

完稿于2022年暑假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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