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是指从公元前8世纪开始在亚平宁半岛中部兴起的一个强大文明,先后经历了王政时代、共和制时代和帝制时代三个阶段。古罗马在建立和统治国家的过程中,吸纳和借鉴了此前诸多古代文明的发展成就,并在此基础之上创建了自己的闻名,对西方乃至世界文明的发展产生的卓越的贡献和深远的影响。
那么作为同一个文明国家的不同时期,古罗马为何先后经历了差异十分明显的政体制度呢?这就需要我们通过厘清其在不同时期的发展背景来做出分析和解答。
罗马建国之初的王政时代罗穆路斯、列莫斯兄弟两人创建罗马城的传说流传甚广,而根据近代的考古表明位于拉丁姆的最北部,后来被称为罗马的地方因土地肥沃、交通便利而称为附近居民前往海边取盐的必经之地,很早就已经出现了原始部落。而到了公元前8世纪至7世纪,各村联合称为七丘联盟,并以居住在帕拉丁山上的拉丁人为主,形成“罗马部落联盟”。罗穆路斯、列莫斯兄弟两应当是其中颇具影响力的首领,只是后来二人应领土纠纷而发生冲突,最终罗穆路斯杀死了列莫斯,取得了胜利,成为罗马唯一的领袖。此后罗穆路斯凭借领袖威望构筑城墙,建立了罗马国家。建国之后,罗穆路斯自然而然的成为第一任罗马国王,而最先构成罗马子民的居民被称为氏族。
罗马建立之后,罗穆路斯并未大权独揽。和许多刚刚从部落联盟政治形态过渡而来的政权一样,罗马也采取了具有部落首领共治形态的元老院和库里亚大会制度,通过库里亚大会投票选举出国王。然而随着铁器工具的普遍使用,社会经济的显著发展,罗马社会内部开始出现分化。在王政时代中后期,部分富有的宗族开始利用特权(元老院决策权、库里亚大会投票权)霸占公有土地和财产,并开始占有和使用奴隶,形成了氏族贵族阶层。而大部分贫困的氏族因为无法承担王国的赋税而寻求贵族的庇护,进而加剧了土地兼并,成为被剥削的“被保护人”。而在罗马氏族之外,也出现了一股庞大的阶层,平民阶层通常被认为是由外来移民和新征服地区居民构成的,处于旧氏族、库里亚大会和原部落之外。平民阶层不被限制人身自由,并且可以占有土地,但需要纳税和服兵役。然而他们不能担任任何官职,也不能参加库里亚大会和参与征服土地的分配。
贵族阶层的崛起引发国王的忌惮
当罗马的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旧有氏族内部贫富差距悬殊。并且从一开始享有权利的氏族贵族和有义务而无权利的平民阶层之间就存在着矛盾。更为重要的是,随着大贵族阶层的兴起,势力庞大的贵族可以通过元老院和库里亚大会对国王的权力造成掣肘。王权与贵族之间的矛盾日趋激烈。到了罗马第七任国王小塔克文时期,国王的权力日趋鼎盛。他一方面通过对外战争并建立罗马殖民地的方式来获取民心,另一方面又不断的加强个人专制集权统治,不断对贵族阶层进行打压,甚至到了肆意欺凌的地步。
通过打击和收回贵族的阶层,以加强君主自身的权势和力量,这在中国古代也曾发生过。西周时期的周厉王面临和小塔克文类似的情况,最终厉始革典被国人暴动所推翻,而西周时期的“国人”正是周朝“城郭”居民中的贵族阶层。小塔克文毫不灵活的政策最终引发贵族动乱,过重的劳役、连年战争的损失以及王族对贵族的欺凌,最终让小塔克文遭遇贵族暴动和卫兵哗变,被赶出了罗马。然而王权势力在罗马依然存在影响,小塔克文后来在地方势力和罗马城内支持者的策动下,先后发起了三次复辟企图,均遭到失败。
共和制的本质是贵族共治推翻了国王统治的罗马贵族们,最终选择摒弃掉束缚自身权势的国王之位,转而强化元老院的作用,形成了贵族共治格局。没了王权束缚之后,贵族成为罗马共和国的实际统治者。但在罗马共和国早期,国家权力主要有五个大贵族把持着。因此当罗马同邻近部落发生战争之时,罗马平民拒绝作战,史称“平民运动”,又称为平民第一次分离运动。在此情形之下,贵族被迫承认了平民选举保民官和召开平民大会的权力。后来平民大会获得了特里布斯会议的称号,只是其决议效力仅局限于平民。再到后来的公元前451年,十人立法委员会颁布了一部新的法典,即著名的《十二铜表法》。铜表法废除了平民与贵族不能通婚的限制,使得共和制得以进一步完善。
然而真正迫使罗马共和国贵族派与平民派携手并进的,发生在平民派再次舍弃罗马之后,高卢人对罗马城的入侵之后。当罗马的贵族方阵被高卢散阵击败之后,虽然罗马在卡米卢斯和其他贵族的努力下重建了罗马城,但百废待兴之下也使得贵族派真正放下芥蒂的与平民派妥协,从此罗马共和国进入黄金期。而平民阶层在能够参与战利品和土地的分配之后,积极性大增,促使罗马共和国时期对外扩张的动力十足,并于逐步发展成为地中海唯一的霸权。
罗马共和国时期是最具扩张动力的时代作为本就是具有城邦联盟性质的国家,罗马逐渐从王政时代步入贵族共治时代,然而平民派力量的扩大又导致贵族对平民的妥协。当广大平民阶层具有了分享战利品的权利之后,罗马扩张势在必行。此后罗马先是统一了亚平宁半岛,随后发动了三次布匿战争和四次马其顿战争,将迦太基所在的地中海西部和爱琴海地区纳入统辖范围之内。
然而罗马以一城邦之力,几百年来连连对外作战,扫荡地中海,虽然获取了巨额的战利品和大量领土,但罗马对被征服地区实行的包税人制度,将地区税务承包给个人导致这些人巧立名目、竭力榨取财富,使得这些财富被输送回罗马之后形成财阀。另一方面有权利和义务服役的罗马公民则在长期在外远征之后,遭遇到自身家产落败或被他人兼并的结局。平民阶层的衰落和贫穷导致罗马原先只允许富有公民参军、装备自给的公民军制度(类似中国古代府兵制),到了马略当政时期已经难以持续下去了。罗马的公民已经穷的难以找到符合标准的人们组建军队了,于是只得转而募兵制,通过招募城市贫民参军,而装备粮饷皆有将军提供的方式组建职业军队。
马略改制标志着罗马平民阶层的瓦解
罗马共和国后期,由于社会贫富差距悬殊进一步拉大,故而发生了格拉古兄弟改革。平民派和贵族派之间产生了尖锐的冲突,而平民派的政客为了获得更多的民众支持,不断的拉拢平民而打击贵族阶层利益。当马略改革之后,促进共和制完善的早期平民阶层宣告瓦解。平民们与军队利益纠葛在一起,为了争取自身更多的利益,逐步蜕变为暴民阶层。
此后平民派政客通过采取战利品平分、遗产平分、发放面包、是不是进行角斗士表演或举行凯旋式等措施,拉拢底层民众的感恩戴德和政治支持。到了后来,平民派政客甚至直接在底层贫民中组织打手、煽动民意、暴力左右选举等压制元老贵族和后起的骑士贵族阶层。共和派和平民派由于利益严重冲突,所以从马略开始贫民派就不断通过内战形式打压贵族共和派。期间仅有苏拉反击成功过,但随后共和派的势力就越来越低了。到了凯撒时期,元老院的贵族们甚至需要在元老院中合众人之力徒手将其杀死,而不是通过政治或军事手段解决分歧。等到屋大维和安东尼联手消灭布鲁图斯和卡西乌斯之后,共和派就彻底失去了力量。罗马的政治斗争完全在平民派(凯撒派系)内部进行了。
背负共和制包袱的帝制当共和派贵族或死或降之后,屋大维把持了元老院,已经可以做到随意操作选举的地步了。公元前27年,元老院奉上“元首”和“奥古斯都”两个尊号,而后者属于一个新词。奥古斯都意指弘扬、辉煌。当时的屋大维享有保民官之权,而无保民官之职,无需选举即可终身选举。
然而奥古斯都的保民官之权,虽可终身享有却不可传位后嗣。他同时担任了监察官可以任免元老,却依旧不是决策独断者。由此可见罗马共和制在数百年演变中,将君主权力零碎化。奥古斯都要想集拢权力于一身,从制度上面临千万道阻碍。屋大维时期的的罗马帝国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君主制,而是元首制。元首脱胎于众元老之首,类似议会的议长之职。在军事层面,奥古斯都虽然以兵马大元帅之职能够统帅罗马的“元帅省”,并且大破主权10年一期的限制,不设期限。但却被限制了对兵马的专断权,并且同样无法世袭。正因如此,奥古斯都开启的罗马帝制时代与东方波斯的帝制存在天壤之别。
罗马帝制是公民权的拓展随着罗马军队的募兵制改革,促成了两个直接后果。一方面平民派政客得以与军队连结一起,并借助军事上的优势在政治斗争中占据上风,并将罗马整体在保持原有元老院等外表下往帝制过渡;另一方面随着军队势力对政治的影响,尤其是募兵制下普通士兵只对将军的效忠,导致屋大维时代之后的罗马军队开始逐步成为一股能够左右废立的力量。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公民权在质的层面出现拓展。
而当帝制出现之后,广大被征服和殖民地区的居民可以通过认可一个超越城邦的中央奥古斯都来维系自己的身份认同感,而不需要和罗马城中一个和自己互不归属城邦的元老阶层取得认同。所以罗马帝制是维系扩张后的巨大罗马疆域的必然阶段,同时也是新居民的公民权所依托的认同基础。
古罗马帝国的瓦解奥古斯都成为粘合罗马帝国各地理板块的必要因素,但公民权从罗马城邦向帝国全境的扩展也增加了罗马公民的“离散性”。由于罗马帝国并不具备古代中国大平原的地缘优势,不同区域之间被先天地理环境切割开来,故而存在极大的离心力。古罗马的政治重心在意大利、文化重心同时存在于希腊半岛和亚平宁半岛、帝国粮仓在埃及、同时西班牙具有重要地位。
另一方面,募兵制下军队对将领而非帝国的效忠,导致军阀的产生。帝国后期逐步在莱茵河、多瑙河等地部署重兵以防守蛮族。其中多瑙河防线的多瑙集团更成为日后左右罗马政局的重要势力。正因为内部巨大的离心力,罗马帝国在遭遇内外危机之后,逐步走上了分崩离析的道路。
综上所述,我们能够看出罗马文明从王政时代到共和时期的演变过程,平民势力在共和制早期对制度的完善和后期颠覆共和制的内在逻辑,以及罗马帝制与东方大一统帝制的差异和影响。罗马文明是古代欧洲最重要的文明,对当今欧洲乃至世界的影响依然不容小觑,了解罗马文明制度的演变过程,能够很好的帮助我们理解其文明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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