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RLES & KEITH旗舰店售价469元的蛇骨链风琴单肩包,在CHERMAS & KAETH店里有神似的同款,价格却只要200元不到。1月16日,店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我们是同一家,只是我们卖的是国产的。
而事实上,早在2019年10月,CHARLES & KEITH官博就发布声明称:从未在中国大陆地区授权许可任何其他方以“姐妹品牌”“同工厂品牌”等形式经营本公司品牌产品。
对此,律师指出,如果相似品牌已注册商标,则不构成商标侵权;如果自身注册商标没有通过,而利用其他相类似商标,误导消费者进行消费,则构成商标侵权。
此前维权声明
大家来找茬
春熙路“小CK”扎堆
“买的一个新加坡CHARLES & KEITH包包,没仔细看,回来才发现买到的是CHARLES KAIEN。”
“全场包包通通五折,仔细一看,名字很眼熟,写的是CHERLSS & KEICH。”
“和姐妹一下买了三个包包,回家才发现商标CHERLES & KEICH和CHARLES & KEITH差两个字母。”
“银石广场前面的CHERMAS & KAET,你去过吗?”
…………
网友拍摄(左)/网友爆料截图(右)
满目英文是否让你傻傻分不清?近日,成都春熙路上的几家箱包皮具店就让消费者体验了一把现实版“大家来找茬”,不少人败下阵来纷纷吐槽——“这原来不是我想要的那个包啊!”吓得围观网友们纷纷拿起自己刚买的同款包包。
据官方介绍,Charles Wong和Keith Wong,于1996年创立了CHARLES & KEITH。为区别另一美国品牌Calvin Klein,很多人称CHARLES & KEITH为“小CK”。
但是,有的品牌名字仅仅更改几个字母,包包款式也十分相似,让不少消费者混淆买单。
文娜(化名)就是其中一个。她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当时因为正在搞活动,包包很便宜,一个只要200元,所以她和朋友一下买了3个。“它的名字是CHERLES & KEICH,但是所有款式、标价跟‘小CK’官网的一模一样。”发现名字对不上号后,她立即拿着发票去退货。
文娜和朋友在CHERLES & KEICH买了3个包包
记者体验:全场三到五折
店员称和CHARLES & KEITH是一家
1月16日上午,红星新闻记者来到成都春熙路,走进银石广场前一家名为CHERMAS & KAETH的箱包店。这家箱包店以搭棚的形式设立在广场前,店内摆放着各类女包。
CHERMAS & KAETH外景
以CHARLES&KEITH旗舰店售价469元的蛇骨链风琴单肩包为例,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向店员询问是否有该款商品,店员直言“有”并请记者自行查找。
红星新闻记者几经查找后发现,除了外形相似外,两款包包的货号并不相同,价格也有区别,店内这款标签价格为399元,折后不到200元。
记者实地体验CHARLES & KEITH蛇骨链风琴单肩包在这家店的“同款”
“你们和这家店(CHARLES & KEITH)是什么关系?”
——“我们是同一家。”
“但是名字不一样?”
——“小CK分国产的和那个(新加坡版)的。”
记者又向店员询问了解到,现在全场女包三到五折。这样的优惠吸引了不少女性消费者,店内选购者络绎不绝。
CHARLES & KEITH声明:
从未在中国大陆授权许可其他方经营产品
名称相似、只有个别字母不同,此“小CK”和彼“小CK”是不是同一家?对此,CHARLES & KEITH有话说,品牌官博2019年10月发表声明称:
近日,经消费者举报并查实,我公司发现目前市场上存在不良商家正在从事涉嫌侵犯‘CHARLES & KEITH’注册商标专用权或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主要表现在:
1、其商品、店招使用与“CHARLES & KEITH”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例如,更换“CHARLES & KEITH”商标中个别字母;
2、声称其商品为“CHARLES & KEITH”的姐妹品牌;
3、声称其商品系由与“CHARLES & KEITH”商品相同的工厂生产;
4、声称其低价商品为“CHARLES & KEITH”的折扣店、清仓处理等;
5、声称其拥有书面的“CHARLES & KEITH”授权书,但实际上该授权书为伪造;
6、声称其“CHARLES & KEITH”的积分系统损坏故无法积分,以掩饰其异常经营行为等。
并严正声明,从未在中国大陆地区授权许可任何其他方以“姐妹品牌”“同工厂品牌”等形式经营本公司品牌产品。
律师说法:
若消费者被误导,可要求退货
红星新闻记者在国家商标局官网查询了解到,除去CHARLES & KEITH,文中提到的其中3个类似品牌中,有一个的商标状态为“无效”,另有两个为“等待实质审查”,只有一个品牌商标显示为“注册”。
该品牌商标状态为无效
对此,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认为,如果已注册商标,则不构成商标侵权;如果自身的注册商标没有通过,而利用其他相类似商标品牌,误导消费者进行消费,则构成商标侵权。
北京君泽君(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补充说,若商家故意隐瞒或误导消费者购买其产品,即使拥有注册商标,被误导的消费者也可以要求退款。如今,很多国际品牌都是英文的,很多品牌更改其中一两个字母,同样有可能取得商标注册。加强商标侵权的执法、维权力度,尽可能保护每一个商标的权益势在必行。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秀持相同观点,箱包品牌如果已注册商标,则不构成商标侵权。如果自己没有注册商标,而使用其他类似商标,则构成商标侵权。我国《商标法》对商标核准注册规定了严格的标准和一系列救济制度,如果小CK商标权人对获准注册的高仿商标存有异议,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注册商标。箱包品牌如果构成商标侵权,消费者被误导,则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
红星新闻记者 胡挺 戴佳佳 摄影报道/部分图片系网络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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