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心理罪》原著的忠实读者,我很欣慰它被一次一次地搬上了大荧幕,成为中国推理悬疑小说最热门的IP。在《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中,光是邓超 刘诗诗 阮经天的演员阵容,就让我非常期待这部电影的上映。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
The Liquidator
看完之后的总体感觉,用一句话来形容,就是:有亮点,但缺陷也很明显。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讲述了一个与此前版本的《心理罪》不同的故事:一起连环凶杀案,受害者均是引起了社会公愤的对象。精通犯罪心理学的天才神探方木(邓超饰),在与同事米楠(刘诗诗饰)调查案件时,逐渐发现凶手的真正目标其实是方木自己。而方木的高中同学江亚(阮经天饰)也进入了调查的范围内。
凶杀案愈演愈烈,网络上出现名为“城市之光”的用户,以发起投票游戏的方式让大众决定律师任川(郭京飞饰)的生死,方木和米楠等警察虽然用尽一切办法,却依然无法阻止这场“以暴制暴”的黑暗审判……
近年来,中国犯罪题材电影呈井喷式迅猛发展。《白日焰火》、《烈日灼心》等电影的诞生也似乎正在宣告着中国悬疑探案类电影的觉醒。《心理罪》作为一部原著基础非常扎实的作品,已经先后四次被改编成网络剧和电影,成为最炙手可热的文学改编题材。想要在众多同类题材甚至相同题材的作品中胜出,就必须要有自己的独到之处。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做得最优秀的地方,就在于它把一个非常值得所有人深思的问题抛给了观众:在信息社会化的今天,以暴制暴是否可以成为解决所有不公平问题的办法?用不正当手段体罚学生,导致学生跳楼自杀的数学老师,却仅受到学校处分;养育了几十年的儿子,却残忍将母亲赶出家门;扶起摔倒在地的老太太,却反被讹钱敲诈……这些恶人,轻而易举地逃脱了法律的制裁,过得悠然自得。
在最近出现的“刘鑫案”中,很多网友都表示,这种人死不足惜,恨不得亲手杀了她。社会的不公,公众的愤怒,似乎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里到达了顶峰。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城市之光”,去消灭一切法律都没有办法照顾到的“罪人”,你会做按下投票选项的其中一个人,去杀死另一个人吗?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告诉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的意愿,应该去决定另一个人的生或死。电影中把凶手的动机,塑造成了因青年时代对主人公极度的崇拜,以及幼年时期被父亲残忍虐待。实际上,凶手杀人的真正目的,只是为了满足内心的私欲而已。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只是他将自己犯罪行为合理化的一种包装形式。
表达类似内涵的影视作品不在少数,有美剧《嗜血法医》、网剧《暗黑者》等。而作为一部国产电影,要经过重重审查的洗礼,依然能大尺度将这样的题材放在荧幕上,确实已经不太容易。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还有一点与传统悬疑电影不一样的地方,就在于它在影片进行到一半的时候,就已经把凶手的身份展示给了观众。“谁是凶手”在本片中并不是最终的悬疑点,“如何找到证据抓到他”才是。所以当阮经天出现在演员表第二位,而又迟迟没有出现在荧幕上的时候,大家就都已经知道他就是凶手了。
这样的悬疑方式是有很大风险的。因为其实作为悬疑爱好者来讲,最重要的故事在于凶手的犯案过程以及凶手的真实面目和动机。很少有观众真的具备耐心,去看一个警察是如何找到证据抓住已知凶手的。在这一点上,我认为《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做得不够好。
影片前后的节奏把握并不一致,甚至可以说有很大的脱节情况出现。影片前半小时以极快的节奏讲述凶手犯下几桩惊天大案,其场面之残暴,可以说是非常吸引观众眼球了。但是当观众得知凶手是谁之后的时间里,电影的节奏一下松懈了下来,甚至还出现了邓超和刘诗诗谈情说爱的一场戏。
想要做好改编,就必须要有所取舍。想要的越多,必定失去的越多。一本几十万字的小说被改编成短短两个小时的影视作品,是不可能涵盖所有的内容的。不做取舍,只做单纯的累加工作,只会让观众感到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当电影后半程节奏松懈下来之后,我的关注点就从剧情转向了演员的表演上。总体而言,邓超、阮经天、刘诗诗三位主演的演技还都在线。阮经天饰演的反派,从内而外就是一个变态。其实对于演员来讲,这样的反派反而更有发挥的空间。刘诗诗这个角色在电影中确实没有太大的存在感,继承了以往悬疑类电影女主角打酱油的传统。不过短发的刘诗诗,在外形上真的可以用惊艳来形容了。无功无过,就是对刘诗诗在本片中表现的客观形容。
再来谈谈邓超。邓超这个男艺人吧,在演艺圈可以算得上是一朵“奇葩”。他有类似于《烈日灼心》的好作品,却也有《分手大师》这样的烂片;他专注在某综艺中“装疯卖傻”,却也不把时间全部投入到综艺中;他时而严肃,时而逗比。
当你想吐槽他的时候,他还会拿出一两部作品来打你的脸;当你想夸他的时候,他又回归烂片让你无奈。
此次在《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中,邓超的表演可以算得上是尚可。比不上他在巅峰影帝作品《烈日灼心》中的表现,却也比大多数男演员的演技都要靠谱。在电影中,廖亚凡死了之后,邓超抱着她的尸体痛哭的那一场戏,鼻涕口水一起流,着实也是感动到我了。再比如,在和郭京飞的对场戏中,他低头摆弄着杯子,一系列的微表情和动作也非常具有层次感。
有不同的版本,自然而然就会产生对比。很凑巧的是,李易峰版《心理罪》与邓超版《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同时出现在了2017年下半年。尽管两家粉丝可能都会抱着“抱走李易峰(抱走邓超),我们不约”的态度去尽量避免由电影引发的争端,但我还是想说:电影的呈现是为了观众的审美需求,作出主观与客观统一的评判也是一个观众所拥有的权利。
在我看来,邓超对于《心理罪》中方木这个角色的诠释会更加老道一些。李易峰是青年版方木,而邓超是中年版方木。邓超在电影的最后完成的自我牺牲,对死亡的一往无前,更加能够体现人物层次的立体感。当然,李易峰在《心理罪》中的表现也算是他个人演技的一种极大提升,在此不做过多赘述。
最后回归花痴脸,单论颜值来讲的话,我更喜欢李易峰版方木,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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