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完整的租赁手续,却没想租车公司未办理相关手续,成了非法营运。今天(9月27日)记者获悉,近日,常州市交通执法部门了样查获一起非法营运案件。考虑到相关企业为“首违”,且积极配合调查,常州交通部门给予了“容错免罚”,彰显了执法“温度”。
近日,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启动年内第二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为即将到来的国庆长假保驾护航。
执法人员在常州奔牛国际机场对一辆小客车执法检查发现,该辆车为驾驶员从某租赁公司租用的车辆,用于企业接送贵宾、员工。经查,驾驶员与该租赁公司签订有租车合同,但该租赁公司对在我市从事的小微客车租赁业务,并没有到交通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目前,企业接送车主要有三种形式:企业自备车、合法营运客车和合法租赁车辆。执法人员介绍,大部分违法违规行为出现在第三种,一些汽车租赁公司没有办理相关手续,部分租赁车辆可能存在人证车证不符合、证件失效等问题,在安全、保险等各方面可能也存在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租车人很难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鉴于此次违法行为轻微,该租赁公司还不了解相关政策,且当事人积极主动配合调查,执法人员依据法律规定和省执法局“容错免罚”的精神,对其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对案件当事人进行了说理式执法。
自今年5月份交通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我市交通执法部门按照“首违不罚、轻微少罚”的执法理念,共减轻处罚137起,轻微免罚21起。
(来源:《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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