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关心的东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

又有新进展了!

目前项目已完成主体封顶

正在进行室内装修施工!

东莞市妇儿中心现公开征集Slogan VI IP超过18万元奖金等你来!

东莞特色打卡地(已完成主体封顶)(1)

东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是市妇联对外服务的重要“窗口”,是开展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阵地。东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新校址)是省、市重点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1116.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833.32平方米。其中,建有一个座位数544位的剧场,负一层与地铁1号线新源路站对接。在新形势、新要求下,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定位为“东莞妇女的公共空间”“莞邑儿童的智乐园”“‘妇’字品牌的大展馆”。

东莞特色打卡地(已完成主体封顶)(2)

为全面提升东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新校址)综合形象,以更直观、简练和易记的方式,向广大市民宣传推广市妇儿中心(新校址)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理念,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市妇儿中心(新校址)Slogan VI IP。

东莞特色打卡地(已完成主体封顶)(3)

市妇儿中心(新校址)需要你的独特视觉,需要你的创意灵感!@你身边的创意牛人,一起来参加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新校址)Slogan VI IP征集活动,万元大奖在等待!

一、征集内容

(一)市妇儿中心(新校址)宣传标语(Slogan)

(二)市妇儿中心(新校址)视觉识别系统(VI)设计作品。包含:

1.VI基础规范系统(标志 、标准字 、标准色字 、标志和标准字的组合等)。

2.VI应用系统(信封、信纸、便笺、名片、徽章、工作证、笔记本、资料袋、纸杯、项目品牌户外横式/竖式广告模版、易拉宝/立地展架、宣传品等)。

(三)市妇儿中心(新校址)IP形象设计作品

二、征集要求

(一)作品应保证为原创,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作品尚未被注册,无侵害他人著作权行为。

(二)作品要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能充分反映市妇儿中心(新校址)综合形象,凸显新中心“东莞妇女的公共空间”“莞邑儿童的智乐园”“‘妇’字品牌的大展馆”的功能定位与发展理念,体现国内领先、湾区一流的精品示范点的品位。

(三)作品应易于识别,图形符号功能强,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如平面宣传、现场推介、文创产品、视频文字等各种用途。

(四)作品要创意出色,构图新颖,标识性强,富有美感、动感和时代感,具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五)宣传口号要求具有引领和带动意义,中文或中英文对照,言简意赅、独创性强、朗朗上口,一般不超过12个(含)字。原则上一个作者提交不得超过3条。

(六)IP形象应为卡通形象,可以选择动物、植物、人物或其他自创形象。具有拟人化特征,配有名称(中文、英文皆可),名称应富有特色、简洁响亮。

三、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拥有独立设计制作团队的工作室、广告设计企业、在校师生、设计爱好者等。

四、征集时间

2021年8月16日0时至2021年9月16日24时(以作品寄达邮箱时间为准)。

五、投稿要求

(一)作品需包含设计平面文件及效果模拟图。采用彩色图形设计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JPGPNG格式,色彩模式须为RGB色,尺寸210mm(宽)×297mm(高),获奖作品后期需提交AIPSD源文件。

(二)作品以电子版的方式投稿。所有来稿必须包含:1.设计图、2.设计说明(300字左右)、3.个人或团队简介(含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单位、通讯地址、联络电话、电子邮箱等)。

(三)作品稿件打包压缩后,以“市妇儿中心形象标识” 投稿人姓名(创作人为多人时只写主创姓名)命名压缩包,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邮箱:ccdg@VIP.163.com。邮件的每个附件大小不得超过5M

六、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所有奖金均为税前奖金,奖金的个人所得税均由获奖者承担,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一)市妇儿中心(新校址)宣传标语(Slogan)

1. 优胜奖1名,奖金10000元/名(税前)并颁发荣誉证书。

2. 入围奖5名,奖金2000元/名(税前)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市妇儿中心(新校址)视觉识别系统(VI)设计作品

1. 优胜奖1名,奖金80000元/名(税前)并颁发荣誉证书。

2. 入围奖5名,奖金8000元/名(税前)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市妇儿中心(新校址)IP形象设计作品

1. 优胜奖1名,奖金30000元/名(税前)并颁发荣誉证书。

2. 入围奖5名,奖金3000元/名(税前)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组织评审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采取专家组评审评选的方式进行。评选结果将在“东莞女性”“东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凡在征集活动截止后一个月内未接到获奖通知的,作者可自主处理其作品。

八、说明事项

(一)所有应征作品必须未公开发表过,应征者必须是设计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对应征作品享有著作权

(二)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即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与征集单位无关。

(三)应征期间,应征者不得将应征作品转让或授权给任何第三方使用,不得用其参与与本活动相同或类似的其他活动。征集结果公布后,未获奖的作品应征者可自行处理。

(四)最终获得优胜奖及入围奖的作品,除署名权以外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东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所有。应征者不得再转让或用于其他产品开发。东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以及多种用途使用。

(五)投稿者需保留高精度的符合设计规范的电子稿原件,以便获选后提供给东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六)东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保留获取后续VI、IP设计内容的权利,并有权对获选方案进行适当修改,优胜奖获奖设计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积极配合东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完善后续设计稿件的制作。

(七)如经专家评审没有合适作品,不再进行奖项评选。

(八)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东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所有,凡投稿人均视为认可本说明内容。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由东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东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联系人:黎雪棉、陈健婷

0769-22225961、

0769-22118880

素材来源:东莞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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