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林男篮对阵新疆队的比赛中,姜宇星在争抢后场篮板时被范子铭戳中眼部受伤,后被紧急送往医院,据吉林官方最新消息,姜宇星眼球及眼角膜没有受到损伤。下眼睑有3-4厘米的伤口,医生初步判断至少缝合十针以上。
从现场的出血量来看当时的情况应该是挺严重的。那么我们从理性的角度来分析,范子铭这个动作是故意伤人,还是惯性动作不慎误伤?
1.我们来看两个人的起跳先后顺序,姜宇星是稍早于范子铭起跳,但这个时间差,没有大到已经完全失去篮板球的概念。这一点上就得不出范子铭是看姜宇星要控制住篮板,去故意犯规下来。
2.在最高点,我们可以看到姜宇星先于范子铭获得篮板球的控制,二人都处于空中,范子铭若想争取到篮板球,办法只有一个,从姜宇星手中将球往外拍,从而让其他人二次拼抢。从范子铭的动作方向来看,他的意图就是拍掉球,制造机会,然而手并没有打中球或者姜宇星的手部。
3.在拍球未果后,由于手部力量没有得到缓冲,加上范子铭没有收住力,在惯性的作用下,手臂继续朝着发力方向挥动,进而击中姜宇星。不幸的是,正好打在了姜宇星的眼部,造成了受伤。就算这个动作不是击中眼部,而是打在脸部其他位置,也够队员缓一阵的。
不过从上图可以看出,这一球范子铭看起来很拼,但是尺度很过了,手指弯曲下扣的动作确实很大。而范子铭平时打球就是以拼著称,尤其是鲁莽这一点一直没有改过。 这次的动作是不是恶意不知道,但这个习惯绝对是恶习,极其恶心的恶习。
不知道赛后范子铭是否会被予以禁赛罚款,不管是不是故意的,必须长长记性。也是警醒其他国内球员——打球要规范,不要做这种多余没用又危险的动作!
球迷朋友们,你们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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