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中国的文化中心是齐国的都城临淄。这里的稷下学宫汇集了天下名士,知名的有孟子、荀子等等,他们畅所欲言,发表自己的观点,使这里成为百家争鸣的论坛,因而形成中国历史上非常重要的“稷下学派”。陈仲子是其中一位代表性的思想家,是“诸子”之一,孟子称赞他是“齐之巨擘”,荀子将其列为六大学派之一。陈仲子的学说被称为“於陵学派”,又是“百家”之一。於陵就是具有五千年文明的於陵县,其县城就是今天邹平市临池镇古城村。该村立有陈仲子雕像,高3.38米,连同底座总高5.16米。最难能可贵的是,陈仲子不仅提出了自己的思想观点,而且终生进行着实践。
一、陈仲子简历
陈仲,本名陈定,字子终,排行第二,故称作仲子。因避居於陵,又名於陵子。约出生于公元前347年,去世于前262年,距今约2400余年。陈仲子先祖为陈国贵族,先祖陈公子完避乱逃到齐国,改为田氏,所以陈仲子又叫田仲,是战国时期齐国田氏贵族的后裔,与司马穰苴、孙武等名人是一个家族的。陈仲子的父亲早年去世,由他的哥哥田戴继承卿大夫的爵位,封地在盖邑,年俸万钟之多。陈仲子在优越的家庭条件下成长,自幼受到良好教育,有机会博览群书,并享受上层贵族阶级的生活。
13岁时,陈仲子被送到齐国最好的学校稷下学宫学习,这里也是当时各国最好的学校。19岁时,陈仲子开始在稷下学宫讲学,并开始形成自己的学说。他抨击贵族阶层的骄奢淫逸,争权夺利和鱼肉人民,主张廉洁自律。齐威王非常赏识陈仲子的才能,想聘请他担任大夫一职,陈仲子坚辞不就,连夜逃回了家。回到家后,被哥哥训斥了一顿。陈仲子觉得自己与做高官的哥哥不是同路人,这个家实在是不能再待下去了。于是,22岁时,他辞别母亲,携带妻子,潜居到楚国。楚王三年之内两次派使者持重金聘他为相,比大夫级别还高,他亦坚辞不受。
因为陈仲子名气大,躲在哪里也不清静。最后,他来到长白山下的於陵居住。刚开始的时候,他也没有什么技艺,就替别人管理菜园,妻子则打草鞋、卖草鞋,过着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奉行“上不臣于王,下不治其家,中不交诸侯”的处世原则,我行我素。他“不入污君之朝,不食乱世之食”,为了避开俗世的纷扰,他移居长白山石室,自耕自食,潜心著述,仍有许多慕名追随者,成“於陵学派”,我们可以称作“廉洁派”。
世传《於陵子》一书,是陈仲子思想的总结,被后人考证为伪书。即便是伪书,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陈仲子的地位。陈仲子终因饥饿去世于於陵长白山中。著名诗人陶渊明有诗赞曰:“至矣於陵,养气浩然。蔑彼结驷,甘此灌园。”
邹平长白山中有数处陈仲子遗迹,於陵故城中旧有陈仲故居等。陈仲子墓在长山镇十字街口路东,可惜已经被毁掉。
二、陈仲子事迹
其一,陈仲子特别反感行贿受贿,将贿赂物品视为“不洁之物”。他的哥哥担任齐国大夫,享受着丰厚的待遇,可是仍经常接受别人的贿赂。有一天,他回到家里,正好碰上哥哥收下了别人送的一只鹅,陈仲子当面指责哥哥的不正当行为。可是,当陈仲子再回家时,母亲把鹅宰了,做成了菜,陈仲子没在意就吃了下去。他的哥哥便借题发挥说:“你不是看见我收礼物生气吗?怎么跟着我一起吃这不干净的东西呢?”陈仲子听后,气得坐不住了,立即跑出去,用手伸进喉咙使劲抠,直到把鹅肉全部吐出来,然后又拼命地用水漱口,直到自己感觉心清气爽为止。
其二,陈仲子反对贪欲,主张廉洁自律。有一年,当地大旱,人民吃水困难。陈仲子早晨起来背着瓦罐到离家十里之外的地方去取水。天色很早,陈仲子从水不多的泉池中舀满一罐,水就几乎没有了。这时陆续来了一些取水的人,他们看到水快没了,都抱怨自己来得太晚了,长吁短叹。陈仲子见状,感到十分惭愧,谴责自己为什么要跑在别人前头取水呢?这种行为难道不是贪欲吗?他赶忙留住大家,把自己的水分给别人,自己一滴也不留。分完水后,他干脆连罐子也摔碎了。因为感到羞愧,他竟然三天不喝一口水,谁劝也不管用,为的是惩罚自己抢在大家前头舀了水。
其三,陈仲子主张自食其力,反对享用民脂民膏。隐居於陵期间,他自己编草鞋,甚至替人打短工,妻子织麻布,用自己劳动所得交换其他生活用品。有一年灾荒,陈仲子三天没有吃东西了,耳朵几乎没有了听觉,眼睛也几乎没有了视觉。他爬着到了井边上,发现有个李子,已经被金龟子的幼虫吃掉了一大半。他认为这个李子乃是上天所赐给自己的,否则,怎么连虫子都只吃了一半?于是,他捡拾起来,吞吃了三口,耳朵就完全恢复了听觉,眼睛也恢复了视觉。
三、陈仲子传说故事
其一,有一次,陈仲在睡梦中感到口渴异常,四处找不着水,便顺手摘下了邻居一个甜瓜吃,醒来之后,他明知是梦,还是觉得良心不安,便赶忙到街上买了一个甜瓜亲自送到邻居家中。邻居不收,他百般请求,直到人家收下才安心地回到家中。
其二,有一次,陈仲子的朋友请他去做客,回家的时候,路过同村人的菜地,看到人家地里的菜长得很喜人,就顺手拔了一棵,到家后炒着吃了。但吃下后越想越觉不对,忽然醒来,才知是一场梦。陈仲子想,既然能在梦中偷菜,说明我思想深处还有这种不好的念头。为了消除自己的思想负担,他决定去偿还人家。可是自己家中没有钱,也没有菜地。于是,他拿了一双自己编织的麻鞋,到菜园主人家中去赔礼。人家见他来请罪,莫名其妙。待他说出原因后,人家说什么也不收这双鞋,双方争执不下。陈仲子索性扔下鞋转身跑掉了。于是,那双鞋就一直放在地上,好多年都没人动一下。
其三,陈仲子一生授徒,声望很高,但他惟一的儿子却很不争气,专门跟自己的父亲唱对台戏。陈仲子临死前,把儿子叫到床前,嘱咐他说:“你小子从来都是跟我对着干,这次就听我一句话:我死后,一定把我埋在於陵城里。”其实陈仲子最了解自己的儿子,所谓“知子莫如父”。他隐居避世,本意是想葬在偏远的地方。果不其然,在他死后,儿子偏偏要把他埋在城外。还特意打造了一口铁棺材,铁链子拴住,找了十几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轮班抬出於陵城门。一路北上,走了20余里,来到一片荒草野坡。当时天也黑下来了,他儿子说;“就埋在这里吧!老东西放着好日子不过,一辈子东躲西藏,害得我也跟着吃苦受累,这回我就让你好好清静清静。”大家七手八脚,浅培黄土,把陈仲子草草埋葬。第二天,人们得知了消息,纷纷收拾东西,举家北迁并互相传扬,说“於陵城挪地方了,挪到陈仲子坟那里去了!”大家一路追随,在陈仲子墓旁安顿下来,开荒种田建设家园。久而久之,这里就形成了一个村落。再后来,县城也从於陵迁来,渐渐成了一片繁华之地。这就是后来的长山县城,即今天的邹平县长山镇政府驻地。陈仲子墓位于长山城内十字街东北侧,原有墓碑一通,后遭破坏。1958年,墓址封土被铲平,“文化大革命”中被彻底拆毁。
四、后世褒贬不一
陈仲子时代,他是被人们作为“隐士”或者“廉士”来看待的,是百家争鸣的学术界中的一家。他厌恶做官,从繁华的都城迁居到於陵居住,而且视富贵如浮云,终生不仕,因此是“隐士”。他厌恶占用别人的劳动成果,终生自食其力,因此是“廉士”。但是,在两千多年的古代社会,主流社会对陈仲子的评价却一直很低,甚至是讨厌他。孟子认为他的作为并不能算是廉洁,尤其是不能提倡、推广他的这种作为,他的所作所为是一种极端的行为,是一种病态,完全违背了社会伦理。他不吃哥哥的俸禄,认为是不干净的东西;但是,如果是母亲做的,他就吃。他不住哥哥的房屋,但是,他依然还要在其他的房屋中居住。因此,孟子把他比着吃黄土喝泉水,见不得阳光的蚯蚓。他“不入污君之朝,不食乱世之食”,最终饥饿而死。荀子认为陈仲子的行为是欺世盗名,扰乱惑众,是一种沽名钓誉,还不如明火执仗的强盗。韩非子则把陈仲子比作是一无用处的“实心葫芦”。更有甚者,许多当权者、著名人物认为陈仲子作为社会中的人,避兄离母,无亲戚、无君臣、无上下,他抛弃母亲、国家,不履行社会职责,因此是无人伦,也就是不忠、不孝、不友,是罪人,应当立即处死。同时,陈仲子的行为也被一部分人认为是高尚的行为,主要代表人物是像陶渊明一样的隐居人士。
后人对陈仲子的妻子给予了高度评价。陈仲子之妻视官禄为粪土,一直追随丈夫过着恬淡的生活。当楚王派人携带重礼聘请陈仲子为相时,陈仲子实际也是有所心动的。他跟妻子商量说:“楚王今天聘请我为相,如果我答应了,明天我们就可以乘坐四匹马拉的轿车,面前就可以摆满食物,怎么样?”陈仲子的妻子回答说:“今天的先生左琴右书,逍遥自在。再豪华的马车,你也只是占一人之位;再可口的饭菜,你也只是吃一人量而已。可是,如今世道混乱,你若为相,恐怕就有生命之忧了。”于是,陈仲子最终打消了出仕的念头,安心地过着隐居生活。
作者单位:中共滨州市委党史研究院(滨州市地方史志研究院)
原文采自《滨州百名历史人物》,略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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