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额税是哪一年开始的(税点点知识普及系列)(1)

捐税

是各种捐和税的总称。捐税起源于清代,盛行于民国,新中国建立后被彻底废止。

税有两种含义,第一,捐税是捐和税的合称;第二,捐税特指以“捐”为名目的税收。

捐和税有两种不同的起源。

捐,最初,名义上是民众向国家捐献的收入,通常是一种国家与民众间的交易行为。发展至清代,演变为税种,成为捐税;税,从古至今,在名义上都是国家正式规定的、向民众强制征收的收入,只不过在早期范围较窄,不包括军事税收,后来成为强制征收收入的统称。在清代,又增加了以“捐”为名义的税种。

捐的起源很早,但是成为税种则十分晚。在很早以前,就有通过捐献财物获取政治地位的行为。据《史记》记载,秦王政四年(公元前293年)“蝗虫从东方来,敝天,天下疫,百姓纳粟一千石,拜爵一级”。以后各代王朝时有卖官鬻爵的情形出现。但是,这种捐纳并不是税种。

捐纳与捐税有一定的渊源关系,但是在中国几千年的古代社会中,一直到清代,捐纳才衍生出了“捐税”。

捐税,作为一种税收名目,包括房捐、地捐、路捐、懒捐等多种名目。捐税,是以民间自愿捐纳的名义、国家获取捐款的形式收取的税收。

捐税故事:清代

捐纳在清代衍生出捐税,是有清晰脉络的。

最初,清圣祖康熙年间,为获取收入,大开捐纳之门,一年之内,在山西出售了一万三千个县丞职位,一年半的时间里,在甘肃出售了一万七千个县丞职位(当时全国只有一千多不到两千个县)。这种“捐”虽然以捐为名,其实是一种针对官职爵位的买卖关系,和历代卖官鬻爵以弥补财政亏空的行为没有太大区别。但是清代很快就将捐纳作为正规制度进行规定,京官自郎中以下,外官自道员以下均可纳捐。这依然是捐纳。

在卖官鬻爵的同时,康熙皇帝在六下江南的过程中,大力发展了另外一种“捐”。康熙皇帝在巡视地方时,将巡视行为称为“巡幸”。巡行通常以北京为起点,沿大运河南下,一直到最富庶的江南地区为止。沿途各地极力逢迎皇帝,以示恭顺和忠心。而表现恭顺忠心的主要形式,就是“动员”地方士绅向皇帝捐献财物,乃至捐献房屋家产。在实际执行中,即是向民众摊派各种“捐”。由此,开始了征收捐税的历史。

在名义上,康熙、乾隆下江南都是号称“力求节俭”,但是实际上,则侵占民众房屋财产、强制捐献。下江南是搜刮民众的一种特殊形式。这种“捐”波及的范围,主要是皇帝途经地方。由此,康熙皇帝开创了清代皇帝喜欢下江南的传统。乾隆皇帝继承了这种巡幸形式。

巡行期间出现的“捐”,表面上依然是自愿性质的,但是与卖官鬻爵已经出现了极大的区别。捐出资产的民众不再有官爵收益,捐献演变为税收,这是一个质的转变。

值得注意的是,“捐”是与“永不加赋”同时出现的。在一个税种的征收额不再增加的同时,税种种类却在增加。

清高宗乾隆皇帝创立了议罪银制度,以乾隆皇帝为首,以和珅为主要负责人,以全国官员为主要参与者,整个国家机器开动起来大肆贪污,攫取了大量财富。由此导致了波及七省的白莲教大起义。因此,到了嘉庆时代,就停止了这一制度,和珅也被处决。然而,由于清王朝极度奢靡(用于修建园林的樟木被砍伐殆尽,以至于拆毁明代的宫殿乃至墓园取材,依然不敷使用),财政依然十分困难。为此,嘉庆皇帝大开捐纳之门,捐数量高达22万人。

但是临时的捐纳并不能满足财政的需要,至清中期以后,国库空虚,捐税正式成为税种,撕去了自愿捐献的最后一层伪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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