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戏剧历史长河中,有许多另类、奇葩的剧作。若以今天人的眼光来看,这些剧作实在是荒唐,甚至是无聊。比如《秋胡戏妻》,讲一个多年未归的官员,居然在桑林间调戏自己的妻子。

当然,剧中的假设是丈夫不认得妻子,妻子也认不得丈夫。这简直有悖常理,天底下哪有认不得自己丈夫的妻子,又何来不知道自己妻子容貌的丈夫?确实有悖常理。然而如此有悖常理的题材,在中国古代戏剧中还有不少,最经典的还有《武家坡》,讲的是薛平贵和王宝钏的故事。何以古代戏剧对这样的题材乐此不疲,《秋胡戏妻》的荒唐之外,有没有其他被忽略的价值?

五华戏合欢树(秋胡戏妻与桑林古俗)(1)

一、《秋胡戏妻》的本事略考

秋胡戏妻的故事,最早的故事版本可以追溯到汉代。据可靠的文献记载,汉代这个故事就已经广为人知。不过这个收录于《烈女传》的故事极为简单,人物也比较单一,几乎谈不上任何丰富性。秋胡戏妻内涵的不断丰富,要等到这一故事题材的艺术化演进开始之后。事实上,各类艺术题材,尤其是小说与戏剧都特别青睐这一题材。其中,敦煌本《秋胡变文》是最具代表性的版本之一。敦煌本《秋胡变文》根据潘重规先生的考释,人物性格已经较为鲜明,故事情节大致完整。从汉代到唐代,这一题材的演变轨迹可做如下归纳。

刘向《列女传》卷五《节义传·鲁秋洁妇》记载:洁妇者,鲁秋胡子妻也。既纳之五日,去而宦于陈。五年乃归,未至家,见路旁妇人采桑。秋胡子悦之,于是开始搭讪,并提出要在桑荫下野餐。然而妇人采桑不辍。秋胡见此状,得寸进尺,说什么“吾有金,愿以与夫人。”

这实在是在辱了采桑妇的人格。不过,桑妇不卑不亢,平心静气地告诉秋胡:“吾不愿金,所愿卿无有外意。”大致意思就是,我采桑是为了侍奉公婆,但我并不需要什么金银和富贵,希望你好自为之。

可以说,这个采桑的女子是令人喜爱和敬佩的。然而,她也是不幸的。当她回到家中,居然发现桑园调戏自己的,居然是五年未曾谋面的丈夫。桑妇发出了绝望的悲鸣和诅咒:“夫事亲不孝,则事君不忠;处家不义;则治官不理。孝义并亡,必不遂矣。妾不忍见子改姿矣, 妾亦不嫁。”遂去而东走,投河而死。”这个可悲的女人,为别人的错,付出了自己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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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烈女传》的深层逻辑

我们说了,很多艺术作品都是根据烈女传的故事加以演绎。所不同者,不同版本秋胡妻的命运略有不同。在元杂剧版本和地方戏剧版本中,将跳河自尽的悲凉结局,改成了虚假的大团圆结局。这个故事无论是何种结局,都改编不了题材本身的荒唐和悲剧性。

那么不同时代的人,力推这一题材的原因何在呢?

先说《烈女传》出现之前,桑林其实天然就是一个恋爱的好地方。《汉书·地理志》记载:

卫地有桑间璞上阻,男女亦巫聚会,声色生焉。故俗称郑卫之音。如果读过《诗经》就会知道,在遥远的过去,我们对于爱恋是很大胆的。桑林既是一个劳动场所,更是一个天然的恋爱天堂。比如回到《诗经》记载的事情,又调戏的并非是自己的妻子,而是一样春怀萌动的女子,那么就很可能成为“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那样的佳话。

我们不妨大胆假设,在《烈女传》出现以前,民间当一定已经有秋胡戏妻的本事或故事。那么,对于世人,对于世人中的精英阶层,会如何看待这个故事呢?我说过,譬如《诗经 》《魏风·十亩之间 》、《幽风·七月》、《小雅 ·限桑》、《郁风·桑中》记录的几乎是和秋胡戏妻同类的爱情传奇,所不同者,女主人并非妻子这一层身份。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 淇之上矣。这是何等的缠绵悱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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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到了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迫切需要树立一些典型。于是就出现了《烈女传》中那个贞洁得有些不近人情的人物,以树立社会崇拜和效仿的榜样。然而一般的桑园会,早已被根深蒂固地认为是爱情该有的样子。于是乎,地点还在桑林,男女主人公的关系成了荒唐的五年未谋面,彼此不相识的夫妻。正是因为主题先行,才造就了这个并不合理的故事。

三、艺术的纠偏和回归

很显然,我们向往《诗经》中那纯情的桑林,对于秋胡戏妻的桑林,我们是陌生的;对于秋胡之妻投水的悲剧,我们是同情并且不堪的。比如傅玄在《秋胡行》诗中所说 “彼夫既不淑,此妇亦太刚 ”,说白了,都不符合真实的人性。而刘知几更是说秋胡夫妇乃“凶险之 顽人,强梁之悍妇 ”。总之,缺乏可爱之处。

于是问题来了,要么回去,要么进步。又或者在回归本真质朴人性的同时,取得艺术上的进步。于是有了我们都十分喜爱的经典之作《陌上桑》。罗敷是既可爱且真实的,她的态度言辞要比秋胡妻巧妙委婉得多。朱熹《朱子语类·卷八十·诗一》中说:罗敷即使君之妻,使君即罗敷之夫。按照朱熹的说法,罗敷的故事其实就是秋胡戏妻的变种。高国藩先生在 《敦煌本秋胡故事研究 》中也指出 “从元代起秋胡故事与罗敷故事交织在一起 ”民间常常传说秋胡妻姓罗或者姓秦。

不管罗敷是否就是秋胡之妻,但罗敷在桑林被调戏与秋胡戏妻是一致的。然而,乐府诗中的处理,是饶有趣味,颇具情趣的。对于罗敷而言,虽然是拒绝了使君的要求,但客观上并未拒绝史君之戏。而后世看这个作品,最感兴趣的,恰恰是罗敷如何反戏史君。这种民间风情,恰恰是《诗经》中那种质朴爱情交流的延续。我们今天依然可以从民歌中看到民间风情中对青年男女爱恋,尤其是爱恋中的相互嬉戏中的良多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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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之所以喜欢罗敷,反感史君。就是因为罗敷的戏史君,是纯化、淡化的人性之真;而使君君戏弄罗敷,却不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傅玄、颜延年、王融等人都写过秋胡戏妻的题材,然而大抵是铺陈故事。又由于魏晋人思想发生改变,一些人以声色、美酒为人生态度,因此有为秋胡翻案鸣不平者。此等思想,并不足观。

最值得期待的,仍是桑林之民间趣味。然而,从敦煌本《秋胡变文》到元杂剧石君宝的 《鲁大夫秋胡戏妻》,民间趣味渐渐剥离。剩下的,是一般作者在作品中借秋胡寄托的个人理想。而为了弥合这其中形成的巨大鸿沟,戏妻,最终在民间变成了试妻。桑林古俗的美好,让位于故事的反转,未知算不算一种倒退和萎缩呢?前面已经说到,这种试妻的代表作是《武家坡》,但我敢断言,这种试探是并不尊重被试者的人格的,因此无论演来多么误会陡转,妙趣横生,其实,内蕴并不高明。

四、《秋胡戏妻》古俗略考

既然《秋胡戏妻》艺术流变并未完全回归,那么回归之后究竟该是如何样子呢?这个样子要从古俗“桑林社’说起。秋胡作为读书人、官员,敢于在桑园肆情戏女,难道真的是因为人品肮脏、拙劣?事实上,历代《秋胡戏妻》故事中的秋胡,除戏妻事外,似乎并无其他污点。在变文和杂剧等成熟艺术样式中,秋胡更是明复经纶,是出将入相之流。何以这样的人物,如此不爱惜自己的羽毛呢?

却原来,这一切是有传统的。那就是桑林社。这是一种相当悠远的习俗民风。上古社会一直到春秋仍流行这一风俗。解释一下,就是说”青年男女于桑间觅偶求嗣的古俗。听起来似乎很不可思议。且看,《周礼·地官·媒氏》记载:“ 媒氏掌万民之判,主合其半,成夫妇也。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也就是在春天的时候,会安排一个时间段,让男女自由恋爱。当然这里的恋爱是直奔婚姻的。为什么要在春天来安排这样一个时间段呢?因为古之婚娶正期在秋后,《诗》所谓“秋以为期”。然而总有一些男女,要么要求高,要么条件差,在规定的时间找不到合适的伴侣。于是乎,给这些剩男剩女专门再搞一次牵手。而之所以选择二月,是因为这个时候农事还未兴起,属于农闲,不耽误一年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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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看来,我们的古俗,真的是太具有人文关怀了。请注意,《周礼》中还说了,“于是时也,奔者不禁”,什么叫奔?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甚至连正式的仪式都没有,只要两情相悦。为什么不禁止,因为这是人之大伦。于是我们中华民族,最伟大的艺术作品《西厢记》、《牡丹亭》等等,几乎都是奔,因为我们在艺术世界不禁,而为后世所称颂。“

那么问题来了,没有父母之命,意味着婚姻没有基本的物质保障。那么在哪里繁衍子嗣呢?这时候,有一个地方,叫做“社”,江山社稷的社。会合”男女的场所一般在“国社” 处进行,而且是与社日祭祀并举。早期祭社时盛行合男女之俗,因为繁衍是人类族群最重要的事情之一。一直到战国末期, 祭社所行交合之风,己近绝迹。

那么国社有哪些呢?宋国的“桑林” 之社、 楚国“云梦” 之社等等。桑林神社风俗伴随殷人的势力范围遍布中原、 齐鲁乃至淮河以南。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民间的男女,很巧妙的保留了部分古俗。比如上元、清明等民俗节日,事实上,都变成了爱节。如张岱笔下扬州清明:城中男女毕出,家家展墓。轻车骏马,箫鼓画船,转折再三,不辞往复。监门小户,亦携殽核纸钱,走至墓所,祭毕,席地饮胙。于是,爱情就悄然意萌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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