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和“裏”字形音义皆不同,唯音同。今二字皆作“里”,仍是一种“合并简化”的情况。简化之后,它们仍旧在个别意义上不能通用。先来看“里”字。“里”应为会意字。其字体演变 的轨迹为:
甲骨文中,“田”乃“田畴”,“土”乃“土墙”,代表民居。以此表示生民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依托就是田地和居所,故其本义为:田园、居住、耕种、生活的地方。“里”作为居住区,与外部世界相对,故而也有“内部”之意。《诗经·郑风·将仲子》:“将仲子兮,无逾我里。”即谓:将仲子你不要越过我家的院墙。后来,从“居所”,又引申为人们聚居之地,进而成为一个居民单位的名称。先秦以“五家为邻,五邻为里”,也就是说,二十五家为一“里”。“里”的负责人称“里长”,类于今之所谓村民小组长。杜甫《兵车行》:“去时里正与裹头,归来头白还戍边。”其中的“里正”即“里长”。不过,到了唐代,“里”的组织架构扩大了,变为百户为一“里”,并设“里正”一人,负责户籍、赋役等事务。“里”字用作居民单位,在今天的语汇中仍有留存。如我国南方的一些地方称某些居民单位为“里弄”。在农村,就称为“乡里,有时也特指故乡,如“故里”即是指故乡而言。再后来,又引申作长度单位,即一百五十丈为“一里”。今又有“公里”、“海里”,也都是用以指称长度单位的。
再说“裏”字。“裏”显然是后起的形声字,也作“裡”,二者是异体关系,只是构成形声字的架构不同而已。一个是外形(衣)内声(里),一个是左形(衣)右声(里),音义均无别。意思是衣被的里子、内层。在汉字进行整理简化时,则把“裡”字废除了,只保留了“裏”。但“裏”的笔划太多,书写不便,所以就以“里”代“裏”,合并简化成一个字了。
不过,在《现代汉语词典》中,“里”的情况还是比较复杂的。“里”共有四个,即里1(裏、裡)、里2、里3,另外还有一个“里(裏、裡)。也就是说,里1(裏、裡)、里2、里3和里(裏、裡)是四个音同形同而意义不同的四个各自独立的汉字。里1(裏、裡)有两个义项:(1),衣服被褥等东西不露在外面的那一层;纺织品的反面。如,被里儿、衣服里儿。(2),里边;里边的(跟“外”相对)。如,里屋、里圈。而里(裏、裡)也有两个义项:(1),里面;内部(跟“外”相对)。如,手里,箱子里。(2),附在“这、那、哪”等字后边表示地点。如,这里、那里、头里。对照这两个“里”的义项,第二个义项基本相同,其他则不同。而裡2和里3的义项也各不相同。里2的义项:(1),街坊。如邻里、里弄。(2),家乡。如故里。(3),古代五家为邻,五邻为里。(4),姓氏。而里3只有一个义项,即市里的统称。
从“里”的这些义项来看,“里”1的(1),实际上是“裏”和“裡”的本义。不过是后来“裏”和“裡”都统一简化为“里”了。而“里1”和“里”的第二个义项则基本相同,即,都是“里”的引申义。但又分列于两个字的义项中。“里3”与其他几个“里”则为典型的同音字。“里2”则是“里”的本义引申。所以不能用“裏”、“裡”来替代。“里3”亦是。“里1(裏、裡)”这三个字,“里”与括号里的两个字是繁简关系,而“裏”和“裡”则是异体字的关系。后来,“裡”废除不用,所以,“裏”和“里”才成为繁简字。这个关系是不是越说越糊涂?
还有问题。在现代汉语中,以合并简化后的“里”打头的语汇,不在“里1”、“里2”、“里3”之下,而是在第四个“里”字条之下。如“里边”、“里带”、“里脊”、“里间”、“里出外进”、“里手”等等,这实际上等于是合并了所有“里”、“裏”、“裡”的意义和用法,集于简化后的“里”一身。还有,“里”的义项中,并无“公里”之“里”的解说,也不知我们今天所谓之“公里”、“海里”、“英里”之说,其由何在?但在“里”字条下却有“里程”、“里程碑”的词条。这两个词条中的“里”和“公里”之“里”有没有联系?是不是一个意思?对照“里”所有义项,都不能解释“里程”之“里”的意义。《现代汉语词典》中对“里程”的解释是:1,路程。2,指发展的过程。类似的还有“里程碑”一词。我认为,“里程(碑)”之“里”,应该是指表示路程长短的“一里二里”之“里”,词典虽为明确列出,但“表示路程长短的计量单位”这个义项,显然是“里”的一个不可或缺的义项。诸君以为呢?
讲个笑话。有一幅书法作品,写的是“万里河山添锦绣”,但作者却把“里”写成了“裏”。殊不知,“里”和“裏”合并简化后,表空间距离长短的计量单位的“里”,是不能写成“裏”的。同理,“里程碑”也绝对不可写成“裏程碑”。所以,合并简化不等于是在任何 情况写可以相互替代。“云”和“雲”、“后”和“後”等等,都是这种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