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交警
近日在江门
两辆小车发生轻微碰撞
本应协商好便可快处快赔
但事故发生后
其中一辆车的全部驾乘人员
竟第一时间选择弃车而逃?!
两小车碰撞,其中一车全员逃跑
3月5日凌晨两点许,在开平长福街祥苑北路十字路口发生了一起两车碰撞的交通事故。由现场公共视频可以看出,碰撞事故发生后,白色轿车内4名驾乘人员立即下车逃跑,而后黑色小车驾驶人选择了报警处理。
事发时白色小车驾驶人为未成年人
江门交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前往现场,经现场勘验和调查发现,白色轿车驾驶人陈某只有17岁,未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更未达到报考驾驶证的年龄,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事故双方均未饮酒。
经民警询问,在事故发生前,陈某与几名朋友一起吃宵夜,因心存侥幸便驾驶向别人借来的白色粤J号牌轿车搭载着朋友回家。当行驶至祥苑北路路口时因避让不及与黑色轿车发生碰撞,由于陈某及朋友都是未成年人,事故发生后害怕被处罚,当即选择下车逃跑,后又折返现场配合调查。
此次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的受损,事故双方均无人员受伤,目前,事故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大家都知道
机动车驾驶证报考的最低年龄是18周岁
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必然是
无证驾驶
未成年不是逃避法律的挡箭牌
当然,不管是否是未成年人
都不得无证驾驶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和严格的考试
缺乏交通法规和驾驶技能
特别是不具备紧急情况的处置能力
往往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未成年人的行车安全
你了解多少?
未成年人行车安全
01
12岁以下儿童禁止骑自行车上路
自行车平衡性、稳定性较差,面对马路上车来车往或突发状况,以一般儿童的应变能力,很容易措手不及摔倒受伤。因此,低龄儿童对复杂的交通环境缺乏准确的认知和判断,骑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更高。
02
未满16岁儿童禁止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满16周岁的儿童因为年龄小,生理和心理条件均不适合骑行电动自行车,处置险情不当而易导致交通事故。
03
未满18周岁不能驾驶机动车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中关于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年龄规定: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少年儿童对车辆的操作性、控制力较弱,无法判断复杂的道路交通情况。
广东交警提醒
未成年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无证驾驶不仅危害自身安全
更是给公共交通安全埋下了巨大隐患
同时家长也应加强
对未成年子女的监管教育
培养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
部分素材来源:江门交警、YiYa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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