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  近期,“蘑菇头”系列表情包权利人维权事件,引发了社会对表情包盈利模式的关注本文作者认为,表情包“前期免费,后期收费”这种模式,以及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难点,给著作权人维权带来了困扰因此,构建良性的表情包开发生态,需要多个市场主体及监管机构的共同努力,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蘑菇头表情包需要授权吗?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蘑菇头表情包需要授权吗(表情包有版权蘑菇头)

蘑菇头表情包需要授权吗

阅读提示  近期,“蘑菇头”系列表情包权利人维权事件,引发了社会对表情包盈利模式的关注。本文作者认为,表情包“前期免费,后期收费”这种模式,以及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难点,给著作权人维权带来了困扰。因此,构建良性的表情包开发生态,需要多个市场主体及监管机构的共同努力。

   近期,“蘑菇头”系列表情包权利人的一则维权动态引发公众关注:蚊子动漫公司的授权公司向多家未经许可使用该表情包的公司进行维权,称对方的行为侵犯了蚊子动漫公司对“蘑菇头”系列美术作品及衍生形象享有的著作权。那么,这是否意味着“蘑菇头”系列表情包不能随便用了?  维权难题应重视  据报道,自蚊子动漫公司将“蘑菇头”系列表情包发表于微信表情开放平台和微博,目前已有100多套表情包在微信表情开放平台上线,国内总用户近10亿,月发送量超百亿次。蚊子动漫公司已与高露洁、招行、统一、大话西游等品牌建立授权合作。  在近期宣判的南京某公司被诉侵权一案中,法院认为被诉公司未经许可,在公司公众号微信推文中使用了7张“蘑菇头”表情包,该表情包和“蘑菇头”系列表情包构成实质性相似,因而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法院判决被诉公司赔偿4650元。  该案引发一些争议,如部分网友指责“前期免费,后期收费”的商业模式。这种评论及指责恰巧暴露了我国表情包开发公司的生产经营困境及公众知识产权意识的待提升。  首先,蚊子动漫公司作为“蘑菇头”系列美术作品及衍生形象的著作权权利人的维权行为是著作权法所赋予的正当合法权利。蚊子动漫公司及其被授权人的维权困境反映了互联网免费生态模式下表情包设计开发公司亟需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尽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的必要性。  对于表情包著作权权利人而言,尽早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是立足于现今市场现状的重要举措。在做好内容的同时,公司在起步阶段也应该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如在知识产权授权市场内依据公司的发展阶段,及时制定完善的授权准则及价格标准,通过规范化的市场交易行为,实现知识产权资产授权的良性流动与公司业务的健康发展;其次,发现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时及时沟通或通过法律手段充分维权,及时清理市场内不规范的使用行为,建立有序市场秩序,从而减少后续维权精力。提倡合理、理性维权的同时,表情包公司也应将协商解决作为维权的重要选择之一,最大化地减少纠纷解决成本,降低诉累,以提高维权效率。  商业模式待完善  “蘑菇头”系列表情包维权,具有代表性。当前,市场内表情包商业模式下,著作权人常被置身于“免费过渡至收费”的被动地位下。为了追求用户体验以及达到短期内提高知名度、扩大传播范围的目的,大部分表情包运营公司会通过先提供免费使用表情包的服务获得用户的广泛关注,后期待市场成熟再通过表情包内容的衍生开发或授权从而产生盈利。例如授权其他玩具、服装行业使用表情包图案进行包装等,从而最终实现“收费”的目的。  目前我国的表情包付费模式尚处于初期建构阶段,一部分消费者的付费习惯还未形成,对于构建良性的表情包开发生态还处于前期探索阶段。“免费过渡至收费”的表情包开发生态模式,会影响著作权人及其被授权人的权利保护。构建良性的表情包开发生态,需要多个市场主体及监管机构的共同努力。  如前所述,市场参与主体公司需要尽早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现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行为时及时维权。作为网络平台参与者、网络文化构建者的普通网友,应该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产权意识,建立付费意识,共同促进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可持续性发展。  合理使用有条件  对于广大网友来说,使用表情包可能涉嫌侵犯的权利分别为表情包权利人的著作权以及表情包所载形象主体的肖像权及名誉权。  对于普通公众使用表情包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应当依据具体行为模式进行辨析。首先,是否构成“公开传播”是厘清两者界限的重要依据。从目前的审判实践来看,在与特定聊天对象之间使用表情包,如与家庭成员、朋友同学等对象之间,不构成“公开传播”的情景。其次,使用目的及方式也是界定是否侵权的重要因素。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共计列举了12种合理使用方式,微信表情开放平台服务协议也规定,用户仅仅能通过本人微信账号自行在本人微信账号中使用相关表情,未经许可,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进行使用或创造相关衍生作品。在普通社交网络聊天的情境下使用表情包的行为属于合法或合理使用,但若通过其他公开渠道,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表情包面向不特定的多数人进行传播、盈利,或擅自进行商业性传播,而未经权利人的授权,则会对相关表情包的著作权人构成侵权。  此外,著作权法下,不仅使用他人作品需经过著作权人同意,改编他人作品同样也需要著作权人的授权。若网友自行制作、对已有素材改编表情包进行传播,例如依据他人原创人物形象、真人形象以及在两者基础上添加文字等加工而形成的表情包,或者是对相关影视剧剧照等进行截图而制作的表情包,也需要获得原著作权权利人的授权,否则将构成侵权使用。同时,若使用真人形象制作表情包,也需要获得表情包所载形象主体的授权。  表情包文化是大众网络流行文化的标志性产物之一,在各种表情包之下所蕴含的法律外延十分丰富。“蘑菇头”系列表情包的维权一事为表情包著作权人、被授权人及广大网友带来了深刻的启示。构建良性的表情包开发生态及市场秩序,需要各个市场主体及监管机构的共同努力。 

(李伟华 宋琳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