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珍、豆浆粉、麦乳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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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各样的固体饮料因

方便储存、食用便捷、营养丰富等

颇受消费者欢迎

固体饮料可以作为营养品吗(别混淆固体饮料)(1)

电商平台在售的固体饮料产品

什么是固体饮料?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有什么区别?选购时应注意什么?有关固体饮料这些问题,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给出回复及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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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固体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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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饮料是用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等加工制成的粉末状、颗粒状或块状,供冲调或冲泡饮用的固态制品,属于普通食品。一般而言,没有特定适用人群,不能为特殊医学状况人群和婴幼儿提供必需的营养支持。

按其主要原料的类别,可将固体饮料分为果香型、蛋白型和其他型三种。

果香型固体饮料:以糖、果汁、营养强化剂、食用香料、着色剂等为主要原料制成的,用水冲溶后具有与品名相符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按其原汁含量,果香型固体饮料又可分为果汁型和果味型二种。果汁型固体饮料实际上是一种固体状的果蔬汁饮料。另外按冲溶时是否起泡,又可分为起泡饮料和不起泡饮料。

蛋白型固体饮料:它是以糖、乳及乳制品、蛋及蛋制品或植物蛋白以及营养强化剂为主要原料制成的,是固体状的蛋白质食品或饮料。例如乳粉、豆乳粉、蛋乳粉以及豆乳精、维他奶、花生精、麦乳精等,蛋白质含量≧4%。

其他型固体饮料:1.以糖为主,配以咖啡、可可、香精以及乳制品等原料制成的,其蛋白质含量低于蛋白型固体饮料的规定标准。2.以茶叶、菊花及茅根等植物为主要原料,经浸提、浓缩和配料制成的制品,例如菊花晶、柠檬茶等。3.以食用包埋剂吸收咖啡(或其它植物提取物)及其它食品添加剂等为原料,加工制成的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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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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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标准不同

执行标准不同

固体饮料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7101-2015)等规定。

品种不同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相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29922-2013)或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25596-2010)相关规定。

▐监管要求不同

监管要求不同

固体饮料作为普通食品,其产品配方、标签和说明书等,均不需要注册审批,取得生产经营许可即可生产销售。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和说明书等,需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严格注册审批,并取得相应生产经营许可后方可生产销售。

▐标签信息不同

标签信息不同

固体饮料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标签通则》(GB7718-2011)相关规定;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13432-2013)相关规定。

固体饮料作为普通食品,不需要注册审批,所以标签上没有注册号;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签必须注明产品注册号、适用人群、产品名称等,其中注册号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查询。消费者选购婴幼儿食品,要注意看清标签标识,选购合适的产品。

▐食用人群不同

食用人群不同

固体饮料不需要遵医嘱。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而专门加工配制成的配方食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

固体饮料可以作为营养品吗(别混淆固体饮料)(2)

固体饮料可以作为营养品吗(别混淆固体饮料)(3)

需要注意的是,选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时,要在医院或正规商超的特定区域,按照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选择购买产品。同时,在食用时限、食用方法等方面,也要严格遵照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切不可自行无限期随意食用。还要注意的是,婴幼儿配方乳粉可以为0-3岁婴幼儿提供日常全部(或部分)能量和营养成分,但不能满足有特殊医学状况的婴幼儿需要。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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