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殷入阳吃过晚饭,为父母洗脸洗脚,并将其安顿上床然后再收拾座椅、碗筷一切收拾停当,他才去柴房打开铺在稻草上面的破被子睡觉……,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阴间走一遭的民间故事?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阴间走一遭的民间故事
一
殷入阳吃过晚饭,为父母洗脸洗脚,并将其安顿上床。然后再收拾座椅、碗筷。一切收拾停当,他才去柴房打开铺在稻草上面的破被子睡觉……
黑白无常突然出现在他面前,严肃地说道:“吴安宁,请你跟我们走一趟吧!”。
他的心咯噔了一下:“他们又是来抓我回去。看来,是祸躲不过,躲过不是祸。”然后,被黑白无常一前一后押在中间,迷迷糊糊,飘飘然然,回到阴曹地府,走过奈何桥,进入阎罗殿。尽管他已经是“二进宫”,对这儿的环境比较熟悉,但心里还是忐忑不安……
他前世叫吴安宁,是个十恶不赦之徒。横行霸道,危害乡邻,无恶不作,民怨极大。其父虽严加管束,但劣根难改,反将其父打死,被官府以“弑父”之罪判了极刑,到了地府被打入十八层地狱。然而,他趁押役不注意暗自越狱脱逃。阎王下令黑无常火速缉拿。
他知道,无论自己有多大本事,也难逃阎王爷的魔掌。但转念一想,既然逃就逃出来了,躲一时是一时。他逃到关口村一个叫殷家岩的地方,忽闻雄鸡报晓,眼见天色发白,前有悬崖阻路,后有追兵将至。他正欲找个地方躲避,忽见眼前一户人家,忽闻室内传出女人痛苦惨叫。他偷偷一看,原来那女人正在生娃。他灵机一动,一下附在那产妇身上,“哇”地一声,他转世来到了阳间,取名殷入阳。
话说黑无常受命追赶到那个地方,见吴安宁已经投胎转世,又不敢擅取小儿之命,只得回府禀报阎王爷。
阎王一听,立马拿出《生死簿》查阅:吴安宁投胎的那户人家名叫殷实。殷实三代单传,且代代没落,轮到他这一代已是贫穷潦倒,朝不保夕,且父母早亡,沦为孤儿,三十八岁方娶邻村一王姓哑女为妻,四十岁方有一子……已为其安排了一善童为嗣,正是今日投胎。
哪知那善童不愿去人间,便用铜锤猛击其臀,将其屁股就打青了(这就是许多新生儿屁股为何都是青紫色,据说都是用铜锤打的)。他才勉强同意,然后随“送子娘娘”同往殷实家投胎,谁知速度太慢,被吴安宁抢先一步投了胎。
阎王为难了:要立即抓回吴安宁,殷入阳就得随之夭折,殷实夫妇就得痛失爱子,而且不再生子嗣。况且,殷实夫妇尽管体残智愚,家境贫寒,但为人善良,忠实厚道,常做善事……又怎忍心让他老来无依。于是,决定对吴安宁:“暂缓收监,以观后效。”
二
一晃二十年,阴曹地府整肃吏治,彻查旧案,又重提吴安宁越狱脱逃,擅投人胎之事。阎王又委派吏史前去核查吴安宁—今世阳间人殷入阳的表现。结果,那吏史回府向阎王汇报:“吴安宁已脱胎换骨,弃恶从善;殷入阳孝顺父母,怜惜乡邻,受人爱戴……”
“殷实夫妇近况如何?”阎王又问道。
“前年一场暴雨将其房侧大路冲毁,他在补修道路时被石头砸断一只腿;其妻王氏旧病未愈,且又患耳疾。”吏史回道:“他们全家都靠殷入阳一人支撑,并且生活更加艰难。”
“这该如何是好?”阎王用指头不停地敲击案桌,十分为难地说道:“吴安宁前罪难赦,任其放任有失典制;殷入阳仁慈孝顺,不该折寿,岂能以己命赎他罪!”
“那就只有等殷实夫妇寿尽归天,再收监吴安宁!”吏史说道。
“殷实夫妇阴德厚重,阳寿尚足!”阎王再次翻看簿子说道:“等到那时,吴安宁岂不逍遥法外,这样又将如何整肃吏治,而且还超越他注定的阳寿,这可从来没有如此先例。”
这时,另一个吏史说道:“吴安宁罪孽深重,阳寿已尽,本入地狱。然而,他本性顽劣,越狱脱逃,擅投人胎,理应归服前罪。那么,殷入阳就得立即当死。但殷入阳仁慈孝顺,怜惜乡邻,其父母阳寿尚高,阴德丰厚,且身带残疾,须人照顾。殷入阳又系独子,亦不能立即当死。”他顿了一下,然后建议道“既然殷入阳当死又不能死,他符合当‘阴差’的条件,请阎王爷网开一面,让他做了一名阴差。而且,现在正整肃吏治,彻查旧案,狱事繁忙,吏卒紧缺,就让他协助黑白无常当个兼职捕快,将功折罪!”
“这倒是个好主意!”阎王眉开色舞,一拍案桌,立即颁诏:“黑白无常,速传吴安宁!”
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那一幕,黑白无常夜闯殷实家,将殷入阳的魂魄—吴安宁带到阎罗殿。
三
“阎王爷,吴安宁带到!”白无常说道。
“吴安宁,抬起头来。”阎王用犀利的目光紧紧的盯着他呵斥道:“你私自越狱脱逃,擅自投胎转世,你知道该当何罪?”
吴安宁慢慢抬起头来,战战兢兢地说道:“我前世作恶多端,烦扰乡邻,忤逆弑父,罪孽深重,本入地狱,永不超生;后越狱脱逃,擅投人胎,再犯天条,已是罪上加罪,任凭阎王爷发落!”然后,他顿了一下又悲切地向阎王恳求道:“不过,我现在的父母体残智弱,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生活艰难,且再无余子,无人为其养老送终,待我归服阎罗之后,恳请阎王爷托人照顾!”
阎王一听,大声笑道:“哈哈哈……看来,你还真是个孝子!”然后,又严肃地说道:“经查,你已脱胎换骨,痛改前非,弃恶从善;且转世之后又为人厚道,孝心可嘉,怜惜邻里。因此,本府决定现仍不收你回朝,继续留在阳间奉养二老,直至为其送终。”
“多谢阎王爷宅心仁厚,宽宏大量。”吴安宁噗通一声跪下叩拜,并深深感激道:“我一定遵行圣命,继续为父母养老送终;多行善事,广积阴德,以此回报阎王爷的赦免之恩。”
“不过,你先别感恩戴德,还有一事需你协办。”阎王再次盯着他道:“本府决定委派你兼做阴差,将功折罪!你意下如何?”
“遵命!”吴安宁领命离开了阎罗殿,返阳回到了殷实家。
殷入阳迷迷糊糊醒来,虽是鸡鸣三更,但离天亮尚早。本想再睡一会,但却睡意全无。刚去地府“受命”,犹如梦境一般,其情其景,历历在目。然后又暗自庆幸,此事幸好发生在半夜,好歹父母不知,不然会暴露自己系恶鬼转世,定会吓坏双亲。至于以后“走阴”,恐被父母知晓,难免惊吓二老,但那是以后之事,也只得以后再说。
四
所谓“阴差”,俗称“走阴人”,也就是阳间人协助阴间差官抓取阳间人魂魄的临时差吏,也就相当于当今的协警或协管。阴差去阴间执行抓捕任务就称之为“走阴”。
阴间只有黑白无常两个差官。他两按照阎王的旨意专门负责抓取阳寿已尽的阳间人的魂魄。这个世上每时每刻都有阳寿已尽之人要魂归阴曹地府,而且有时一下就有几人、几十人乃至几百人同时被阎王勾了“簿子”成为亡魂,而且这些亡魂往往又不同住一地,光靠黑白无常两个差官去抓取根本忙不过来。因此,这就需要调集阴差去帮忙,协助抓捕。
阴差毕竟是临时兼职,不属阎罗殿正式编制。他没资格将亡魂抓取后直接送往阎罗殿,只是协助黑白无常抓捕那些彪悍威猛、顽劣狡诈的亡魂,或受命将亡魂提前抓取来套在当道的树上或关在隐蔽的洞穴里—就像而今的拘留所,将“嫌犯”抓起来暂时羁押在那儿—然后由黑白无常再将这些亡魂送进丰都阎罗殿报到注册,最后由阎王验明正身,依律宣判:善者升天成仙,永享极乐;良者释放为民,择机投胎;恶者打入地狱,严刑责罚。
阴差对一般凡人来说,是一件很神秘的事,但对他本人而言,又是一桩苦差事,不仅没有报酬,而且还经常挨打受骂。因此,阴差在走阴时,嘴唇微微地颤动—那是在催赶或呵斥所取之人;四肢不停地动弹—那是在赶路或因错受罚的痛苦挣扎;阴差返阳后,额头直冒冷汗—那是走阴劳累、虚弱所致;身上青有时一块紫一块—那便是受彪悍顽劣之亡灵反击或遭阴司责罚的“伤痕”。
五
殷入阳第一次走阴,那时他刚二十一岁。
那天中午,一家人正准备吃午饭。他突然倒地,脸色发白,嘴唇颤动,四肢抽搐……
殷实夫妇被吓坏了,急得团团转,以为他突发“母猪疯”或“羊角疯”,便立即查看他身上是否有猪毛、羊毛—这是乡下人判断“母猪疯”或“羊角疯”的经验。据说,凡是发此病之人,其腋下或脖子上会立即长出几根猪毛或羊毛,且嘴里不时发出猪、羊叫声。但找遍其全身,也不见一根猪毛、羊毛。然后,殷实一跛一拐地出门求邻居帮忙去叫医生。
一会儿,邻村的鲁医生赶到,又是将耳朵贴其胸口听心音;用手背挨其额头测体温,又是号脉,又是问病情。结果,除体温稍烫外,一切均正常。也曾怀疑是癫痫病—母猪疯或羊角疯,但嘴角并无一点白沫—癫痫的典型症状。因此,鲁医生也搞不清楚他究竟得了啥病,一时无法下药,最后只得给他开了几片阿司匹林—体温偏高,只能当感冒医治—那时缺医少药,阿司匹林又是当时很先进的西药,虽不一定医得好病,但也不至于治死人。
大概半个时辰,他突然苏醒过来,全身大汗淋漓。然后,脸色慢慢泛红,很快恢复原状,像啥事也没发生。其父殷实问他刚才是怎么回事?他说他去将邻村胡三娃抓了。大家都感到莫名其妙:“你已晕倒在地,哪也没去,你又怎么去抓的胡三娃?”他瞪了大家一眼,不屑一顾地说道:“哼,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跟无常二爷(黑白无常)一起把他抓住,然后,用铁链子把他牵走了,保证隔不了几天,他就要去见阎王。”家人见他好歹已经醒来,而且也无其他大碍,也并未计较,全当他是一时胡言乱语。
说来还真有点邪乎,就在殷入阳“胡言”的第三天,就听人说胡三娃突发疾病死了。
胡三娃本名胡仁贵,因其排行老三,小名三娃,因此,家人及村民一般都叫他胡三娃。但他也并非是个娃,已是三十出头的精壮小伙了。他身强力壮,五大三粗,平时根本就没啥病,就连紫苏水水—发汗药也很少喝过。
那天,胡三娃到街上去打牌赌博,中午下馆子喝了些酒。下午,跌跌撞撞地回家,不小心摔了一跤,当时也并不严重,只感觉有点头晕,就去睡了。其妻冯幺妹只当他跟平时一样喝醉了,也没当回事。待她把晚饭煮好后,去叫他起来吃饭,可怎么也喊不答应。
幺妹慌了神,立即叫来他的父母以及邻居。三娃已不醒人事。他的大哥胡仁富站在地坝边喊鲁医生。他就住在本地,半支烟功夫就赶到。待鲁医生赶到时,他早已气绝身亡。
“唉!”鲁医生叹了口气道:“还真被殷入阳咬(说)准了,看来他还硬是在走阴唻!”
六
尽管人们还不相信殷入阳是阴差,也不相信胡三娃就是被他抓走的,但胡三娃突然暴病而亡确实被他言中了。从此,也就有人开始相信殷入阳是阴差,会走阴索人性命。
人们在半信半疑中传播着殷入阳“走阴索命”的消息……
有人敬佩说他是神,他能置人于死地,相信那些恶人歪人再不敢胡作非为,终有人能制服他了;有人畏惧说他是鬼,必须远离他,免得有朝一日被他缠住抓住,送去见了阎王;也有人鄙视嘲笑他是疯子,根就不相信他会“走阴索命”,简直就是在发疯,发癫,打胡乱说。
不管人们怎么议论,也不论人们对他怎么个看法,但怎么也无法阻止他走阴的事实。后来,隔三差五,他就会昏倒一次,然后不久周围就会有人死去。
当某人死了,有人问他“是不是你抓的?”他闭口不言,只是莞尔一笑;当他走阴返阳后,若问他:“又去抓了谁?”他更是避而不谈,天机不可泄漏。当然,有时遇到父母或特别友善之人问及此事,也难免过意不去,失言相告。结果,泄漏了天机,自然免不了阴司—地府里的执刑官的毒打。
七
阴差也有抓错人的时候。据说,“阴差阳错”一词最先来源于此—就是指阴差的疏忽将不该抓的阳间人给错抓了,造成了“冤假错案”,而且将其套在树上或关在山洞里数天或数月,当黑白无常来领取时发现不是该抓的,只得将其“无罪释放”—这就是有人重病日久一直不见好转,眼看就快死了,但后来不知为何又奇迹般的好了;有时被抓错的人,如果连黑白无常也未发现,直至交到阎王那儿核对身份时才被发现,当然也就只有命令黑白无常将其魂魄还回去,也就是“还魂”,只不过,又要在孟婆那儿再喝一次忘魂汤,免得他还阳后泄露地府秘密—难怪有的人已经死了,但又突然复活了。如果,还魂时他的尸体被埋或被毁,那就只能找其他死人的尸体“借尸还魂”—难怪有旳死人虽然复活,但其音容笑貌,言谈举止,生活习性等与以前判若两人—因为灵魂已不是他本人的了;如果,一时找不到还魂的尸体,就只能成为“游魂野鬼”,四处游荡,继续寻找尸体还魂,或为非作歹,害人性命,再夺其尸,自己还魂—怪不得有的人“闯鬼”后,其音容、言行及性情大变—因为他的灵魂已经被“游魂”换掉了。他自己的灵魂又变成了新的“游魂”。
阴朝地府对抓错了的冤魂是没有“国家赔偿”的,当然,也不会让被抓错了的人别受冤屈,补偿办法就是增加他的阳寿。因此,有的“还阳人”还活了很久。
我们村的王老伯就是个“返阳人”。他年方60岁,平时身体好好的,突然一病不起,两三个月下不了床,四处求医,八方寻药,病情不仅不见好转,反而日渐加重,阳气虚脱,面色惨白,走路打翩翩,一天傍晚终于断了气。子女们将其入棺,准备择期安葬。谁知,次日凌晨他突然醒来,推开棺盖,爬了出来,将守灵的人吓了个半死。
原来,王老伯被殷入阳抓错了。那段时间,正遇阴曹地府“整肃吏治,彻查旧案”,抓捕的亡魂太多,黑白无常一时忙不过来,没及时将他取走。他一直被关在王家后面的山洞里。黑白无常来领取时,因为慌忙也没仔细核对其身份便匆匆带走。结果,到阎王那验明正身才发现他还有十二年阳寿未尽。本应抓的是另一个已满八十高寿且与王老伯同名同姓的老人。
殷入阳知道自己抓错了人,深感愧疚,而且担心他的家人将王老伯匆匆下葬,返不了魂。于是,他风急火燎地赶到王家阻止下葬。但见王老伯已经复活,多少感到了些欣慰。
他噗通一下跪在王老伯面前,冒着“泄露天机,必遭天谴”的风险,将这事的整个过程原原本本地向王老伯及其家人和盘托出,并当场认错:“王伯伯,真是对不起,是我害得您受苦遭罪,还差点枉送了您的性命!”
“入阳,别自责了,起来吧!”王老伯拉起殷入阳宽慰道:“这事不是你的错,谁叫我跟别人一个名呢。”然后又笑道:“哈哈,看来,我还真是个‘老不死’的呢。”
当然,王老伯也并未白受冤屈。阎王给他追加了三年阳寿。因此,他又多活了十五年。
殷入阳也因此事受到了责罚:“滥抓无辜”和“泄露天机”两罪并罚,被阴司狠狠打了一顿,身上多处青紫伤痕,好多天才消散。
八
殷入阳长期游走于阴阳两界之间,掌握了许多阴朝地府的秘密。许多人,特别是年轻好事之人对他走阴之事深感好奇,便千方百计要他讲述阴间的奇闻异事,但一般情况,他是绝对不会向别人泄露半点天机的,免得遭受阴司责罚和饱受皮肉之苦。
一次,邻社李冬儿娶媳妇。李冬儿是殷实的姨侄儿—也就是他姨妹的儿子。他和妻子因残不便行走,只得叫殷入阳去参加。
他不去则已,一去犹如“贵宾”。人们都对他“刮目相看”,热情相待,争相与之同座。几个年轻人将他拉过去同坐一桌,边陪他喝酒,边要他讲走阴之事。当然,他并不愿喝酒,更不愿开口乱说。但他为人老实,经不住他们的花言巧语和死缠烂打,还是与他们推杯换盏。结果喝醉了,无法控制自己的神经,加上酒壮人胆,不怕泄露天机再遭天谴,于是就喋喋不休地向他们讲述自己走阴的经历和地府里的一些见闻。
“……你们以为我走阴每次都过奈何桥,进阎罗殿,见阎王爷吗?”殷入阳似乎有些委屈地说道:“其实,我就是一个临时听差,被人使唤,替无常二爷卖命,帮他俩抓人……我至今也只去过两次丰都那个鬼地方。”
“既然这么幸苦,那你不晓得不干咾!”一个人插嘴道。
“鬼才想干!”殷入阳又愤愤道:“哪叫我前世作孽,犯下重罪,又越狱脱逃,且擅投人胎……”然后,他索性跟他们讲述了他的前世今生以及阎王受命“我当阴差,谁敢违抗!”
“据说人死后,都要去丰都,那丰都有多大?”有人又问:“每年都死那么多人,丰都住得下吗?”
“你以为所有的死人都住在丰都吗?”殷入阳说:“其实,丰都只是阴朝地府的官府衙门。那儿住的多是当官的和受刑的。一般的人死后,只是去丰都报到注册,然后由阎王宣判发落。上善之人升天做神仙,罪恶之人打入十八层地狱,绝大多数释放回原籍居住,等待机会转世投胎。你们死去的亲人,实际上他们都在你们身边,只是你们看不到他们,但他们能够看到你们,阴阳相隔一张纸……”
“如此说来,人死了真的可以转世投胎哟?”一位老人问道。
“是呀,不然,阴间不要挤爆哇。”殷入阳说道,然后话锋一转:“不过,投胎转世不是想投就投,想转就转的,那得要等机会;也不是想投人胎就投人胎,那要看你的品行。没有阴德的,有的可能变牛,变羊,变猪,变狗;有的甚至变鸡,变鸭,变麻雀……”
“听说你经常抓人,我们都是乡里乡亲的,请你手下留情,别把我们给抓了哟。”一个年轻崽儿求情道:“至少不能像王老伯一样被你抓错了噻!”
“我奉旨行事,阎王叫抓谁才抓谁,不能凭我个人恩怨。”他一本正经地说道:“当然,因同名同姓的人多,有时难免出错,但最后经阎王审查,该死的躲不过,不该死的死不了。”
九
有人发现他的嘴角时不时地抽搐,并用拳头偶尔在自己的屁股、大腿等处击打,以为他喝醉了。其实,殷入阳早就感觉身体有些隐隐阵痛—阴司已在警告直至惩罚他,但在酒精麻痹下,已失去了知觉,并没引起警觉,而继续泄露地府里的秘密。
突然,他向后一仰,“咚”一声倒在地上。人们都以为他又去走阴抓人了,便纷纷避让逃离;李冬儿以为他喝醉了,准备上前去拉他起来,但他媳妇是外乡人,从没有听过这些“奇闻”,也未见过这种阵势,且担心大喜之日,恐不吉利而加以阻止。
殷入阳一直躺在地,上时而抽搐,时而打滚,其情可悲,其状很惨。
这时,一个年轻女子看不下去,毅然前去扶他,但毕竟是柔弱之躯,难扶壮实之体—自然扶不动,便顺手挪根板凳倒下,坐在板凳夹角处,将他使使地搂在怀中抱着。说来也怪,他一下安静了,就像孩子睡着了一样,静静的依偎在女子的怀里。
客人纷纷离去,主人忙着送客,帮忙的人忙着收拾碗筷、桌椅。没人理会他俩。
大约一个时辰之后,他醒了过来,睁开眼一看,自己竟躺在一个女人怀中。他很不好意思,然后一撅屁股爬了起来。
那女子关切地问他:“啷个样?”
尽管身上还有些疼痛,但他却说:“没事,没事!”随即向主人及新郎新娘告辞:“吵烦(打搅)了!”然后,朝村口走去。
那女子也急忙跟上去。
殷入阳回过头来,见并无别人,便停下脚步等她走近后说道:“劳慰(感谢)你救了我,要不然,我今天要遭打死!”
“看你晕倒在地,又如此痛苦不堪,还以为你犯了啥病,”那女子不解的问道:“刚才你说要遭打死,那又是哪个打你?又啷个要打你?”
“当然是阴司。”殷入阳说道:“我在席上喝醉了,跟他们讲阴曹地府的事,泄露了天机。”
“你说是我救了你?我只是将你搂着。”女子又问道:“那你说说,我又是啷个救你的?”。
“你……”他欲言又止。
“是不敢说?”女子看着他继续问道:“还是又怕挨打?”
“不是。”他感觉脸有些发烧,低头道:“不好说得!”
那女子就这个脾气,不好说的还硬是要逼他说:“既然是我救了你,那你就非说不可!”
“你,你……”他一下扭过头,鼓足勇气说道:“你胩底在流血(月经来了)。”然后顿了一下,又补充道:“他们(鬼魂)最怕这个!”
那女子很不好意思,觉得有些害臊,立即用双手捂着脸,骂了一句:“二流子。”
“我本不想说,你硬是估到(逼着)我说。”殷入阳很委屈道:“我说了你又生气!”
十
“好了,我不生气。”那女子立即放开捂脸的手说:“你也别生气了。”然后,向他莞尔一笑:淡淡的峨眉下掩映着一双杏仁般的眼珠;粉嫩的面颊上嵌着两个甜甜的酒窝;一张樱桃嘴里含着两排白莹莹的玉牙……撩得殷入阳心旷神怡!一时没了言语。
“你老看着我,该不是我脸上也在流血吧。”女子打趣道。
“不,不……”殷入阳低头结巴道:“你,你,你好乖哟!”
那女子虽然有些不好意思,但心里却乐滋滋的。
两人像被磁铁粘住了似乎的,就这样一直呆呆地站着。
良久,殷入阳终于忍俊不住,便开口问道:“你叫啥名字?”
“冯玉兰。因是老幺,大都叫我冯幺妹。”
殷入阳不听则罢,一听吓了一跳:“冯幺妹”,不就是胡三娃的媳妇吗。原来只听说过,但未曾见过。真是冤家路窄!我取了她男人的性命。今天,她在众目睽睽下搂抱着我,究竟是救我还是想害我?
“入阳,入阳。”冯幺妹看他大惊失色的样子,意识到他可能知道了自己的身份而感到很惊奇和诧异。于是,便问道:“怎么,把你吓倒了吗?”
“玉兰,对不起,我与你们无怨无仇,本不想害胡大哥。殷入阳诚恳地说道:“但没办法,魂在阎罗,身不由己,我也是奉旨行事。”
“入阳,你想多了!”冯幺妹安慰道,然后又气愤地说道:“我并不怪你,是他活该!!”
“为啥?”殷入阳听她这么一说,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他毕竟是你男人啦。”
“既然是你把他的魂魄取走的,那你知道阎王为何要他的命吗?”冯玉兰问道。
“那是我第一次走阴,而且是帮无常二爷的忙,也不便问他到底犯了啥事。”殷入阳说道:“况且,我只是一个临时兼职,是个听用(替用),不论是帮无常二爷抓人或是自己单独取魂,都只能按阎王的旨意行事,却不知道被取之人身犯何罪。”
“好吧,那我就告诉你…”冯幺妹说道:“他就是个十足的无奈,地痞、流氓,忤逆不孝之徒。”然后,她向他讲述了胡三娃的斑斑劣迹和桩桩罪行……
十一
胡三娃虽排行老三,实为老幺,上有一兄一姐。其兄智愚憨钝,体弱多病。三娃聪明乖巧,伶牙俐齿,故取名“仁贵”,寄望成为“贤人达贵”,执掌胡氏家业。因此,父母将其视为掌上明珠。好吃好穿的给他,好言好语地宠他,坏习坏德惯他。谁知,事与愿违,他娇惯成性,目无尊长,妄自尊大,欺老凌弱;飞扬跋扈,骄奢淫逸;惹事生非,无恶不作……弄得团方四邻,鸡犬不宁,人人自危,敬而远之。
他唯我独尊,不把家人放在眼里,经常吆三呵四,日娘到老子地谩骂,甚至使拳弄棒,拳脚相加,将父亲脚打瘸,将母亲牙打缺,将哥的手打爬(断了),将姐的眼打瞎。
他生性好赌,经常强迫村民,不论老少,只要他想赌就得要与他们赌。赌牌、猜子、打叉,甚至赌吃饭,堵吃肉,赌喝酒……一切皆可赌,但他从不认输,习坯耍奈。赢了就将钱拿走,输了不给。只要被他缠上赌,就等于把钱送给他。
他还好酒,只要哪家有事,不论红事白事,喜事丧事,他都闹酒—找酒喝,找人一起喝;狡酒—强迫别人喝,想把别人整醉;烂酒—自己的酒量不佳,喝得酩酊大醉,丑态百出。
他更好色,只要见到乖点的妹娃子,他都想沾便宜,不是打情骂俏,就是动手动脚,甚至估到干。尽管那一堆一块的姑娘、媳妇像躲瘟神似旳躲避他,但被他糟蹋、蹂躏的仍不在少数。事后,父母就去给他擦屁股,向人求情说好话,使钱赔银子。当然,多数懦弱的受害者就只好忍气吞声,自认倒霉。
更可恶的是估奸(强奸)他婶娘。有一年,胡三娃到他堂爷—他爷爷的幺兄弟家去,见他堂爷的三儿媳,也就是胡三娃的堂婶柳氏风姿绰约,貌美如花,便起了逮猫之心。柳氏刚结婚不久,其夫就被抓了壮丁。胡三娃见她风情万种,楚楚动人,顿时垂涎欲滴,欲火攻心。晚上,他偷偷撬开柳氏房门,悄悄爬上柳氏的床。柳氏透过朦胧月光,发现是胡三娃,便怒斥道:“你这个畜生,我是你婶啦!”他那里肯听,一边撕扯着柳氏的衣服,一边说道:“一根牛尾巴遮个牛屁股,您上面是婶,下面是屄!”然后,把她重重地压在下面,还恬不知耻地说道:“我不日上面,只日下面。”
次日早晨,柳氏的婆婆见她日过三竿还未起,便去开门查看,只见她在楼杄—搁楼板的横木上吊死了。当然,全家人都不知她为何自寻短见?只得七手八脚忙着料理后事。
十二
“这个猪狗不如的畜生!”冯幺妹气愤道:“你说他该不该死?”
“既然如此,那你为啥还嫁给了他?”殷入阳疑惑地问道。
“嗨!”冯幺妹叹气道:“也是被他糟蹋了,没办法!”然后,她又向他倒出来自己的悲苦身世及不幸遭遇……
冯玉兰刚出生,母亲产后大出血死了,父亲没法抚养,就将她寄养在同村李福春家,靠吃李家乳母唐氏的余奶及米羹活命。两岁时,父亲又一命呜呼,她便成了孤儿。唐氏心想,尽管是别人的娃,但是吃自己的奶水,必定还是有感情,又见她实在可伶,就干脆将她与自己的娃一起养。乳母便成了养母。
养母家本有三个娃,一男二女。前两个是女儿,唯独后面这个是男丁。唐氏成天就只带这四个娃和兼做家务。一家全靠养父李福春一人种地,养家糊口,生活十分艰巨。
长大后,两个姐姐相继出嫁。冯玉兰也日渐乖巧,出落得如花似玉。上门提亲的人络绎不绝,将她家的门槛就踏缺了,可唐氏就是不答应。大家都知道她的心思,就是想给自己的宝贝儿子李娃子留着—“肥水不流外人田”。这也是人之常情。按说,冯玉兰与李娃子同吃一包奶,又是青梅竹马,应是天作之合;再加李家有养育之恩,理应以身相报,也许是月下老人不牵红线,没那个缘分,冯玉兰就是不肯答应。
一天,胡三娃到他姨娘家来。他姨娘与李家同住一地。当他看到如花似玉的冯玉兰,简直像见到了仙女,兽性大发,饿狼般地扑上去将她按倒在地。当时,李娃子被吓得心惊胆战,魂飞魄散,不敢前去施救。待三娃作贱完毕,李娃子才举起扁担准备上去帮忙,但不仅没打住,反被三娃飞起一脚将他踹到地坝砍下,摔了个半死。
后来,李家将此事告到县衙。谁知,官府衙门深似海,有理没钱莫进来,加上胡家早使银两做了打点,只是责成胡家赔了点医药钱,并未追究其刑责。
胡三娃劣迹斑斑,臭恶昭著,自然难娶媳妇。而且乡邻防范甚严,很难捕捉到“猎物”。他估奸冯玉兰之后,并不善罢甘休,企图住在李家长期霸占。胡家怕再激民怨,重犯官司。于是,只得请了媒人,下了聘礼,正式将冯玉兰娶过门去。
冯玉兰本意不从,但被他糟践了身子,破坏了名节,怕日后不好嫁人。而且,更怕他长期上门纠缠,伤及父母,殃及兄长,因而不得不从;更重要的是,她眼看兄长李娃子为救自己被他打伤,官府又黑心袒护,伸冤无门。她怀恨在心,想嫁过再寻机报仇。
谁知,结婚方才半年,机会尚未寻到,大仇未曾报得,他就暴病身亡。
“他真是死有余辜!”殷入阳气愤道:“那天,我想都是乡里乡亲的,还心生怜悯,畏手畏脚,早知如此,我当时就狠狠地捶他一顿!”
太阳西下,时近黄昏。
冯幺妹说道:“入阳,时间不早了,快回吧。”两人才恋恋不舍地分别了。
十三
旧时,男子十八荣冠,女子二八破瓜。也就是说,男子十八岁就可以娶媳妇;女子十六岁就可以放婆家。
殷入阳已年过二十四五,一般人在这个年龄,娃儿就六七岁了。但他自知家境贫寒,且父母身残,又加上自己身负“阴差”之职,人不人鬼不鬼的,自然没有人看上这个家,更没姑娘愿嫁给他。对娶妻生子的事他想都不敢想,只是深感愧疚,自己打光棍倒无所谓,却对不起殷氏祖宗。其父三代单传,如果他再不娶妻生子,殷氏将后继无人,彻底断了香火。
殷实夫妇也同样着急,也曾托人提过亲。但媒婆一见他的家境,头摇的像拨浪鼓:“喳喳,喳喳,没有合适的姑娘!”还有更挖苦的:“哼,你想跟他娶媳妇,除非七仙女又私下凡间!”殷实夫妇无可奈何,只得作罢,看在眼里,痛在心里,时常暗自叹气落泪。
正在殷实夫妇焦头烂额,殷入阳一筹莫展之时。还真的有“仙女”突然降临。那仙女并非上天玉帝的千金,而正是寡妇冯玉兰。
那天,她用烂背篓背着一床旧被子和几件换洗衣服来到殷实家。
殷实夫妇看着这个从未见过的姑娘,原以为是过路的,也并未在意。直到她走进屋檐下,歇下背篓,殷实才疑惑地问道:“姑娘,你这是……”
“大伯,大娘,我叫冯玉兰,是入阳的媳妇。”姑娘说道,然后就往屋里搬东西。
殷实夫妇又惊又喜,简直不敢相信,双双睁大眼睛盯着她。入阳娘不停地打着手势。殷实及忙问道:“姑娘,你说啥?你是入阳的媳妇?!”
“对,我就是入阳的媳妇!”冯幺妹望着二老说道,然后又问:“入阳呢?”
“他到后山打柴去了。”殷实说道,然后站在地坝边喊道:“入阳,入阳,你媳妇来了。”但一直未见回应。其实,殷入阳已经听到,因为老人耳朵不好使,他就是回答了也不一定听得到。因此,每当他听到喊声,一般不作应答,知道家中有事,定会立即赶回。
殷入阳听到他父亲在喊他,但并未听清后面的话,只知家里有事,就扛着柴匆匆忙忙往回赶。谁知,在下山时,踩住一块石头,一滑滚下了岩坎,腿脚受了伤,钻心地痛。
“入阳,入阳”冯玉兰见他久久未归,便去后山看望。她一路走,一路呼唤着:“入阳,入阳……”
殷入阳隐隐约约听到有个女子的呼叫,且越来越近。他对这个声音非常熟悉,好像是冯幺妹,但似乎又不敢相信:“怎么会是她,她又来干啥?”
这时,冥冥中似乎有一个洪亮的声音在对他说:“殷入阳,你媳妇来了!”他一下意识到好像刚才他父亲也说过,但不是他父亲的声音。那声音又说道:“你要好好待她!”
于是,他艰难地应答道:“我在这,我在这……”
冯幺妹听到他微弱的声音,意识到入阳可能出了事,便急忙循声跑去。荆棘划破衣服,刺穿手臂和脸庞。她顾不得伤痛,便将入阳扶出林子,然后又折转身去,扯两根葛藤将柴捆背在背上,再扶着入阳一瘸一跛地回到了家。
十四
殷实夫妇见此情景,知道儿子出事了,心里自是难过。尽管,入阳经常磕磕碰碰,跌跌撞撞,受伤之事本不为奇,但这次还有一个姑娘跟着受伤,且还背着那么重一捆柴,还一直搀扶着入阳儿。二老感动得不知说啥好,只是眼泪不停地往外淌。
俗话说,穷在世上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殷实家贫如洗,从未有啥客人来。今天,突然来了这么一位贵客,尽管是不是真的会成为他们的儿媳妇,但也得要好好招待。然而,家里又实在没有什么拿得上席的。于是,二老决定将家中唯一的一只母鸡捉来杀了。
“爸,妈,杀不得,杀不得。”冯幺妹急忙阻止道:“再说,我又不只吃一顿两顿,而是长期与你们一起生活,您有多少鸡给我吃?!”说毕,她将殷入阳扶到椅子上坐下后说道:“你们都坐下休息,我去做饭。”接着就问:“米在哪儿?”
入阳娘一直摆手,入阳爹很为难道:“闺女,怕你见笑,我们家没米!只有红苕和包谷。”
“也行,红苕、包谷也养人。”冯幺妹说道,然后就去淘红苕,磨面做饭。
吃饭时,入阳娘时不时看着姑娘,又时不时看看老伴。入阳爹知道她想说啥?于是怯生生地对姑娘说:“闺女呀,你吃了中饭,还是走吧!”
“走?”冯幺妹两眼充满了迷茫:“我已是入阳的媳妇,你要我往哪走?”
“从哪来就回哪去吧!”入阳爹接着说道。
玉兰放下碗筷,悲切地哭道:“我已经没去处了!”
十五
原来,胡三娃暴死后,冯幺妹还是住在胡家。尽管婆婆时常挖苦、谩骂,脸色难看,但公公比较仁慈,处处护她。她感激不尽。
两年后,婆婆走亲戚去了,他又将大哥打发去场上买东西。家里就她和公公两人。谁知,公公兽性大发,突然要估奸她。她一边反抗,一边苦苦哀求:“爸,我是你儿媳妇哇!”但他那里听得进去,还厚颜无耻地说:“我儿已被你克死,你现在就是我的媳妇!”
玉兰也并不驯服,性子刚烈,见她公公软硬不吃,只有以非对非,先是不停地抓刨他的脸,然后狠狠地咬着他的嘴唇,并使劲地逮住他的下身,痛得他嗷嗷直叫,方才罢休。
公公的丑恶嘴脸终于败露,但婆婆又不便对外张扬,只得以冯玉兰是个“扫把星”,克死了他们的儿子为由,将她赶出了胡家大门。
冯玉兰无处可去,只得回到娘家,打算不再嫁人,终身伺候她的养父养母及病残的哥哥李娃子。谁知道,养母也不再收留她—“嫁出去的女,泼出去滴水”,哪有回娘家的理!更重要的是担心她是“扫把星”,会克死自己的宝贝儿子。
她只得背着婆家“打发”的一床与胡三娃睡过的旧被子和自己的随身衣物,住进山洞里。白天到林子里採摘野果或到地里捡烂红苕,夜晚就喝山泉水,然后就蜷曲在山洞角落里……
一天晚上,她做了一个梦。一个黑脸大汉站在她面前对她说:“冯玉兰,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你明天到李冬儿家去吃喜酒,其中有一个人,他将是你的男人。”
第二天,她半信半疑地去那儿,因为,人们都知道她的身份,大都不理睬她。当然,她也并没发现有谁会是她的男人。后来,当她看到许多人戏弄阴入阳,而且从他们的言谈中得知他就是传说中的走阴人。当他醉酒倒地后,并没人理会他,冯玉兰有些心疼,心想他与自己一样可悲。因此,她也不顾“男女授受不亲”的礼俗,便毅然上前去扶他,抱他……
当晚,冯玉兰又回到了山洞。半夜时分,那个黑面人又对她说:“冯玉兰,你为何不跟他去?他才是你终身可依的男人!”冯玉兰才如梦方醒—这也许是天命所定。
“所以,我就自己上门寻夫!”冯幺妹伤心地说道:“我知道,在你们看来,我如此唐突冒失,既不是明媒正娶,也无人牵线搭桥。这可是大逆不道!”
“不,不,不”殷入阳结结巴巴地说道:“不是我们嫌弃你,是担心委屈了你。”
“我从小父母双亡,寄人篱下;后又受人糟蹋,被人轰出家门,无家可归,住山洞,吃野果……哪样的苦我没吃过,哪样的罪我没受过,还在乎这点委屈!”
入阳娘干涩的眼眶里溢出了悲伤和激动的泪水,随即指了一下入阳,并做了一个双手合掌的手势。殷入阳知道母亲的意思,一下紧紧地抓住冯玉兰的手道:“玉兰,我娶你!”
十六
冯玉兰非常勤快,往时由入阳做的家务活,她全揽过来,洗衣、做饭、伺候公婆,将家里收拾的井井有条。而且,还拿出原来积攒的私房钱买了几只鸡崽鸭崽和一头仔猪。
殷入阳专门负责地里的活以及上山打柴。然而,他却一下觉得轻松了许多,反倒有些不自在。冯幺妹又建议他再去买几只羊和一头牛来一并放养。
不足两年,通过卖猪、卖牛、卖羊和卖鸡蛋鸭蛋,换取了不少银两,添置了床铺、被褥、衣服及桌椅等物件。二老的脸上露出了从未有过的笑容。殷入阳变得很开朗起来。
更喜的是,冯幺妹肚子开始凸起,一天天地鼓大。第二年春,一个大胖儿子呱呱着地。一家人的脸上更是乐开了花。家里充满了无限生机和活力……
那天,殷入阳又突然倒地,父母及冯幺妹都以为他又去走阴了,也并未感到惊慌,只是一直守在他身旁。冯幺妹还用篾把扇不停地给他驱赶蚊子,苍蝇。他醒来之后,大家也没问他,怕他受苦遭罪。冯幺妹拿来帕子给他擦拭了脸上身上的汗,然后给他端来半碗开水。
他一边喝着开水,一边讲述了自己刚才走阴的事。
原来,他这次走阴并没去索人性命,而是阎王召见他。
阎王爷问他:“殷入阳,你对这个媳妇还满意吗?”殷入阳点头应道:“满意,满意!”
然后,阎王就跟他讲述起给他安排妻子的缘由:“你家祖上三代单传,在你这一代本应儿孙满堂,但由于你家境贫寒,无力娶妻,几乎绝后,因此,决定给你安排一个妻子。
“冯玉兰前世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娇惯成性,刁钻不孝,常与公、婆争吵,还曾诬陷公公为老不尊,使其气绝身亡。因此,这世将她投身穷苦人家,而且,有意让她幼失双亲,寄人篱下;受人凌辱和践踏……她美丽无比,一见倾城,故又让她嫁给三娃,成为克夫寡妇,无人敢娶,无人愿留;无家可归,只得住山洞,吃野果,以此磨砺她的高傲之气。最后点破她来与你相见,并心甘情愿地成为你的媳妇……”
“那我儿子也是您安排的吗?”殷入阳又问道。
“当然啰!”阎王爷说道:“而且,他不是别人,正是那位本已安排给你父亲的善童,殊不知被你抢先投了胎,占了他的名额,一直闲赋等待,而今只得安排给你。”
“感谢阎王爷的恩典。”殷入阳跪拜道。
“别忙谢恩,这都是你自己的造化!”阎王爷说道:“你已经历了种种磨难和考验,弥补了你以前的种种过失。因此,本府决定:不再追究你的前罪,也不再让你做阴差。”
殷入阳再次谢过阎王,离开阎罗殿,走过奈何桥,喝了亡魂汤,返回阳间与冯玉兰过起了平静的生活,一起伺候父母,养儿育女……
尾声
多年以后,殷实夫妇相继离世,因其阴德丰厚,被封为“上善之人”,推荐到天庭看护蟠桃园。殷入阳与冯玉兰亦过天命之年,其三男二女相继成人,都男娶女嫁,儿孙满堂。
俗语云,穷不过三代,富不过三代。殷家终在殷入阳这代受到了上天眷顾和阴曹庇护,加之他与玉兰勤耙苦做,勤俭持家,财富集聚,广置田产,富甲一方。但他们并未骄奢淫逸,而是谨记:“富贵不淫,贫贱不移”的古训,继续勤俭持家,节俭度日,将余钱剩米赈灾济贫,并开设“扶孤堂”和“施粥房”,收留那些无依无靠的孤老、孤儿及无家可归的叫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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