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约法三章,原指约定三条法律,后指订立简单的条款相互遵守。

遵守誓约的成语(成语约法三章)(1)

刘邦占领咸阳后,本想住在秦宫里逍遥逍遥,被樊哙、张良劝住了,只好返回霸上的军营,断了享乐的心思,觉得还是做正事重要,于是召集关中各县有名望的人,对他们说:“天下苦于秦朝的严刑峻法已经很久了,诽谤朝政的要灭族,议论朝政的要处斩。发兵西进时,我和诸侯们有约定,先入关的就是关中的王,以后关中的王应该是我,我与诸位约定,法律只有三条(与父老约,法三章耳):

杀人者偿命,

伤人和盗窃财物的,处以与所犯罪相当的处罚。

其余的一律废除。官员、百姓要安居如故。我来到这里,是为了给大家除害的,不会欺负大家,不要害怕。我现在驻军霸上,等待各诸侯军队的到来。”

刘邦派人与原秦朝官吏巡视各县、各乡,公告百姓。秦地的百姓很高兴,争先恐后地拿出牛羊酒食来款待士兵。刘邦推辞道:“军粮还有很多,不需要劳烦百姓。”大家更加高兴,唯恐刘邦以后不在关中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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