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文书是清末在甘肃敦煌鸣沙山石室发现的唐代人手写的古籍,总数约三万余件,涉及语言学、考古学、民族学、宗教学、文学、艺术等类别。散藏于英国、德国、法国、俄罗斯、日本等国。1900年,道士王园箓发现于莫高窟17窟藏经洞。1944年在莫高窟土地祠塑像中、1965年在莫高窟122窟窟前又续有发现。遗书总数超过四万件,其中汉文写本在三万件以上,另有少量刻印本。
敦煌遗书中有纪年者近千件,大部分汉文写本写于中唐至宋初。汉文遗书除了佛典和其他宗教文献外,为医药天文,诗词俗讲等。宗教文献以佛经目录为主,其中大多有传世本,也有一些未曾传世的佛教文献。大量的官私档案文书,是研究中古历史,社会生活,寺院经济等的第一手资料。使人们对唐代法令及其在古代现实生活的运用,获得了全新的认识。大批户籍资料,使人们对中古时代的社会的阶级关系认识更加深刻。寺院文书反映着寺院的生产和生活。各种社约从不同侧面展示了中古社会的民间社团及其活动。
敦煌遗书中记载了唐朝一个送聘礼队伍的配置:走在最前面的是两匹马,紧跟着的是两个车轿乘具,接下来是布帛和钱财,再接下来是猪羊、糕点等食品,最后是油、盐、酱、醋、花椒、葱、姜等调料,可谓十里红妆。
然而,在唐朝要嫁一个公主要多少钱呢?养女儿不容易,不是光拿女婿家聘礼的,得给女儿备嫁妆。百姓一样,朝廷也一样。那么,朝廷嫁一个公主需要多少钱呢——在这方面,史籍留给人们的资料少之又少,但《新唐书》中记载永安公主下嫁的事,基本上告诉了人们当时朝廷下嫁一个公主需要多少钱。
永安公主,唐宪宗李纯的女儿。公元821年,回鹘保义可汗向唐和亲请婚,唐朝允许永安公主下嫁回鹘保义可汗。但这个事情并不是想像得那么顺利。
在此前的808年,唐朝嫁给回鹘的咸安公主去世,这位公主在回鹘嫁了四任可汗,是唐朝和亲中的真公主中,唯一一个没有回到故乡的。过了三年,也就是811年,回鹘使者第二次入朝,请求再次赐婚,唐宪宗没有表示可否。回鹘可汗便派出三千骑兵前来骚扰唐朝边疆,唐朝的黑山军与天德城也开始积极备战。
当时,礼部尚书李绛上书说,回鹘盛而我北方边地空虚,一旦风尘起,弱兵不足以抗敌,孤城亦无以自保。如果皇帝考虑到这点,增兵边防,修筑城堡,当然是长久之计,对国家人人民都有好处。但是,李绛认为,就当下时局而言,唐宪宗并没有未抓住关键,甚至是不对的。他列举了北方边疆的五条忧患,和下嫁公主的三点好处。三点好处是:
一、和亲后不再有战事,可乘隙整治城堡工事,召集足够的兵力畜力,屯积粮草以巩固军力;
二、和亲安定了北方后,朝廷可集中精力解决淮右之事,“招抚残贼”;
三、回鹘自称与唐朝是亲戚,但与西边其他少数民族积怨很深,他们之间互相争斗,而唐朝则可坐享太平,边患不生。
《新唐书·回鹘传》记载,唐宪宗还是不听,李绛就说,不就是个钱的事情吗?有人说,公主下嫁要花很多钱。但我以为不是这样。如果将朝廷所缴赋税,有三分之一是处理边疆事务的。如今东南的一个大县每年上缴二十万缗的赋税,以一个县的赋税做公主的嫁妆,让她下嫁回鹘,难道不是损小费而得大利吗?现在,皇帝您因舍不得公主婚嫁费用而不同意和亲之事,但如果要朝廷的部队北伐,没有三万步兵、五千骑兵是办不成事情的。而且让他们打胜仗,也得个一年时间吧,这中间的供给花费可想而知,哪些能是一个县的之赋税就能对付得了的呢?
然而,唐宪宗仍然没有答应,直到唐穆宗继位,回鹘又派使者前来坚持求婚,才将永安公主和亲的事情定了下来。那么,唐朝出嫁一个公主是不是二十万缗就够了?当然不是,李绛只是就拿一个大县的赋税作保证,而不是嫁公主所需要的全部费用。《新唐书》:“回鹘之请昏,有司度费当五百万。”意思是回鹘的请结婚姻,相关部门估算了一下,需费用五百万缗。
这里,答案已经很清楚了,五百万缗。而五百万缗是多少钱呢?在唐代,1000个铜钱为一缗(即一贯),等于一两银子。这五百万缗就是五百万两银子。有人根据唐代的经济形势作过测算,即是在中唐,一缗钱可购大米200斗,约合现在60公斤。五百万缗即能换30万吨大米。那时粮食少,价格贵一些,如果一公斤大米在10元钱计算,一吨大米需要10万元,30万吨大米,相当于今天的300亿!
这个数字真是有些吓人了。永安公主许婚不久,回鹘的可汗死了,永安公主没有去回鹘。太和年间(827年至835年),没有嫁成回鹘的永安公主请求上书朝廷请求做道士,皇帝不但给了她封地,而且还把她的嫁妆全都给了她。《新唐书列传第八》:“永安公主,长庆初,许下嫁回鹘保义可汗,会可汗死,止不行。太和中,丐为道士,诏赐邑印,如寻阳公主故事,且归婚赀。”
永安公主的这档子事儿虽说只是个例,但想必其他公主的陪嫁也“便宜”不到哪里去。这时候,人们应该能明白,过去北方少数民族政权为何总喜欢娶中原王朝的公主了吧?和亲,提升政治地位是一方面,这里面也有不少钱啊!
与嫁公主拿嫁妆不同的是,唐太宗曾为消灭光棍,下令全国适龄青年尽快结婚,拿不起彩礼的乡亲们都要帮忙出钱。
彩礼,古来有之。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久早逢甘雨,他乡遇故知。古人把这四件事称为人生最快乐的大事。
彩礼出自中国古籍《礼记》。《礼记·昏(婚)礼》:“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
不难看出来,彩礼这个东西最早是用来“正昏”的礼品,即是送点东西表示慎重,不随便,有防止节外生枝或者变卦的意思,标志婚姻实际上已经成立。
《仪礼》上说:“昏有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就是创于西周而后为历朝所沿袭的“婚姻六礼”传统习俗。纳采,收取彩礼;问名,算八字;纳吉,通俗说即确定订婚日期;纳征,收取聘礼,这才是大头,前面说的纳采不过是“意思”; 请期,占卜吉日;亲迎,大家都懂的,真正结婚那天的程序,很繁琐,名目众多。
“六礼”中,一会儿“纳采”, 一会儿“纳征”的,娶个媳妇得花多少钱?民间的行情,全看老丈人和丈母娘的态度决定“胃口”,不让人花几个子儿恐怕不行。
汉代,彩礼比较贵。
梁冀,东汉时期外戚、权臣,今甘肃泾川人。他家出过三位皇后,彩礼当然也是响当当的。他的妹妹梁女莹被选上皇后时,汉桓帝刘志“聘黄金二万斤,纳采鴈璧乘马束帛,一如旧典”。
《汉书·王莽传》:“聘皇后黄金两万斤,为钱二万万。”别以为这黄金万斤、万斤的事儿是社会上层玩的,对老百姓的“价格”也便宜不到哪里去。
《潜夫论·浮侈篇》中说,办婚礼“一飨之所费,破毕生之本业。”意思很简单,挣一辈子的钱,请大家吃一顿就没了。另一个故事说的是汉代的一个基层小“公务员”,五十岁了,还结不起婚,不是不想娶老婆,而是没钱下聘礼、办婚宴,后来在上司和同事的赞助下,才勉强凑足聘金,结了个婚。政府工作人员为娶个老婆被迫白发苍苍,何况那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庄稼人?
唐代,这方面的资料也少,但不是没有故事。
《资治通鉴》中说,唐太宗即位不久,为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采取了增殖人口的政策,下诏让全国人民能结婚的尽量结婚,结不起婚的咋办?他号召“亲近乡里富有之家”要帮助那些娶不起老婆的“光棍”张罗婚事,资助一些财物。为什么结不起?当然也有彩礼的问题。
宋代,流行厚嫁,这个问题已经很严重了。一方面是社会风气;另一方面是嫁妆能取决于宋朝已婚女性的家庭地位。按《宋刑统》规定,嫁妆是已婚妇女唯一可靠的私人财产,婆家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动用,倘若夫妻离婚,男方要将嫁妆如数归还女方。在这种背景下,老丈人当然要为自己的女儿多要一点,保险啊。
金兵攻占大宋首都,奸臣秦桧和他老婆一起被金兵俘虏,又一起被放还。在返回大宋的路上,秦桧想把老婆甩掉,他老婆气坏了,指着他鼻子说:“我嫁到你们秦家,那可是明媒正娶,光嫁妆就值二十万贯,有什么对不起你的?现在你当个破俘虏,竟想把我扔在半路上,快摸摸你的良心,是不是叫狗吃了!”
二十万贯能折合当今人民币几何,实在是不太好换算,但有人把这算了出来:一贯铜钱等于现在人民币130元,二十万贯就是2600万元。太吓人了!
元代,也不能说彩礼不是个事儿,忽必烈在公元1271年颁布“天价彩礼禁令”,规定:一二品官员彩礼不能超过五百贯;三品官员彩礼不能超过四百贯;四五品官员不超过三百贯;六七品不超过二百贯……老百姓富裕家庭不超过一百贯;中等家庭不超过五十贯,贫穷家庭不超过三十贯。
让人遗憾的是,虽然“天价彩礼禁令”对婚娶宴席高几道菜都有明确规定,但元代文学家胡祇遹《革婚田弊榜文》里说这禁令基本上没起什么作用。而明清乃至民国,彩礼问题也一直是个社会问题。
彩礼之所以出现在《礼记》中是一个礼节性的表示,但没想到却被一些人变成了“财礼”,养女儿进财的礼,把“有礼”的东西变成了“无礼”,让穷苦的百姓喘不过气来。这些,离敦煌已经很远了,但它对我们今天来说,却更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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