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公鸡引纠纷,邻里关系间隙起
“请问是司法所吗,我母亲与邻居张某争一只公鸡,在争抢过程中摔倒在地不起,你们能帮帮忙么?”一通急促来电打破乡村的宁静。“请不要着急,我们马上赶来。”司法所调解员接起电话赶忙回答道。放下电话,司法所调解员立即赶往现场。
在现场发现当事双方为一名86岁的老人黄某与中年妇女张某。在争抢公鸡程中双方都有不同程度受伤,但由于黄某年龄较大,摔倒不起,伤情不明。刚才那通着急万分的电话是黄某女儿打的。调解员意识到问题严重性,立即要求受伤较轻的张某及其丈夫徐某先送黄某去医院检查伤情,但张某声称自己也被黄某弄伤,夫妻二人不同意送其去医院检查。本着先救人的原则,调解员立刻叫来黄某女儿送其母亲去医院检查身体,经医生检查黄某股骨断裂需要做手术治疗。
后经调解员向当事双方及现场调查得知,黄某与张某本是是邻居,2019年10月25日上午9时许,黄某发现自家一只公鸡不见,几经寻找,发现邻居张某鸡舍有只公鸡和自家那只很像,于是就跑到张某鸡舍想把那只公鸡抓回去,正巧黄某抓鸡时被人发现并告知了张某。张某便与黄某发生争吵,后来双方开始争抢,在争抢拉扯过程中黄某摔倒在地不起。
医院诊断证明
赔偿金额有争议,邻里双方互不让
黄某经过手术和住院治疗伤情渐好,但花费治疗费用近6万元。黄某家属认为黄某受伤是由张某造成的,治疗费用应由张某负担。张某一方则认为,自己也被黄某弄伤,而且黄某在没有弄清那只公鸡是不是她的,就贸然跑来他家抓鸡,有错在先,纠纷都是黄某引起的,自己没有过错,对黄某的治疗费用不予承担。
面对双方的诉求,调解员分别向双方做工作,黄某家属只愿意将赔偿费用降至4万元,但是张某只同意出于人道主义赔偿3000元。后面双方就赔偿金额久争不下,互不退让,邻里关系陷入冰点,调解工作一时间也陷入僵局。
调解过程
多次调解促和解,烟消云散笑颜开
调解员本着定分止争,缓解邻里矛盾,促进邻里和谐的目的,数次组织双方调解。在后来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注重采取“背靠背”调解方法,分别从法理和情理两个方面做黄、张两个家庭思想工作。
对于黄某不肯降低赔偿金,调解员劝说黄某:“你在没有证据证明张某家鸡舍的公鸡是自己所丢失的,就贸然前往捉鸡,本身就有过错,这也是侵犯他人合法财产行为,做法不合法;双方都是邻居,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抵对门,邻居间还有互帮互助的时候,理应互相谅解。”
对于张某认为赔偿金额过高,调解员劝告张某:“黄某受伤也是由于你和她争抢造成,你也有一定过错,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也应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况且黄某年纪都这么大,还动了手术,身体也吃不消,作为邻居,你也应该换位思考下,互相体谅一下。”
背靠背调解
调解结果
最终经过6次调解,这场历时5个月的纠纷终得以成功化解,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张某同意一次性赔偿黄某医药费18000元,邻里双方重归旧好。
普法小课堂:什么是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侵权行为基本上都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调解君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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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涉及当事人均为化名)
作者: 黄毛荣、阴存光
编辑:起程、璐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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