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唐莉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图|网络
对于奖金,大家并不陌生,虽然听上去非常诱人,但是劳动者却经常无法得到,往往“可遇不可求”。这是为什么呢?
以下六个知识点有助于大家更加了解奖金。
一、奖金的概念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七条规定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包括:(一)生产奖;(二)节约奖;(三)劳动竞赛奖;(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五)其他奖金。
二、奖金是否属于工资总额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但是,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
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三、常见的奖金类型
年终奖金
是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通过其内部规章制度规定、劳动合同约定方式或其他方式,在年终给予劳动者的一次性奖金。
绩效奖金
顾名思义,绩效奖金具有激励作用,一般是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的工作成效、工作业绩等因素进行的综合衡量,绩效奖金的发放属于企业自主管理权处理范畴,奖金数额及支付标准一般都是根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予以确定的。
四、经济补偿金是否包含奖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五、用人单位是否必须向员工发放奖金
企业是否必须发放奖金,我国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用人单位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等因素,自主决定是否发放奖金。
六、应当如何主张“奖金”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中明确约定“奖金”的发放条件和标准。员工达到发放条件。
(2)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没有约定“年终奖”,但本单位其他员工获得了“年终奖”,用人单位也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同工同酬原则,向劳动者发放年终奖。
律师建议
用人单位可以自主决定奖金的发放人员范围和发放条件,明确奖金的发放条件和标准。一旦公司有明确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约定,应按照规章制度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奖金。
|唐莉 律师
湖南大学法学硕士,长沙市岳麓区及开福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仲裁员。
-END-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劳动与人力资源法律服务部
天地人劳动与人力资源法律服务部是专业的劳资关系方案提供者。部门成员由劳动法专业律师、工伤认定和赔偿专业律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税务师等专业型 综合型人才组成。
天地人劳动与人力资源法律服务部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劳动用工合规管理、非诉专项,劳动争议案件代理等法律服务,在劳动用工合规管理与风险防控、用工模式设计、工伤认定及赔偿、社保及税务筹划、人员优化与安置、高管聘用风险控制、劳动争议诉讼(仲裁)等领域有精深的专业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多年来,为湖南省总工会、长沙市总工会、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社会保险费征缴中心、开福区人社局等政府部门及100余家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或人力资源专项法律服务。处理的劳动争议及工伤行政诉讼案件超过1000件。
咨询电话
13973107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