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天津市最高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有关苹果手机的纠纷:天津的张先生发现刚买不到1个月的2台iPhone11 Pro Max都是“翻新机”后,把网购平台上的商家告上法庭。天津市东丽法院审理后认为,商家构成欺诈,应当“假一赔三”,不仅要赔偿张先生10817.18元的购机款,还要支付赔偿金32451.54元,共计43268.72元。
8月8日下午,上游新闻记者采访了重庆华栋律师事务所刑事部部长、高级合伙人吴柳芳律师,她结合案情通报,对案件中的细节进行了解读,并介绍了网上购物维权的正确方法。
维修商反馈新手机是翻新机。 图片来源:天津高院微信公号
商家辩称已告知有瑕疵
2021年7月17日,张先生在某网购平台花10817.18元购买了2台iPhone11 Pro Max(屏幕6.5英寸、颜色为暗夜绿,存储容量512GB,版本为大陆版)。下单几天后,7月20日张先生收到了2台手机。
没想到新手机用了不到1个月,2021年8月12日就出现了运行卡顿的情况,张先生将手机拿到苹果授权服务商进行维修,却被告知:“手机经查询显示为64G的美版机器,与机器显示内存不一致,疑似扩容机无法受理取走不修”。
客服说好的大陆版“库存新机”,怎么就变成了美版“翻新机”?张先生找商家理论,双方未能就赔偿一事达成一致,只能诉诸法律。2021年8月19日该案在天津东丽区法院立案,原告张先生要求赔偿损失并“假一赔三”。
诉讼中,被告商家认可案涉手机的检测结果,但抗辩称:原告(张先生)购买手机时,被告方客服在网页中有提示“店内所售均为序列号提前激活的富士康渠道机,介意者勿拍”等内容,原告明知手机有瑕疵仍坚持购买,被告不构成欺诈。
东丽法院在对案件审理后认定:“ 被告虽对检测结果认可,但抗辩称已告知原告该涉案手机存在瑕疵,但被告未提交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告知涉案手机存在瑕疵的信息与其网页宣传不一致,即使案涉手机已提示原告存在‘均为序列号提前激活的富士康渠道机’,该提示内容与原告购买时订单中被告宣传的信息存在重大区别,被告主观上存在隐瞒事实的心态,使原告产生错误认识而购买手机。”
因此被告的销售行为存在虚假宣传,已构成欺诈。依照相关法律判决被告返还原告货款10817.18元,并支付赔偿金32451.54元,共计43268.72元。
天津高院发布通报 图片来源:天津高院微信公号
一细节成为胜诉关键
网上有关“渠道机”的争议一直都有,曾有网友在2021年5月网上发帖询问是否值得购买价格5370元的iPhone11 Pro Max(内存256G)“渠道机”,当时就有网友指出:“这个价格就不对。太便宜了,二手一年多的原装机电池不低于88%的,我们贩子回收价5600元。”。
张先生的“渠道机”单价只有5400多元,同样低于二手机的回收价,因此网络商家在抗辩时称已经告知张先生涉案手机存在瑕疵。
为何东丽法院没有采信被告的辩词?吴柳芳律师认为和一个细节有关:“商家宣传销售的手机为提前激活的渠道机,但实际销售的手机为经过扩容的美版机,属于销售与真实情况不符商品的行为。商家在宣传时故意隐瞒手机为扩容翻新机的事实,使消费者对手机的质量等产生错误认识而购买手机,商家的该种行为已经构成欺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因此张先生最后获得了购机退款10817.18元以及三倍赔偿10817.18*3=32451.54元。
网购遇到“歪货”这样办
在日常网购的过程中,如果遇到的张先生类似的情况,贪图便宜结果遇到了“歪货”(假冒伪劣商品),应该如何为自己维权?吴柳芳律师提出了四点建议:
建议一,消费者在与商家谈判之前,要先查询、掌握相关法律条文,做到有的放矢。涉及的法律包括《民法典》合同编,特别是买卖合同部分以及侵权责任编的产品责任部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经营者、消费者权利义务的规定;除此之外可能涉及《广告法》《食品安全法》《化妆品监督条例》《产品质量法》等。
建议二,与商家沟通无果后,可以向商家所在的网购平台投诉维权,法律规定网络交易平台具有商家信息审核义务、信息披露义务;在网购平台不能提供商家真实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的情况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建议三,向消费者保护协会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拨打12315电话,或在“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官方网站等网站、小程序进行投诉。
建议四,自己维权失败之后,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一般如果商家存在欺诈行为,可以主张退款以及三倍赔偿(如三倍赔偿不足500元,按照500元)。消费者应当注意保留证据,如果某款产品被侵害的消费者众多,可以联合维权,进行联合起诉。
苹果为何翻新机多
买到苹果翻新机将商家告上法庭的案件,实际上远远不止张先生这一起案例:早在2015年就有消费者吴女士因买到苹果“翻新机”进行维权;2019年,济南男子因为买到苹果翻新机将和商家告上法庭,但因证据不足败诉。
为何苹果的翻新机如此多?
上游新闻记者采访了在沙坪坝区从事多年手机销售的王先生,他表示主要有三大原因:“首先苹果手机的系统很流畅,用了几年都不会卡顿,所以有翻新的价值,相反安卓机的系统用了几年之后就会比较卡顿了;其次苹果手机价格比较贵,当年安卓手机价格2000多元的时候,苹果手机价格就超过5000多元了,所以此前苹果手机满足了部分人的虚荣心,一些买不起正版苹果手机的人,就想着买翻新机,这就有了市场需求;第三是苹果手机更新换代很快,以前苹果公司为了鼓励客户换新机,甚至有一项以旧换新的业务。很多没有购买这项业务的苹果用户,也想换新机,他就只有把老款苹果卖出去,这些老款苹果机实际上还没有到使用年限,做成翻新机还可以继续出售,自然苹果翻新机就多了。”
上游新闻记者 赵映骥 实习生 彭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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