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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本《孤女重生之妃比寻常》 作者:可乐同学
简介: 心理医生婴穿到古代,父母亡故,祖父入狱,千金小姐转眼寄人篱下。 孩童时的偶然相遇,成年后的相知相许。 从孤女成为王妃,一步登天。……
入坑指南:
苏锦秋三人到驿站时天已经黑了,为了避开东宫人马,着着在食铺里耽搁许久。老张上前拍开驿站的门,面对小吏不耐烦的脸,苏怀玉一锭二十两的元宝丢过去。小吏看直了眼,不是没见过这么多的银子,是没见过这样的金主,开下门就能收到这么多的打赏。
“要最好的,银子少不了你们的。”苏怀玉吩咐的简单明了。
小吏点头哈腰地道:“有,有,全部都有。”
老张去报备登记,小吏前头引路,地处繁华驿站宽敞,除了客房之外还有几节小跨院,这样大方的出手自然是小跨院待遇。院中停着潘家的马车,还有几个男仆正在整理车上东西,看到苏锦秋和苏怀玉过来便纷纷退到一边回避。
苏潘两家总明面上的姻亲,看到亲戚家的小姐,自然需要回避,尤其是潘家甚严。
“两位爷与潘家认的?”小吏见状低声问了一句。
苏怀玉点点头,一副不愿多言的模样。
小吏笑着道:“那真是他乡遇故知,实在是喜事一件。爷们不晓得,别看潘家只有一位姑娘出行,这派头排场大着呢。”
一位是金主,一边是贵人,既是旧识肯定能和睦相处,他们这些侍候的人也能松口气。
苏锦秋听得有几分惊讶,道:“排场大?”
驿站住的都来往官员,小吏们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从四品官员的女儿,潘勤的官职并不高。更何况潘妤就这么四辆车跟随,应该还说不到排场。
难道与下午突然出现在官道上的东宫内侍有关系?
小吏把声音压得更低,道:“爷们不晓得,下午时宫里来人,送了潘姑娘一份厚礼,还特意交代小的们要小心侍候。”
“宫里来人送礼?”苏怀玉一脸惊讶,声音不自觉得地上张。
潘勤只是从四品,潘家都够不上跟皇室扯上关系的等档。更何况潘妤要是宫里有后台,也不会在大冬天被继母扫地出门了。
三人边走边说已经到小跨院门口,左右并无他人听到。小吏更道:“好像是来答谢的,说潘姑娘帮了什么人。小的们当时只是外头侍候,并不知道具体。”
“救了什么人……”
苏锦秋和苏怀玉同时念着这句话,不自觉得相视一眼。
京城皇子皇孙虽然不少,但应该没有多到,几乎在一个地方,有两个皇室成员落难。
“潘姑娘就收下了东西?”苏怀玉直问着。
小吏笑着道:“那是当然。”
苏锦秋听得有几分惊叹,顿时对潘妤有了全新的认识。看来自己真是小看她了,以前只觉得她爱哭不讨喜,没想到胆子竟然如此大。
东宫内侍来送道谢送礼,她都敢冒认。看潘妤平常行事,也不是完全无知,不可能不知道事情捅出来之后事情多严重。
另有后招吗……
仔细想想,潘妤今年七岁半,过了年才八岁,大冬天被继母赶出家门,独自上路去外祖家,又没有大人跟着,只有下人相随。
这么可怜的身世,年龄又小,慌乱之中没有主张,推说是被下人摆布完全有可能。
李婆子,潘妤的奶妈,那么傻的人,多好的档枪使者。
小吏引着两人进到跨院正房坐下,蜡台点上,屋中炭火升起。苏怀玉吩咐张罗菜饭,自己也开始收拾床铺,苏锦秋则把包袱打开,把换洗衣服拿出来,虽然不方便洗澡,里外衣服却可以换换。
“啧,啧,真是想不到。”苏怀玉一边铺床一边笑,道:“没想到竟然便宜她了。”
苏锦秋也不在意,潘妤那么想冒充那就随她去吧,那样一个危险的少年,她该感谢潘妤帮她挡过一劫。想了想道:“东宫内侍来答谢,难道是东宫的皇孙?”
太子凤启今年二十九岁,膝下子嗣不少。只是她年龄小,出门次数有限,对皇室成员只是大约知道,见过的就没几个了。
“谁知道呢。”苏怀玉无所谓说着,道:“这回事后,老太爷肯定要告老归家,远离京城,远离事非,不管是皇子还是皇孙,都跟我们无关。”
苏锦秋点点头,心里却有几分感慨,早在两年前父亲苏墨玉还在世时就劝过苏老太爷告老,苏老太爷不愿意退。一生追求政治朝廷,宁愿战死,也不愿意后退。
只是现在……不退也得退了。
苏锦秋这厢饭完休息,只想恢复体力明天早点上路。旁边小跨院里的灯却是一直亮着,潘妤和李婆子灯下坐着,看着桌子上一堆谢礼。金镶玉头面首饰四套,宫缎八匹,再就是各种金银珠串,折合银子一千五两左右。
“有了这些东西,姑娘出阁时也能体面些了。”李婆子抹泪说着。
吴氏不容人,还挑拨潘勤,将来潘妤出嫁肯定没什么嫁妆。过世的穆氏是有份嫁妆,只是穆氏出嫁之时江城侯府已经欠了一堆债务。亏得与潘家的亲事是早定下来的,不然寻亲都难,穆氏出阁,穆家勉强凑出一千两银子。虽然嫁妆还在,但就那点银子,实在拿不出手。
潘妤没作声,有几分自言自语地道:“带了七爷一程……”
潘家家境富裕,不管心灵上如何,潘妤从小到大的物质生活都不差。总是正经嫡出小姐,眼力总是有些的。宫里的东西虽然很好,并不是没见过,东西虽然很值钱,却不是她在意的。
七爷元凤不是皇子的皇子,并不受平民王妃的限制,可惜年龄差得有点大,她成年时只怕元凤已经成亲。但跟东宫太子,七爷扯上关系,总不是件坏事。
继母凶狠,外祖家贫,将来终身大事,只怕还要自己来。
李婆子直盯东西着了一会之后,财迷的心终于收了起来,担忧地道:“来谢道的大人说,是姑娘带了七爷一程,只是我们这一路……”
东西当然都是好东西,但冒充七爷的恩人,将来要是捅出来,会不会有麻烦啊。
潘妤看李婆子一眼,她从来没有怀疑过李婆子的忠心,只是李婆子的智商实在低得可怜,只是吩咐道:“以后妈妈说话要留心,尤其是对苏姑娘,将来同住江城侯府,若是真撕破脸,我脸上岂能好看。”
李婆子听得讪讪的,小声辩解道:“我……我也没说什么……就是同住,老太太肯定会更心疼姑娘。”
虽然都是住亲戚,潘妤是家有爹,失母少女到外祖家里住几年。苏锦秋都落魄到改头换面上路了,这就是穷亲戚投奔,潘妤自然要高苏锦秋一等。
潘妤横她一眼,冷哼着道:“祸从口出,下回苏怀玉再动手,我可是不求情的。”
苏家是落魄了,但苏怀玉不好惹,自己的奶妈被人打得鼻青脸肿,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虽然都知道苏怀玉这个养女很冒牌,到底不是下人。
李婆子想到苏怀玉也打了一个冷颤,道:“以后再不敢多言了。”
潘妤听得点点头,起身道:“把东西都收好,我们也该休息了,明天还要赶路。”
“是。”李婆子答应着,把东西全部收进箱子里。
潘妤打了个哈欠,招呼丫头进来铺床叠被,李婆子照例睡旁边榻上,脱衣睡觉时,不自觉得又念叨起来,有几分解恨的道:“这样的大冬天,太太赶姑娘出门,我倒要看看她怎么给老太爷,老爷交代。”
潘妤眉头皱紧,心中甚是烦乱。自从吴氏进门之后,就从来没有占过上风,潘勤为此还说过吴氏。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尤其是吴氏儿子越生越多之后,父亲的态度就有些不同,再不像以前那样,就连祖父,祖母对她也都有些冷漠。
她是有打算去江城侯府住上几年,但并不是在这样的大冬天独身上路。结果这回与吴氏发生争执,她痛哭不止之时,吴氏就突然说,在家里委屈姑娘,既然穆家说了要来接姑娘去小住,与其等人来接,还不如自己去。
随后便命人给她打包收拾东西,她还特意去祖母那里辞行,本想着祖母会给她出头。结果祖母却是一声长叹,只说去了穆家也好,省得在家里吵闹。
“到江城就好了,太太是老太太的独女,在家时视为掌上明珠。现在姑娘过去,老太太肯定欢喜得很。”李婆子高兴地说着,回江城对她来说算是回家了,自然是喜事一件。
潘妤却是高兴不起来,李婆子就是穆家的陪嫁,眼皮子浅得很,就是在潘家这些年,也没有改掉穷酸习性。
穆家虽然是侯府,没有银子却是大问题。
潘妤满怀心事的躺床上,久久不能入眠,一直到天亮才合了一会眼。起床时就有些迟,套车上路已经是半上午了。
苏锦秋早早起床,早早上路,临走之时苏怀玉抛下一锭银子当打赏,让小吏们热情无限。
车驾驶到官道上,苏锦秋道:“张叔,我们快些,尽早到江城。”
至少得赶在潘妤之前进江城,不然一边是兄长的孙女,一边是自己嫡亲外孙女。都是突然到访,自己肯定得被冷落到天边去。早半天过去,住处丫头分派好,其他的自己都可以收拾。不然住处都没有,就有些尴尬了。
快马加鞭往前赶,次日扫黑之时,马车进江城。
苏锦秋不自觉得松了口气,大冬天赶路真不好受,有炭火的屋子最舒服了,吃上一餐热饭,好好睡一觉,再好不过。
老张问清前路,道:“侯府就在前面街上。”
与此同时,皇城东宫
“谢礼交给了户部潘大人的女儿?”元凤惊诧了。
答话的内侍看元凤反应不对,顿时紧张起来,小声道:“是,正如七爷所说,七、八岁的小姑娘,跟家人一起上路……”
潘妤完全符合要求,而且潘妤自己都承认了,这如何能弄错。
元凤站起身来,内侍是东宫的人,便对暖阁里看卷宗的凤启道:“我能把他们杀了吗?”
两个内侍官马上跪了下来,全身颤抖起来,求饶的话都不敢说。别人说这样的话,也许是句戏话,但元凤说这样的话,就是会变成现实。
不用传话,不用旁人动手,甚至于不用定罪。只要侍候的人稍有不对,元凤会亲自动手。
凤启茫然的从卷宗中抬起头来,问:“怎么回事?”
元凤道:“带我一程的是苏家小姐,结果这群废物跑去找潘小姐道谢。蠢成这样的奴才,还是早死早投胎吧。”
两个内侍惊呆了,知道命悬一线,马上辩解道:“潘姑娘主动承认,奴才,奴才……”
元凤说的很笼统,他们只能找符合条件的,潘妤是唯一符合条件的。
最关键的是潘妤承认了,他们去问潘妤时是表明身份的,谁能想到潘妤竟然有这么大胆子,连东宫的人都敢骗。
“她承认了,就不用查问了吗?你们平常就是这么办差的?”元凤说话间转了转手腕,再次看向凤启道:“还是杀了吧。”
凤启知道元凤这是杀心已起,对两个内侍挥挥手,差事办砸当然要受罚,但还不到填命的地步。按照元凤的标准,大部分人都不能活。道:“你既然知道是苏家小姐,何不直说。”
“我以为这是很简单的事。”元凤说着。
在此之前他并没有见过苏锦秋,打扮,年龄,再联想京中的变故,并不难猜到。当时苏锦秋一行人是顺着官道往前走,只要追上去就好了,在他看来是十分简单的事。
“大部分人都没那么聪明。”凤启说着,又有几分惊诧地道:“没想到潘家如此大胆,竟然敢冒充。不过这本就是小事一件,有机会我会问,你别管了。当务之急,再备一份给苏家小姐送去,答谢了也就完了。”
要是让元凤去问,肯定是血流成河。潘勤官当的还不错,至少目前还能用。
元凤脑子里不自觉得浮现出苏锦秋的模样,那样的冷静自若,又有那样的家世,谢礼东西肯定不会看在眼里。而且已经送错一次,再追着去送实在没意思,道:“我亲自去道谢。”
“亲自去?”凤启声音扬了起来。
“以后去。”元凤说着,顿了一下道:“是苏阁老的孙女。”
“苏阁老的孙女?”凤启先一怔,不自觉的道:“苏墨玉的独女?”
元凤点点头,想了想笑着道:“我想她现在不需要我的回礼。”
好像应景一样,内侍进屋回报:“魏王殿下传信,正在收拾行囊,即日回京。”
凤启脸色凝重起来,旁边元凤也是抿嘴不言。
二皇子魏王凤池,嫡次子,凤启的同母亲弟,今年二十七岁。
永昌皇帝最疼爱的儿子,没有之一,是最爱。
......
第二本《美女BOSS爱上我》 作者:紫气中来
简介: 顾峰是一名普通的大学毕业生,和别人不同的是,毕业之后的他并没有立即参加工作,而是选择去部队历练自己。好不容易学得一身本事从部队退伍再就业的时候,上级却是他最尊敬的长官,在上级的带领下,顾峰的仕途一路顺风顺水,还在对的时间遇见了对的人,事业爱情双丰收,成为人生赢家。……
入坑指南:
待李清波一走,顾峰就推开门走了进来:“走了?”
“恩,终于走了,这群老东西。”
“丁书记和张县长那里我都打过电话了。丁书记虽然心里有些不爽,嘴上却也不好说些什么,这次虽然就这样过去了,可后续的日子还很长,你自个人要小心。要知道别人走到这一步,也不是那么容易的。”顾峰想起丁大山那副嘴脸,心里还是有些打鼓,水幕怜这个小女人,要在这群狼才虎豹口里夺粮,怕是凶险万分。
水幕怜望着他一脸担心的样子,既感动又好笑。这个男人,有着以前当兵时不为她知的一面,虽然还是那样油腔滑调,可心思已经变得严谨与细密,留他在身边,也算是她在宁海的幸事。
不过从这些天她初到宁海就发生了这么多事情来看,这小小的宁海县可不是她想象中那般简单,原本还想着只是个过渡,如今看来,得下番心思才对啦。
她的脸色开始变得凝重,轻轻撩开搭在额间的碎发,银牙轻轻一咬,露出不易察觉的微笑。就是这些不经意的小动作,却有着运筹帷幄的潜力,想想以前在部队里她让他吃的那些苦头,顾峰完全相信,这个女人,有着战无不胜在威力与攻无不克的魔力。
办公室里的气氛有些严肃,良久水幕怜才反应过来。“走吧走吧,吃饭去吧。被这群老东西整得一点胃口都没有了,现在才觉得饿。”
“是啊,现在都什么时候,开始不觉得,现在你这一说啊,真的是饥肠辘辘。”
“走吧,我们去吃大餐。今天你想吃什么,我请客。”
“真的呀,那我可不客气了。鲍鱼鱼翅,还有人参燕窝,哪个贵的哪个来,还有啊,今天不许吃辣的。”顾峰可跟水幕怜一点不客气,两人人都心知肚明,对方是可以完全放松的盟友。更何况,都还有那么一点小意思。顾峰偷偷瞄了瞄她的胸部,要吃什么都可以,那么吃她行不行呢?
最近调到水幕怜身边做秘书,还得兼职做免费的司机,事情一下子多了许多,根本就没有时间去把妹。即便以前在县委办公室,副主任李海燕在如厕里的爱爱也可以让他意淫一番,哪象现在啊,都快成太监了。
车子开到珍宝坊海鲜酒楼,早就有小厮过来帮忙泊车,水幕怜轻轻对他点了点头,看来这家酒楼还确实有点档次,连泊车小弟都如此有素养而且帅气。帅气的小弟到处有,帅气而又有素养的小弟就难得了。都说男人好色,其实女人又何尝不是如此。不过表现得内敛一些罢了。
顾峰随水幕怜走进大厅,这是他第一次走进珍宝珍海鲜酒楼。以前总是听说这家酒楼是如何高档奢华,可以与气派超然的白金五星级标准的地中海北国际酒店相比,心里一直不以为然。直到今天他真正站在这家酒楼的大厅里,这才发现果然名不虚传,难怪引进项目的李清波有如此胆量敢将县委书记与县长不放在眼里了。
宝珍海鲜酒楼雄踞商业及休闲中心地带,俯瞰宁海县,颇有大家风范舍我其谁的味道,四百余间超豪华客房均配有最华的布艺,家具和设施,以浓重而不失活泼,奔放且大方的布局,自然仗着的线长,让每一位客人得到豪华舒适至尊至贵的体验。
要不说有钱使得鬼推磨了,这里的镜,画,光,饰,挂,摆,陈,色,间等九大娱乐空间的新概念,堪称是匠心独具,金雕玉砌,浑然天成。
到底是跟了水幕怜这么久,就算他对这家酒楼表现了莫大的震憾,却也表现得轻描淡写,转头轻轻对水幕怜说“今天我们要吃些什么呀?”
“说过的呀,今天随你点,管你吃个够。”水幕怜含笑地点了点头,这个男人果然不同凡物,始终表现得不卑不亢,更重要的是,长得还特别帅,与他走在一起,断不会让自己失了面子。在她心里,是极愿意与他这样并肩站在众人面前。
“吃个够吗?”他再次对旁边的她瞄了一眼,脸不自觉红了起来。
“你想什么呢?是说让你吃食物。臭小子,怕是太久没有被修理了吧。”水幕怜似嗔还娇地对他怒喝,那小女儿恣态,更加让顾峰不能自持,恨不能马上将其搂进怀里,狠狠爱抚一番。不过他很怕就调整了过来,第一这光天化日在酒店,不知有多少人的眼光盯住他们,第二水幕怜到底是他的上司,都说伴君如伴虎,谁知道这女人到底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他可不想轻易毁了自己前程。到底是饭碗重要,女人嘛,哪里没有。
“我们不如换个地方吃吧,我知道有家小农庄,那里风景自然优雅,空气清新,更重要的他们家的厨子是从乡下请来的婆婆,做出来的菜全都是原滋原味的妈妈味道,比起鲍鱼海参不知好吃多少。”顾峰想起以前随同学们一起去过的那片荷花庄,欣然提议。
水幕怜对于吃得早就无所谓了,她不过享受顾峰带给她的男性荷尔蒙的味道。平常都是她指手划脚下达命令,今天让她做回小女人倒也不错。当下点头,转头出去。
顾峰开着车慢慢行驶在公路上,其时夜幕已经降临,抬头仰望,天空瓦蓝瓦蓝的,洁净得好像刚洗过的蓝宝石。空气真是非常清新,田野里的庄稼长得青翠极了,稻谷伸手又弯腰,鲜花绽笑,丝瓜跳舞,甘蔗伸腰……大地的一切都好象有着无气的生气,全都动了起来。
这样的美景,对于生活在农村的顾峰并没有太大的诱惑,但是对于从小就生活在都市一直在部队生活的水幕怜,却是不可多得的风景,她把车窗摇开,双手伸了出去,感觉着这夜的温柔。
顾峰见她高兴,心下也欣喜。不知什么时候,他会特别为她着想,只要她高兴,什么都愿意。车窗里的音乐放了起来,是泰坦尼克号的主题曲,此刻听来更有说不出的浪漫。
“顾峰,以后等我们老了,也来这里种田吧。”水幕怜想起官场上那些勾心斗角,不由得心下暗然,如果与心爱的人瓜田李下,怕也是人间快事吧。心爱的人,是他吗?
她轻轻把头靠在顾峰的肩上,此刻让一切都忘记了吧,她只是个女人,一个渴望爱情的女人。
正在开车的顾峰感受到水幕怜的变化,心里也变得异常温柔,他伸出一只手,轻轻捏住她的手,放在自己的脸上磨擦。水幕怜的手软溢柔软,捏在手里有说不出的舒服。此刻他也忘记了自己的身份,一心想要抓着这只手,一直走下去。
农庄很快就到了,时下正是荷花开放的季节,沿着公路一直前行,一大片盛开的粉色的白色的茶花映入眼帘,美不胜收。这是一家私人会所,临水而建,青砖红瓦,有着简单质朴的外观。顾峰随同学来过一次,以后便迷上了这里,许是他心里还是有乡里伢子的简单,还是较为习惯干净舒服的乡居生活方式。
牵着水幕怜的手,微笑地引到一处小竹林:“这里的早晨雾霭散开,水鸟划开水面,含冤庆河边的稻田旁,看着牛奶在咖啡杯里划开的图画,听着不知名的音乐……关掉所有的灯,仰躺在地上,看着漫天繁琐星组成的银河画卷,不时有萤火虫飞上夜空,扰乱入迷的思绪,划出一丝光亮在线迹……月明星稀,河水被照得波光粼粼,让自己扑在栏杆处,任时间流淌……”
水幕怜被顾峰的惊呆了,她不知道,这是农家生活最普通的场景,其实还有蝴蝶飞蝉儿叫青蛙螃蟹满地跑,生活在都市里的她很容易就被这样的小场景打动。这些年来,一直忙碌追逐,生活大部份的时候被她囫囵在到肚里,不知其味,都市的快节奏,生存的压力,官场的斗争,无止境的物质欲望和虚荣心,让她忘记了生活的另外一面,在这里,生活突然变得慢了起来,好象可以抓住很多细节,可以被一草一木感动,可以什么都不想。
在她的眼里,顾峰已化身为古时从天而降的仙童。亦或是许仙的化身,即便她面若白素珍,也深深被他吸引。她坐在他在对面,呆呆地看着面前这个男子,直到手提电话突然响起。
......
第三本《桃花坞桃花事》 作者:桃花仙
简介: 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桃树林里,一个女子,一个年轻的女子在念着这首诗,边走边念。唐诗人杜甫笔下的诗境的确非同一般,寥寥几句,世态炎凉之感,跃然纸上,千百年读来,犹自倍感艺人人生的颠沛流离之艰辛。她轻声朗诵,情凄凄,意切切。听得出她悲伤的哀怨,因为,她念着念着,竟哭了起来,嘤嘤而泣。……
入坑指南:
其中一个黑衣人跳下坐骑,执刀单跪,抱拳施礼,道:“报曹教头,桃林西边找遍了,没有发现小姐的踪影”
曹教头大喝一声:“再搜!没用的东西!”他撩开斗笠下的黑缎,望了望桃树林。忿忿道:“老子就不信这个邪!找到天黑也要找出来!”
黑衣人刚走,又一黑衣青年慌慌张张跑回来,道:“曹教头,我们在小山丘上发现一白衣女子!”这些打手都没有见过真正的逍遥山庄小姐谢婷婷的面貌,当然无法认得是不是谢婷婷。
曹教头大骂:“还等什么?快带我去!”他调转马头,心里大喜。
黑衣青年又道:“她已经死了!”
“啊?”曹教头徒地一震!“什么?死了?”要知道,如果是千金小姐死了,那可是要掉脑袋的。
曹教头体魄强健,五大三粗,外看像熊,身体却是很灵活。
他一手撑至马背,发力横掠了开去,半空中踢出一脚,又空翻回来,轻捷如燕。
“嘭”的一声,黑衣青年背脊上吃了曹教头一脚,呼噜滚冬瓜般撞在一棵丈开外的桃树下,才止住身子。
而这棵桃树被他一撞,“喳”一声,碗口粗的树干折断倒了下去。
那黑衣青年口吐鲜血,勉力屈身跪下:“属下该死!”
“饭桶!快带我去,死了也要看!”曹教头索性就将斗笠取了下来,一张满脸横肉的脸,表情肌一跳一抖。好像是就要送上断头台的囚犯。
微雨沸沸扬扬,冷风就如一只魔鬼口哨,吹得土坟上的桃枝哓哓怪叫。
大桃树下,六十多个黑衣人将刀客逢君的草坟围了个里三圈外三圈。因为,坟头前面还躺着一个女子,司马琳。就是这个被误会为庄主千金的女子。
曹教头挤出人逢,快步来到刀客逢君坟前,掀开司马琳身上盖着的绿色袈裟,湿漉漉的黛绿颜色。
“奶奶的,你们都瞎眼了?这个不是小姐!”他指着地上的司马琳,气急败坏地大骂。
骂声吼过,声震桃林,不愧是练家,中气十足,精力充沛。
一时间,这个大桃林,静了下来,静得连微雨落地也听到见。
曹教头见大伙都低下头,再次下令:“搜,连一块砖头也不能放过!再不行就把桃林主人找出来,砍树杀人,我就不信这个邪!”
邪字一出口,他跃身拔刀,对准刀客逢君坟前的木牌砍去。
好狂妄的口气,好狂妄的教头。也不问问桃林的主人,乃是刀客逢君是也。
就在这个时候。
“嗖嗖”两道蓝芒破空而飞,曹教头手腕一软,刀就跌落坟前。
曹教头中招破口大骂:“哪个王八蛋?暗箭伤人?”他提前血淋淋的右手,大喝一声,运气逼出两枚沾满血肉的铜钱。
众下属见状忙围来救护,一时间,一百多号人马,剑拔弩张,气氛相当的紧张。奇怪的是,连一个敌人的影子也没有看到,连一个朋友的影子也没有看到。除了自己人,还是自己人,面面相觑。
曹教头在逍遥山庄名头很大,颇有地位,自持武功高强目空一切。武林中人,面子十分重要,甚至比生命更加重要,如今在众部下面前吃了哑巴亏,却连敌人的脸也没有见到,难免气急攻心,血涌上头,怒道:“弟兄们,给我掘了草坟!”他钢牙大挫,咯咯直响。
众人如苍蝇闻腥一样扑向刀客逢君的坟地。
“放肆!”大呼一声,半空传来。
语出,一式“天女散花”诸多铜钱如雨点般洒向草坟前的黑衣人,蚂蚁一般的黑衣人纷纷倒地,击中头部要害毙命。
一下子十几个部下倒下,曹教头心不痛,眼不眨。他猛吹唿哨,左手拔刀,指向高的桃树,道:“敌人在桃树上!”
众人朝最大的这棵大桃树集中,这才看清楚,顶端上有团灰色如天空很接近的物事,圆圆的,像是个雪球,一动不动。
毕竟是大教头,见多识广,敌人藏身法如此高明,还是被他发现了。
“用弓箭”一个大个子出了主意,大伙随即取下弓弩,弯弓搭箭。曹教头一个眼神,数十支箭疾射过去。
就在瞬间,那个圆形的球状突然撕裂,如鸡蛋一样中间裂开,一个白衣人就闪了出来,飞旋落地,急如闪电,快得令人乍舌。
这个人一下地,二话没说,右手前抛,折扇前飞,如一只圆形的大盘子飞过众弓箭手的脖子下。
届时,数十个黑影人,来不及喊痛,便咽了气。
曹教头见自己带来的一百来人,去了大半,心里大急。
刀客逢君闯荡江湖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是名声很广,但是真正见过他的人不多,因为他要杀人的时候,常常会易容,但是他的武器“扇子”刀,几乎无人能及,在江湖无以复加。当然,曹教头也是知道的,他看到一把折扇使得如此稔熟,很容易就猜出是刀客逢君。
是以他的心里畏惧三分,但是脸上没有表现出来,毕竟是大教头,多少留点颜面。他立定身子,问道:“请问阁下是刀客逢君先生吗?”他觉得先还是客气点好,等下再来硬得收拾他!
杀手面前,礼貌三分,不愧是江湖人士。
刀客逢君佯装陌生,道:“不是”江湖险恶,还是提防点好。
曹教头轻声又问:“先生,请问我们小姐……”他停了下,改口续问:“请问有没有看见一个女子,十八岁左右,会点武功……”
刀客逢君见这个如此凶狠的狗腿子,一下子变得很客气。就知道对方来意,准是谢婷婷的家丁打手。
他收好折扇,拾起地上的一段桃枝,心疼无比的样子,放在鼻子前闻了闻,道:“可惜我的桃树,桃树是无辜的,可怜我的桃枝,桃枝的春天还远着呢!”他边走边嗅,接着道:“桃枝会流血,桃枝会流泪,桃枝也会痛!”
曹教头久闻刀客逢君的大名,但是没有想到是这么怪一个人,他左手持刀走了过来,他一走过来,剩余的部下马上就围了过来。
一时间,几十把清一色的兵刃同时指向刀客逢君,刀光印印,比鱼肉还白三分。这么一来,曹教头的胆量又大了起来。道:“别怕他,寡不敌众,给我杀!”
杀字出口,几十把刀剑前捅直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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