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目 录,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各资格证书发证部门?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各资格证书发证部门
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章 证书报考及申报管理
第四章 证书领取及注册管理
第五章 证书日常管理
第六章 证书奖励
第七章 其他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书管理工作,促进公司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优化人才队伍、提升管理水平,满足公司持续、健康、高效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证书指由员工通过资格考试、职称评审、职业鉴定等方式获取的各类证书,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学历证书:指员工接受高等教育所获取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
(二)执业资格证书:指国家对特殊行业规定资格准入的凭证。
(三)职业资格证书: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
(四)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是指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证书。
(五)其他证书:除以上四类证书以外其他证书。
具体分类明细见附件1。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所属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组织人事部是证书管理的主管部门,其他相关职能部室及各下属企业需配合其做好员工证书管理工作。
第五条 依据证书类别及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不同,公司对相关职能部室及下属企业的职责与分工进行划分。
第六条 公司各职能部室管理职责:
(一)组织人事部
1.负责员工学历证书的收集与保管工作;
2.负责执(职)业资格证书(试验检测类证书除外)的报考、审核、领取、注册管理和继续教育等工作;
3.负责工程类、经济类(高级)和会计类(高级)职称的申报工作;
4.负责各项资格考试的培训组织工作;
5.负责所保管证书的使用管理及日常使用记录登记。
(二)市场开发部
1.负责向合作单位转发相关证书的报考通知,整理报考及注册资料;
2.负责本部室管理的投标工作所需员工证书的集中借取及归还;
3.负责根据公司市场开发、项目投标及资质管理等需要提出各类执(职)业资格证书的报考建议;
4.负责对证书相应业绩进行统一规划和分配,维护相关资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三)工程管理部
1.负责其牵头应对的项目履约所需证书的集中借取及归还;
2.负责收集并反馈公司各项目持证人员需求与现有人员的信息对比;
3.负责根据公司施工管理需要提出各类执(职)业资格证书的报考建议。
(四)安全环保部
1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证书的申报、培训、延期、变更和注销等管理工作;
2.负责公司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系统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3.负责公司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报考、培训等管理工作;
4.负责协助组织人事部做好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证书及特种作业证书的保管及使用工作;
5.负责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需要提出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证书、特种作业证书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报考建议。
(五)财务资产部
1.负责会计从业资格证等会计类证书的收集与保管工作;
2.负责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继续教育及变更等工作;
3.负责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工作需要提出财务类资格证书的报考建议。
(六)技术信息部
1.负责试验检测证书的报考、培训、领取、注册管理和继续教育等工作;
2.负责试验检测人员信用评价管理工作;
3.负责试验检测系统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4.负责根据公司试验检测工作的需要提出试验检测类证书的报考建议。
第七条 公司各下属企业人力资源业务管理部门职责:
(一)负责各类资格证书获取政策的传递与解释工作;
(二)负责建立和维护本单位证书管理台账,做好未按要求将证书上交公司保管人员的证书催交工作;
(三)负责本单位投标所需证书的集中借取及归还工作及员工自公司借用本人证书的审核工作;
(四)负责根据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指标制定和实施培养计划;
(五)负责相关证书考试报考、职称申报等通知的转发及资料整理工作;
(六)员工取得相应类别证书后,负责收集证书资料交公司组织人事部存档。
第三章 证书报考及职称申报管理
第八条 公司组织人事部在获取证书报考或职称申报信息后,编写通知并转发至公司各职能部室及下属企业。
第九条 公司各职能部室和下属企业组织员工开展证书报考或职称申报工作:
(一)职能部室员工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报名,并准备相关资料后报送公司组织人事部;
(二)各下属企业按照要求转发相关通知,并收集本单位员工的报考或申报资料,汇总完成并初审合格后统一报送公司组织人事部;
第十条 组织人事部负责对各职能部室及下属企业所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后统一报送至相关证书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 公司各职能部室和下属企业需配合组织人事部做好证书管理工作,根据资质管理、经营和生产工作需要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引导、安排和督促本部室或单位员工按计划积极报考相关考试或参加相关评审。
第十二条 非公司签约员工原则上不允许自公司进行证书资格考试的报考及职称申报。
第四章 证书领取及注册管理
第十三条 证书领取
(一)执(职)业资格证书领取:员工查询考试成绩,确认成绩合格后应及时通知公司组织人事部备案。其中,公司各下属企业员工成绩合格后须报本单位人力资源业务管理人员汇总后再由其统一上报公司。证书主管部门下发证书领取通知后,员工按要求准备资料,由组织人事部审核后统一办理证书领取事宜。
(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领取:组织人事部根据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机构公布的文件准备材料,统一办理证书领取事宜。
第十四条 证书注册管理包括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注销注册和重新注册等(以下简称“注册”)。
(一)执业资格证书注册的一般性程序
1. 组织人事部转发证书注册通知,员工自行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完成证书注册系统资料申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注册资料;
2. 组织人事部通过证书注册系统对个人系统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合格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按要求报送纸质资料。
3. 组织人事部证书管理人员及时领取注册证书,并刻制个人执业证书印章。
(二)试验检测证书注册:由公司组织人事部协助准备资料,技术信息部负责办理证书注册和资料报送工作。
第十五条 公司组织人事部负责对领取的各类证书进行登记,并归档保管。
第十六条 如因业务需要引进证书的,由相关业务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审批后办理证书注册工作。按照谁引进,谁管理的原则,负责后续对接联络工作。
第五章 证书日常管理
第十七条 公司相应岗位员工的聘任应符合岗位任职条件,其中对执(职)业资格证书要求如下:
(一)对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的工种,员工须持有相应执(职)业资格证书方能上岗。公司鼓励员工主动参加培训,积极通过参加考试或评审提升证书等级。
(二)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须取得本岗位从业资格证或技能等级证书,公司方可聘任其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八条 公司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参与投标及项目管理等工作中有权使用员工相关证书。持证员工须根据公司工作安排及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九条 证书收集
(一)公司组织人事部负责对公司所需证书进行统一收集与保管。新员工入职时,须及时将毕业证、职称证、执(职)业资格证等证书交公司组织人事部进行统一管理,并填写《证书转入(出)登记表》(附件2);
(二)在其他单位注册有相关证书的员工,应配合公司参照《员工持证奖励管理办法》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证书变更手续,及时将相关证书转入公司,否则按相应办法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 公司组织人事部及其他证书管理部门负责根据证书类型、类别对证书分类归档整理。
第二十一条 证书借用
(一)经营及生产管理工作中如需要使用各类资格证书,相关人员按以下程序办理借用手续:
1.公司职能部室借用:借用人填写《证书借用登记表》(附件3),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至组织人事部办理证书借用手续。
2.公司下属企业借用:由借用人填写《个人证书借用申请表》(附件4),经下属企业人事负责人签字同意后至组织人事部办理证书借用手续。
3.原则上由经办人本人办理证书归还手续。证书不能如期归还的,经办人需提前告知证书管理部门。
(二)证书借用经办人员须妥善保管资格证书,如因保管不当发生遗失、污损等情形,按以下规定承担责任:
1.所借用证件遗失的:证书借用人协助补办证件,承担所有补证费用,并罚款400元/证。
2.借用证件污损的:对证书借用人罚款200元/证,如污损程度影响到证书使用需重新办理的,由责任人协助补办证书,承担所有补证费用。
第二十二条 证书转出
(一)离职人员在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后,方可提出证书转出申请,填写《证书转出申请表》(附件5)。离职人员证书转出手续需经公司市场开发部和工程管理部审核,组织人事部审批后方可办理。其中,试验检测类证书由技术信息部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证书、特种作业证书由安全环保部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
(二)合作单位和协作人员证书的转出,需由相关单位或本人提交《证书转出申请表》(附件5),由公司市场开发部和工程管理部审核,组织人事部审批后方可办理。对证书尚在服务期尚未到期的,申请转出人员需按照合同要求,返还证书使用费;
(三)证书在办理转出手续后须填写《证书转入(出)登记表》(附件2)。
第六章 证书奖励
第二十三条 为鼓励员工积极考取相关证书,公司对资质维护、经营投标和工程项目管理所需的各类证书,以及有利于提升公司管理且考取难度大的证书发放证书奖励。
第二十四条 证书奖励的范围、形式及标准参照《员工持证奖励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证书奖励费用由员工所在单位承担,公司职能部室人员证书奖励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六条 证书奖励发放名单由公司组织人事部审定。组织人事部对符合奖励条件的证书进行审核后制定证书奖励名单,并通知员工所在单位,各单位按照奖励标准发放证书奖励。
第七章 其 它
第二十七条 公司员工取得的学历证书、执(职)业资格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由公司统一保管和使用,员工应积极配合公司证书管理的相关工作。对不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拒不服从公司调度或其它不配合证书管理工作的员员工,公司核实后停止发放证书奖励,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八条 公司员工取得的各类证书不允许在其他单位进行注册。
第二十九条 公司员工所借用证书原件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等,更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
第三十条 公司员工不得捏造虚假报考信息,伪造证书。
第三十一条 在证书报考、使用过程中出现以上问题的,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如造成公司损失的,当事人员需承担相应责任;行为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 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证书管理办法同时予以废止。
第三十三条 公司下属企业可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证书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公司授权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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