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非常讲究礼,礼制萌芽于五帝时期,形成于夏商周。因为我们目前能掌握的关于礼的典籍,主要源于西周,特别是传说中周公旦制礼作乐,备受孔子推崇。《周礼》(又名《周官》)虽是后人伪托周公之名而作,但确实记录了许多西周时期的礼乐制度。

谈谈个人的理解。西周的许多制度(包括礼乐制度)绝不是其首创,周公旦仅是对商朝的文化进行了传承和改良。《尚书·多士》中记载,周公旦对殷商遗民说过:“惟尔知,惟殷先人,有典有册,殷革夏命。”(解释:你们都知道,只有你们殷的先人才有记载历史的文献典册,记载了成汤灭夏的事件。)这说明了早在商初就有了记事的典册,可惜目前考古发掘的殷商文物均为甲骨卜辞,没有发现典籍(确实不好保存),但并不影响我们认定这个事实存在过,也可由此推断出周族人在文化发展和文明开化上是落后于商族人的,对商族人还是崇拜和学习的。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殷商时期的各项制度被周王朝继承了,礼乐制度在殷商时期已经形成。

关于成年礼(又叫成丁礼),据说早在原始氏族社会就存在,随着时代发展越来越完备。成年礼又叫冠笄礼:男的成年叫冠礼(加冠),女的成年叫笄礼(及笄)。下面我们专门了解一下古代女子的“及笄”之礼。

《礼记·内则》:“女子十有五年而笄”。“笄”,谓结发而用笄贯之。郑玄注:“谓应年许嫁者。女子许嫁,笄而字之,其未许嫁,二十则笄。”笄即发簪,后称女子年满十五为“及笄”,表示已到出嫁的年岁。《仪礼·士昏礼》:“女子许嫁,笄而醴之,称字。”事实上,在先秦以前,特别是商以前,女子及笄之年应该还要更小些。

女子成年叫“及笄”,就是要从发型上作出改变,将头发盘起成髻,并插以笄(簪子)以固定。不同时代女子的发髻流行款式也不同,唐代的段成式(字柯古)在《髻鬟品》中记载了百余种发髻。其中,夏商周时期的发髻特点是“君子偕老簪笄珈”。

妇好甲骨文的记载(从殷商女子发髻重新审视)(1)

“君子偕老簪笄珈”出自《诗经》:“君子偕老,副笄六珈。委委佗佗,如山如河。象服是宜。子之不淑,云如之何?”(译文:誓和君子到白首,玉簪首饰插满头。举止雍容又自得,稳重如山深似河。穿上礼服很适合。谁知德行太秽恶,对她真是无奈何!)这是讽刺卫宣公的老婆卫姜的品行不端的诗,但“副笄六珈”却描写出了周朝时期贵妇人的发髻样式:“副”是编的假发髻;“笄”即簪子;“六珈”是有六颗垂珠的玉笄。

那么,夏商周时期的发髻到底什么样子呢?找了好久,百度到下图样式。

妇好甲骨文的记载(从殷商女子发髻重新审视)(2)

妇好甲骨文的记载(从殷商女子发髻重新审视)(3)

无意中又看到中国台湾地区出的一枚邮票——《殷商·贵妇虿(chài)尾黹(zhǐ)纯衣》。

妇好甲骨文的记载(从殷商女子发髻重新审视)(4)

结论:商周时期妇人的发髻比较简单,盘发结成高髻,插以多笄以固定;贵妇人会盘虿尾髻,佩以垂珠玉笄。所以,“笄珈”又可用于代称“妇人”。

下面言归于汉字“妇”。

百度词条将“妇”的本义解释为:持帚女人,引申为成年女子,已婚女子。

妇好甲骨文的记载(从殷商女子发髻重新审视)(5)

我对“持帚之女”为“妇”是严重质疑的。理由有两点:

理由一:在古代,“妇”是尊称。据《礼记·曲礼下》记载:天子之妃曰后,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妇人,庶人曰妻。从中不难看出,普通人的配偶是不配称为“妇”的,“妇”的地位还是比较尊贵的,根本不可能持帚洒扫。

理由二:在甲金文中,“妇”不仅有“女” “帚”,也有单独的“帚”。很难想象,单独用“扫帚”就能指称成年女子,后来还发展成“士的配偶”。

妇好甲骨文的记载(从殷商女子发髻重新审视)(6)

在河南安阳市发掘的“妇好墓”中也发现大量的单“帚”之“妇”——“妇好”。

妇好甲骨文的记载(从殷商女子发髻重新审视)(7)

据专家考证,妇好是商王武丁的王后,不仅掌管神圣的祭祀占卜,还是统兵征战沙场的将军。妇好,“好”姓(“好”通“子”,上古姓氏均缘自母系氏族,从“女”),即商王室的子姓,而“妇”显然是种尊称,在当时很可能类似于“妃”甚至更高。“妇好”身份尊贵,岂能变成把“好扫帚”?

我对“妇”之甲骨文符号的个人解读是:梳着“笄珈高髻”的女子。换句话讲,就是所谓的“帚”符号并不是“扫帚”,而是“插着笄珈的高髻”。

妇好甲骨文的记载(从殷商女子发髻重新审视)(8)

而下图这个所谓“帚”,多了一个“H(横工)”。

妇好甲骨文的记载(从殷商女子发髻重新审视)(9)

我曾经解读过“方”的甲骨文,即“以人为中心的前后左右区域”。

妇好甲骨文的记载(从殷商女子发髻重新审视)(10)

所以,上面所谓“帚”的意思就是“将前后左右所有头发向上梳,盘成高髻,并用笄加以固定”。

妇好甲骨文的记载(从殷商女子发髻重新审视)(11)

结论:“盘着高髻,插着笄珈”的女子才叫“妇”,本是贵族成年女子。“及笄”之后的女子宣告成年,赐以表字,可以出嫁了(嫁为人妇)。

周公制礼作乐是为贵族而制作,平民和奴隶是没有资格享受的。而受一些专家影响和误导,我们一直以为“持帚之女子为妇”,今天我为“妇”正名:“及笄之女子为妇”。“妇”的甲骨文符号强调的是“发型”(贵族/上等人),而不是“扫帚”(平民/下等人)。只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妇”也逐渐平民化,甚至还用于贬义贱称(淫妇、荡妇、泼妇)。

妇好甲骨文的记载(从殷商女子发髻重新审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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