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近日,庐江县人民法院聚焦涉困难企业债权债务纠纷、涉民生执行案件,扎实开展“办实事 暖民心”专项执行行动。
劳务合同、民间借贷两起纠纷,跨市强制拘留
施某某因拖欠周某某劳务款及借款共计550000余元被起诉至庐江县人民法院。案件审理结束后,施某某却仍不履行义务,周某某不得已申请强制执行。执行阶段,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多次联系施某某,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其拒不露面配合执行工作。经查控,未能查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也数次上门查找,但均未能找到被执行人。
2月15日一大早,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的电话,称发现被执行人回到老家枞阳县了。执行干警赶紧驱车前往枞阳,并联系当地法院执行局协助查找被执行人。在当地法院执行局和村委的协助下,执行干警们来到施某某的老家,并在阁楼中找到躲藏的施某某,将其带回枞阳县法院。
被带回的施某某依然不改往日嚣张气焰,表示“钱没有,随便你们怎么办”,执行干警耐心地对其释法明理,并告知这么长时间,应该有一个积极履行的态度,但是施某某依然我行我素,直言无力偿还。2月15日晚上7点,在枞阳县法院执行局的协助下,执行干警们将被执行人施某某送至枞阳县拘留所就地拘留。
民间借贷起矛盾,执行和解促和谐
王某以做工程为由,要求李某入股转款,2017年11月15日至12月27日期间,李某先后转入王某银行账户19万元,2018年3月,因资金跟不上,李某要求王某退股并退还其本金及利息。2019年5月6日,王某出具借条一张,后李某多次催要借款本息,但王某百般推脱,拒不支付。李某遂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李某借款本金19万元及利息31250元。
因王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李某依法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对王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依法将其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发出限制消费令。在强制执行措施的威慑下,王某依旧长期在外地躲避执行,执行干警多次寻找未果。
2月16日,根据申请执行人李某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一行驱车赶到淮北找到王某,并将其拘传至该院。但是王某既不念与李某往日的朋友情谊,也不惧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拒不给付。按照疫情期间的拘留程序,执行干警带王某来到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体检。此时,王某意识到了法律的威严性,从医院返回法院后,就请求执行干警调解,表示愿意偿还一部分,后经协商沟通,王某当即给李某转账5万元并就后续借款达成了和解协议。
“老赖”玩失踪,强力执行扣车辆
宛某某作为被执行人在该院的执行案件有数十件,案件种类涉及劳务合同、买卖合同、民间借贷、运输合同等,其名下除了一辆奔驰轿车,并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由于涉案众多,该车早已被法院查封,但是由于机动车属动产,位置不固定,查找较困难,经过长时间的调查,该辆机动车始终未被法院实际控制。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宛某某,其总是以在外不方便回去为由拒绝履行义务,再次联系,他却玩起了失踪。
2月17日,在接到申请人的举报线索后,执行干警查找到了该辆机动车。经核实,该车现在是由宛某某的父亲在使用。看到执行干警要扣押该车,其父亲异常激动,挡在车前阻碍执行。经过执行干警释法析理,严明利害,他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主动将车开至法院。
没过多久,执行干警就接到了宛某某的电话,其在电话中表明一定会积极筹措资金履行义务。执行干警要求宛某某来法院与申请人面对面协商,宛某某又打起了“太极”,没有给以明确的答复。下一步,如果宛某某依然态度强硬,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的义务,该院将依法启动司法拍卖程序。
来源:庐江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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