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这种方式在目前的国内正处于实践和发展中,人们对工程总承包的概念尚缺乏足够的认识。一般人会简单地认为,工程总承包就是先签一个总包合同,然后再压低价格全部分包出去。甚至有人错误地将工程总承包等同于施工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是工程技术水平、项目管理水平以及企业融资能力的充分体现。一些国际上通行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在我国逐渐推广,包括工程总承包方式(EPC)、工程项目管理承包方式(PMC),已经不完全是设计、施工分别招标、工程分阶段承包的概念。
北京2008年奥运会工程中,将有80%的项目采用融资承包方式。作为承担工程总承包的承包商更是一种新型的企业,在组织结构和服务功能上都具有明显的特点。
所以,在讨论我国工程总承包事业发展的同时,首先讨论工程总承包的概念和工程总承包商(工程公司)。
工程总承包是项目业主为实现项目目标而采取的一种承发包方式。在总承包合同下,业主把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任务,采用固定总价的方式,全部承包给一家有工程总承包能力的总承包商,由总承包商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费用、质量、安全等进行管理和控制,并完成合同规定的项目目标。
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给工程总承包的定义为:“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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