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走失人员的处置措施,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走失人员派出所如何处理?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走失人员派出所如何处理(走失人员的处置措施以及处置注意事项)

走失人员派出所如何处理

1、走失人员的处置措施

(1)对发现的走失人员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走失人员的姓名、年龄、家庭住址、 出走原因、 携带物品、穿着、发现经过等,对其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并由见证人签字。

(2)通过询问,了解走失人员的基本情况。

(3)通过多种方式了解走失原因,重点甄别是否有受到违法犯罪侵害的情况。

(4)对能够确定走失人员身份和家庭情况的,及时联系其家属接回;移交时,应当核实接收人的

身份,做好登记,办理移交。

(5)对无法查清其家庭住址、无法与其家属取得联系,或者其家属无法及时接回的,身体健康的 走失人员,交由民政部门救助;身体有伤病的走失人员,通知 120 急救中心或者交就近的医院进行治疗。

(6)填写、存储接处警记录;处警结果需要制作法律文书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2、走失人员的处置注意事项

(1)所谓走失人员是指因精神或智力障碍、年幼等原因离开亲人或离家后,无法找到亲人或回家 的人员。

(2)对一些无语言表达能力的,如精神病人、智障人员等,可以通过检查其身上是否有身份证、 纸条、情况说明等能够反映出当事人基本情况的物品,确定其身份、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3)应当注意观察走失人员的身体和精神状况,防止出现意外情况。

(4)对当事人的物品登记时应注明物品名称、数量、规格、特征等。

(5)向其家人移交走失人员时,应注意审查接收人的身份以及与走失人员的关系,防止假冒。

(6)向其家人或民政部门移交走失人员时,随同移交代管的物品,并当面清点核对,由接收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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