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一则资生堂原料商涉嫌造假的消息在行业内不胫而走,资生堂也随后发布了公告,公告中表示“针对资生堂集团所有中国在售产品,自主进行重新检查”而不仅仅是欧珀莱品牌。
由于日本企业一直以严谨、专业、安全的形象面世,此次“造假”的消息虽然还未有进一步确切和详细的证据流出,却依然在消费者和美妆圈引起了一轮热议。
有人叫嚣着“外国人坑钱越来越大胆”、“回归国货”、“再也不买他们家的产品了”,但是也有不少消费者和行业人士表示对此事持保留和怀疑的态度,会持续关注,等待进一步的证据。
虽然笔者是一个日系产品的轻度使用者,但似乎也能理解他们的想法。除了日本人和企业一贯坚持的严谨态度和工匠精神,还有就是日本法律对于企业造假的惩处也是异常严厉的。
日本商标法和防止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禁止贩卖、制造和进口假冒、仿冒产品,禁止以贩卖为目的持有仿冒产品。
商标法还规定: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售假货,可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1000万日元以下罚款,或两罪并罚;若在知情情况下出售假货便构成欺诈罪,可能不被处以罚款,但刑罚将会更重。
在网络或店铺出售假货不成交的情况下,可能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500万日元以下罚款,或两罪并罚。
另外,海外购回假货涉及商标权侵害罪和输入禁止罪,将处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700万以下罚款,或两罪并罚。
美国
在美国,从事仿冒和盗版产品批发交易绝对是“犯罪行为”。美国联邦法律规定,初犯者将面临10年以上的监禁,重犯者将面临20年以上监禁和500万美元的罚款,因假货造成死亡后果的个人将会被终生监禁。而对于公司处罚就更加严厉,罚金高达1500万美元。
中国有个工商总局,美国有一个全面出击的打假部队。随着网络的兴起,美国国际贸易管理局还推出打假举报网站STOPfakes.gov,这个网站2004年首次推出,提供为企业、消费者、政府和国际合作伙伴的投诉通道,以便更快速简便地和有关政府部门联系来寻求帮助。
这真好似中国那句老话“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美国卖个假货,你会遇到比反恐部队还可怕的监管和处罚。
德国
据央广网报道,假冒产品每年为德国企业带来损失高达560亿欧元,而德国境内假冒产品主要来源是旅行者从国外购买假冒名牌产品。
根据德国法律,如果携带假货入关,通常情况下5件以下的予以没收;5至10件的还要追加罚款;10件以上的会被视为制售假冒产品,将会被移送法庭审理,最高可被处以30万欧元的罚款并被判3年监禁。
网上购买假货虽然一般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一旦包裹被海关打开并认定是假冒产品,海关就会通知被侵权的公司,这些公司会委托自己的法律部门或者律师进行追究、索要赔偿,赔偿金额可能对于消费者个人而言是个不小的数目。
而一家企业一旦因制假售假被媒体曝光,不仅在行业内名誉扫地,而且可能从此再也不能在商圈内立足或东山再起。
韩国
据统计,2014年韩国被举报的售假案件达3056件,其中网购售假2895件,占比达95%。
根据韩国《商标法》,制造、销售仿冒伪劣商品,侵害商标品牌权益的,构成侵害罪,可被处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亿韩元以下罚金。以个人用途为目的进出口的国际邮件也将适用知识产权保护规定。这就意味着,通过海外直购商品时如果在通关过程中被发现商品为假货,海关将直接没收并销毁物品。
法国
据统计,法国每年因为假货造成的损失高达60亿欧元。为此,法国政府设立了多个部门负责打假,包括“国家竞争、消费和反假冒”委员会、海关、刑事警察、宪兵等,其中海关是打假的主力军。他们在假货“重灾区”明察暗访,并聘请律师和法律顾问打击侵权案件。
法律规定,销售或使用5件以下的冒牌货予以没收,5至10件要追加罚款,10件以上会被视为制售假冒产品,会被送至法庭审理,判处最高3年的监禁,和最高30万欧元的罚款,约合人民币240万元。
谈到法国的“打假”事业,许多人还会想起那个有名的赝品博物馆。
这座由法国制造商联合会建立的博物馆位于巴黎塞纳河畔,博物馆中陈列着350多种产品,每个产品都有两个版本,一件是真品,一件是赝品,并附有一段教参观者辨识真伪的文字。
英国
根据英国在2013年做的一项调查,英国人最爱买的假货是盗版音像制品,42%的英国人表示曾经买过或愿意购买。
从2010年起,BBC就开始播出一档调查节目《不列颠冒牌货》。这档节目讲述了假货对消费者的影响和危害,比如假冒儿童座椅可能危害到生命等,目前这一节目已经播到第五季了。
意大利
2015年,意大利当局关闭了410家存在欺诈的时尚网站,这些公司的网站在线销售假冒的时尚奢侈品,包括普拉达、百达翡丽等。
不仅如此,意大利打假行动还打到了中国。意大利经济发展部领导下的对外贸易委员会在北京设立了知识产权办公室,经过了一年左右的收集调查,在中国市场上发现有60多家假冒意大利品牌的企业。
意方表示因为“伪意大利”品牌横行中国市场扭曲的是整个意大利和意大利制造的形象,因此只能由意大利政府机构出面。
中国呢?
1993年是一个1毛钱还能够买一个冰棍的年代,也就是这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诞生了。其中有一条规定是这样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时至今日已经二十多年过去了,如今最便宜的冰棍也需要1块钱。对于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的金额,还是5万元。对于一个机构来说,23年前5万元算是很大一笔钱了,如今还罚5万元,是不是少了点?
有人会说,如果处罚太严重,会让市场经济丧失活力,可是小编却认为,只有消费者得到尊重,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全面的保护,企业才有生存的根基,企业才能造出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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