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需求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也需要海外专利商标来为自己的产品和技术保驾护航,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涉外专利申请必要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涉外专利申请必要性(什么是涉外专利)

涉外专利申请必要性

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需求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也需要海外专利商标来为自己的产品和技术保驾护航。

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计,中国专利主管机关在2015年一共收到超过了100万件的专利申请。虽然总量上远远超过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但是这些申请案中超过96%都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提出的,只有剩下约4%左右是向其他国家/地区申请。

在我国申请专利权的,专利受我国法律的保护,如果专利权人想要自己的专利受更多国家法律的保护,可以到国(境)外申请专利。但涉外专利也有可能会被其他公司或是个人侵权,在发明申请到了涉外专利之后,就需要做些对该专利具有保护性的措施,帮助避免专利侵权的事情发生。

那么,该如何申请涉外专利?如何避免涉外专利侵权?发生了涉外专利侵权怎么办?

什么是涉外专利?

定义

涉外专利是指专利授予过程中,涉及到其他法域因素的专利。且我国法律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必须委托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十七条,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根据本法办理。

《专利法》第十八条,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专利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其他专利事务;对被代理人发明创造的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密责任。专利代理机构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涉外专利如何申请

1、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是巴黎公约成员国,根据巴黎公约关于优先权的规定,在任一成员国提出发明或实用新型申请后,再向其它成员国提出申请时可以享有12个月的优先权,对于外观设计申请,可以享有6个月的优先权。在此期间内有关该申请的任何公开或使用等,不影响该申请的新颖性。由于中国是巴黎公约成员国,中国申请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后,可以利用巴黎公约关于优先权的规定,在向国外申请专利时要求优先权。

2、专利合作条约(PCT)是巴黎公约下的一个专门性条约,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进行管理。其成员国均为巴黎公约成员国,目前已达178个。按照PCT的规定,在任何一个PCT成员国提出的一项专利申请,可以视为在指定的其它成员国同时提出了申请。实现了一国申请,多国有效。PCT申请的审批程序分为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国际阶段进行受理、公布、检索和初审,国家阶段由具体的国家局进行审查和授权。一项PCT申请进入具体国家阶段的时间为自申请日起30个月内。这样当申请人希望以一项发明创造得到多国(一般为5个以上)保护时,利用PCT途径是很适宜的。因为通过PCT途径仅需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一份国际申请,免除了分别向每一个国家提出国家申请的麻烦,并且有更多时间来考虑最终要进入哪些具体国家。外观设计不适用PCT途径。

申请人可根据国际检索报告及国际初步审查报告所提及的现有技术资料,对本发明的专利性(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判断,并可对权利要求进行适当的修改(如果必要的话),然后决定是否进入国家程序。

3、分国家申请不要求优先权直接向该外国提出申请,另外某些国家或地区并非巴黎公约和PCT的成员国,只能依其国家法的要求提出专利申请,如台湾不是PCT成员,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不支持优先权。

4、申请《授予欧洲专利公约》,该公约于1973年10月5日在慕尼黑签署,1977年10月7日生效。《欧洲专利公约》确立了欧洲专利制度,旨在加强欧洲国家在工业产权领域的合作,以便通过单一的授权程序在若干个缔约国或所有缔约国获得专利保护。1977年根据《欧洲专利公约》建立欧洲专利局,其职责是向欧洲专利组织的成员国提供基于单独专利申请和统一专利授权程序的专利保护,使发明专利在一个、数个或全部缔约国获得保护。如果申请人意欲在3个以上欧洲地区或国家申请专利,通过本条约将较向各缔约国逐一提出申请更迅速、经济。

5、申请欧共体联合外观设计2003年4月1日起,欧盟的工业品外观设计将可以通过单一的安全保护系统进行注册。提交后的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注册申请将由OHIM进行短期的审查,并在大约三个月内发放注册证。

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注册证将得到整个欧盟国家的承认,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和英国等25个成员国。

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最初注册有效期为五年,但有效期可以续展,续展期为五年,最长续展期可达二十五年。

如何避免涉外专利侵权

1、加快科技创新

我国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受到境外公司的制约,主要原因是自主知识产权太少,特别是在产品开发和产品营销这两个环节很薄弱。

要想在这两个环节有所突破,关键在于技术创新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知识产权部门,专门管理本企业的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和保护,及时对专利进行国际注册,最好采取专利网策略,即在基本专利周围申请防御性专利以及对基本发明相关的微小改进均申请专利,以防他人抢注对自己造成被动和损失。通过技术创新所取得的一系列专利权,将其转变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并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活动,将其转化为国际标准,进而获得合法的国际产业垄断地位。

2、创立国际品牌

打铁还需自身硬,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必须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提升产品品质,变“以量取胜”的战略为“以质取胜”的战略。

为此,企业要加强对国际标准和质量认证体系的学习和借鉴,掌握本行业的标准前沿,加强与国内外企业的合作,结合自身特点和市场发展的状况,选取适当可行的技术标准,生产出深受国内外消费者喜爱的产品。企业在打造品牌的过程中,就应当及时进行商标的国际注册,将相近的商标和标识都进行注册,以防他人抢注或“傍名牌”等行为,侵害自己利益。

3、维护自主知识产权

众所周知,知识产权已成为市场竞争中强有力的竞争和法律武器。一些国外公司在知识产权上有优势,但也存在着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现象。我国企业通过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一旦遭遇他人侵犯,具备足够的抗争意识,对踩法者进行痛击,“以子这矛攻子之盾”,不应退让隐忍,例如:遇有我国商标被抢注等侵权事项,要率先进行相关的调查取证,主动提起诉讼。

但由于现在行业进入门槛低、行业不够规范、法制还不够健全、执法的力度还有待加强的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限制仿造、侵权,以求自保:一是树立知名品牌,因为当企业由产品的竞争上升到品牌的竞争的时候,其他企业仿冒产品的做法已经很难撼动品牌企业的产品在市场中和客户心目中的地位;二是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与制造水平,因为提高产品的工艺水平与技术含量后,其他企业难以仿冒或者仿冒成本较大,如此可大大减少仿造和侵权行为的发生。

发生了涉外专利侵权怎么办

1、建立预警机制,防范于未然

(1)在产品开发期,进行专利检索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为了避免诉讼风险,企业应当在产品的开发期就进行专利检索,以了解本行业及所开发产品的专利情况,避免在研发期间就落入侵犯他人专利的不利境地,同时也可节约产品开发时间和开发成本。

(2)通过专利回避设计,避免侵权

在产品开发过程中,如果发现所研发的产品与他人专利有交叉之处,有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则可通过研究国际贸易规则、国内外相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以及他人专利的请求书和说明书,对自己的产品进行改良,以避免侵权,这通常叫“专利回避设计”。

(3)建立建立预警机制,做到未雨绸缪

建立预警机制是非常必要的,力求在短时间内做出应对方案。一般来说,跨国公司一般会在前期进行大量的调研活动,在广播、报纸上进行,试探对方的反应,而后采取谈判、发律师函等方式,最后才是诉讼。企业面临专利诉讼问题,有两个原因:一是我们的发展已经影响到了竞争对手的生存空间;二是我们已经侵犯了别人的知识产权。这是先兆问题。

2、寻求和解,力求双赢

和解也是企业选择解决问题的一条路径。通常,法庭不过是企业争夺市场和获得利益的一个手段。对方真正要得到的,可能是通过诉讼增加谈判的砝码,以得到更高的专利使用费,也可能是通过诉讼以排挤竞争对手。

因此,企业应该在与对方开展谈判前,先摸清对方的真实意图:如果对方的目的在于争夺市场通过专利限制对方的生产规模,企业可以采用专利合作的方式,包括技术的交叉许可和专利互换的方式达成和解;如果对方是为了使用费,就应该把握好谈判的时机,促成和解。

这样,对权利人来说,既保护了专利权,又可以收取可观的使用费,从而达到双赢的效果。对使用人来说,通过支付使用费不仅免去了“侵权”的恶名,为企业挽回了名誉,又可以继续使用权利人的专利获取自己的利益。

但是达成和解是有条件的。一是适当的让步或者优惠条件,如生产工艺调整、优惠的合作条件、支付专利使用费等;二是原告在案件中胜诉的成功率;三是被告是否有和解的砝码(如作为交叉许可的专利、证明原告专利无效的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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